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后,应当办理哪些手续?股东依法转让出资的,应当在股东名册上记载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和转让的出资额,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是否须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后生效?目前,除涉及国有资产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股权转让外,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必须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方可生效外商投资公司。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股东股权转让的有效条件是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和/或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手续的,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前,股权转让不具有法律效力工商登记簿和/或股东名册变更完成。如果不符合这样的条件,即使受让人已经支付了定金、预付款甚至全部转让款,也可以要求返还,而不必接受可能存在权利瑕疵、尚未转让的股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份,变更股东名册登记程序,对当事人的权益有何影响?
当公司错误地认为由于股东的过错导致出资转让尚未进行或完成,且未变更股东名册时,公司的会议通知,按照原股东名册进行的利润分配等活动是有效的,这给公司带来了很大的支持,转让股东造成的损失由双方根据过错协商解决,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因公司过错导致股东名册在出资转让后未变更登记的,无论股东名册是否变更,公司都应根据新情况进行会议通知、利润分配等活动转让出资后。同时,公司应当依法对股东名册进行相应的变更。否则,给转让股东造成的损失由公司承担。4、公司与老板:公司属于老板似乎是常识。但常识未必正确。说公司是“老大”只对了一半。是的,公司是老板投资的。没有老板的股东,就没有公司。作为股东或老板,享有股东的权益,如要求分配股利和红利的权利、要求分配剩余资产的权利、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表决权、请求召开股东大会的权利等,而大股东的老板可以直接决定公司的重大决策。公司是实现老板或大股东意愿的工具。但我们不能混淆公司和老板的区别,把两者划等号。老板是公司,公司是老板的,甚至是两个人的财产。从法律角度看:老板和公司是不同的主体,他们的财产是相互独立的。实践中,民营企业主往往认为公司是自己的,把个人财产、家庭财产和公司财产混为一谈,不利于公司的发展。公司发展的前提是公司人格的独立性。我国《公司法》虽然赋予了公司独立人格,但在实践中,公司与老板之间无论是名义上还是财产上,似乎都很难分开。
-
未足额出资的股东可否转让其股权
343人看过
-
未足额出资的股东可否转让其股权?
217人看过
-
公司股东如何转让出资
244人看过
-
如何在股东之间转让出资
484人看过
-
未出资的公司股东如何股权转让
131人看过
-
未足额出资的股东可否转让股权
191人看过
-
未足额出资的股东可否转让其股权山东在线咨询 2023-03-03公司成立时认股人只要实际交付部分出资即成为股东,并负有按约交足出资的义务,股东未按约交足出资的,应承担出资不足的责任,但不影响其股东地位,其转让股权的行为应认定为有效。未出资的股东转让股权并不当然无效。首先,确定某人是否享有某公司的股权,应看其是不是公司章程或股东名册上记载的股东,而不是看他有没有依约出资。其次,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法律对出资不到位的股东的处罚是责令改正并处罚款,而不是直接否
-
如何让股东转让其股权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5导读:股东如何转移股权1.股权出让人与受让人须签订股权转移合同;2.股权转让协议必须得到公司的确认;3.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人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4.工商登记。股东如何转移股权1. 股东如何转移股权1.股权出让人与受让人须签订股权转移合同;2.股权转让协议必须得到公司的确认;3.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人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4.工商登记。 股东如何转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他人转让其出资的,应如何防范其他股东的转让?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27这个风险是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1、签订风险的防范有限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合同的订立应遵守《公司法》程序上的要求。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未经上述程序而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会因程序的瑕疵被认定为无效或撤销。股
-
公司股东如何转让出资青海在线咨询 2023-03-05如果是向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可以自由转让;向公司以外的人转让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
未出资股东的股权如何转让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3未出资实际上是虚假出资,即“取得股份而无给付”或“无代价而取得股份”。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除非未出资的公司股东在股权转让时隐瞒未出资的事实真相,受让人因此受到欺诈,否则不应认定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无效;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双方只要明知未出资的公司的股权存在的事实,而受让人又自愿承担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的出资补足责任,这并不损害他人利益,反而更有利于公司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