婚姻被宣告无效后财产和子女抚养等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1 05:01:00 474 人看过

婚姻被宣告无效后财产和子女抚养按照父母子女的关系处理。即不满两周岁的,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若父母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思表示。

婚姻被宣告无效、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

无论是无效婚姻还是可撤销婚姻,一旦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则婚姻自始无效,即从当事人结婚之时,婚姻就没有效力,而不是从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宣告之时起婚姻才没有法律效力。这说明我国对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采宣告主义,即只有经过宣告确认程序后,才产生自始无效的后果,也即未经公权力宣告前,不能作为无效对待。

都有那些法律规定。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合法的婚姻关系和合法的婚姻当事人我国的法律予以支持。但对于一些受胁迫和逼迫的当事人,进行相应的检举和上报时,我国的法律支持这类婚姻的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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