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借款能否由一方单独承担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5 19:41:59 241 人看过

一、离婚时夫妻借款能否由一方单独承担责任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是不可以一人承担的。夫妻共同债务首先应当由共同财产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债务归属认定准则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如下:

1.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2.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主要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书面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等。

三、夫妻债务协议可以反悔吗

可以,但是,当事人签订离婚协议后且已办完了离婚手续的,任何一方不能反悔。但是,如果任何一方在一年内因履行协议发生争议而诉至法院的,法院应予受理。具体情形是:

1.对离婚这一决定反悔,不能向法院起诉;

2.因财产分割而对离婚协议书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

3.因《离婚协议书》没有约定的事项而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

4.因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事项对离婚协议书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n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8日 04: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夫妻单方对外所出借条,离婚后“前配偶”是否承担责任
    离婚后“前配偶”是否承担责任,取决于夫妻单方对外所出借条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应把握以下两个基本特征:一是须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双方结婚之日起至离婚时止的期间。但婚前为结婚后共同生活购置物品所负的债务,应当为夫妻共同债务。二是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不论是以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的名义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律师补充: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以及以其他共同意思表示形式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种制度安排,一方面有利于保障夫妻另一方的知情权和同意权,可以从债务形成源头上尽可能杜绝夫妻一方“被负债”现象发生;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避免债权人因事后无法举证证明债务属于夫妻共
    2023-05-06
    121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是否由借款人承担偿还责任?
    如果一方单独借债,但该笔债务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即使另一方未签字或者事后追认,则该笔债务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如果所借债务明显超出夫妻双方的共同生活范围,则需要债权人举证证明该笔债务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如果不能证明,则很可能被认定为是借款人的个人债务。双方共同债务则需要双方共同承担。夫妻一方借款另一方不知情属于共同债务吗一、夫妻一方借款另一方不知情属于共同债务吗1、夫妻一方借款另一方不知情不属于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
    2023-07-03
    268人看过
  • 问女方是否能在结婚时单独开户独立承担家庭责任
    女方结婚可与父母单独立户,但夫妻之间不得单独立户,因为单独立户要满足以下条件: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女方结婚三个月离婚女方要退还彩礼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出现法定情形时,当事人可以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并且以离婚为前提条件,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时候,是可以请求退彩礼的,所以结婚三个月彩礼一般可以不予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
    2023-07-08
    69人看过
  • 借款给夫妻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承担还款责任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应承担还款责任。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出借人与借款人明确约定借款系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夫妻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该借款只能由借款的一方的承担责任。一、股权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股权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这个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节来确定。1.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可以起诉夫妻双方。2.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法律规定情形,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的除外,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能一起起诉。一般个人违约之债是不属于共同债务的,如果债务虽然是由一方个人名义产生的,但
    2023-06-20
    470人看过
  • 离婚时,对婚内不知情的借款,夫妻双方应如何承担责任?
    离婚时夫妻一方不需要对婚内不知情的借款负责,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夫妻一方婚内出轨是违法吗夫妻一方婚内出轨不是违法。我国法律并不规范出轨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3-07-20
    99人看过
  • 借款给丈夫,能否要求其妻子承担还款责任
    如果借款是用于夫妻之间法人共同开支则妻子需要一起还款。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2023-12-06
    371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贷款在离婚后由谁承担还款责任
    一、夫妻共同贷款在离婚后由谁承担还款责任夫妻贷款,离婚后双方对此都要负责,因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向法院提起诉讼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5.开庭审理;6.法院做出判决。三、夫妻债务举证责任由谁
    2023-10-22
    86人看过
  • 夫妻离婚时男方需承担的债务责任
    夫妻双方离婚后,可以拟定协议约定夫妻共同财务归一方承担,但其拟定的协议仅对夫妻双方存在效力。债权人还是可以就其夫妻婚姻期间所借的债务向任何一方要求返还。夫妻婚期关系期间对外借取的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属于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因此双方都有偿还的义务,应当共同偿还。在夫妻双方离婚时,协商确定对外的债务由一方来偿还,这个约定并不违背法律的规定。但有一定的限制,因为是由双方的其中一方还债,这种偿还主体的确定,只有在“对内”时——即在夫妻双方之间有效,“对外”——即对于债权人而言是无效的。所以,双方不能以离婚协议约定的债务由一方偿还,来对抗债权人对另一方主张的还款要求。夫妻约定债务由一人承担行不行夫妻约定债务由一人承担是有效的。但如果夫妻双方约定未经债权人许可的,其约定仅在夫妻双方之间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债权人仍然可以据到期债权,向夫妻双方共同主张债权或者向其中一方主张债权。一方在还债以后可以依
    2023-07-03
    361人看过
  • 夫妻离婚房贷由哪一方来承担
    夫妻离婚时房贷如果是夫妻因为购买共同房产所负的,则双方都需要承担偿还责任。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但是如果是一方为了购买个人房产背负了贷款,则贷款由个人承担,配偶不承担偿还责任。夫妻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会判给哪一方1、判给女方。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判给女方。2、判给男方或者女方。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要求随一方生活等情形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3、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也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
    2023-08-01
    482人看过
  • 离婚后一方个人借债另一方是否承担还款责任
    离婚后一方个人借债,如果该债务所借款项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承担还款责任,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且没有用于夫妻婚后共同生活的,那么由个人承担。离婚后一方个人借债,离婚不离家是否需要共同还款被告张某与被告李某原系夫妻关系,二人虽结婚多年,但是由于性格不和,且双方常因琐事发生争吵,最终双方于2012年8月选择了协议离婚。不久后,离婚的消息被8岁的儿子小张发觉,并进行哭闹。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最后双方妥协,在未办理复婚登记的情况下即像往常一样共同生活。2013年5月9日,被告张某因做生意需要,向朋友林某借款85000,并为其出据欠条一份。后因被告张某生意经营不景气,致使其无力还款。后经原告多次索要,但张某都是以为无还款为由拒绝还款。无奈之下,原告林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张某和李某共同偿还借款本金85000元及利息5553元(按银行同期
    2023-08-09
    159人看过
  • 夫妻离婚后,男方能否独自承担所有债务?
    可以。夫妻之间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共同债务可以只由一方承担。但是达成的协议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向另一方主张权利的,另一方不得以协议对抗债权人的债权。夫妻之间达不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承担清偿的责任。先用共同财产来清偿。不足的部分,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由谁承担。夫妻债务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夫妻协议
    2023-07-02
    434人看过
  • 夫妻一方举债独自承担还款
    吴某燕与吴某信系夫妻关系,婚后双方感情不和,并从2009年12月起分居至今。2011年吴某燕以和他人合开皮包店为由,分三次向徐某共计借款人民币7万元,并出具了相应的借条。借款时,吴某信均未在场,徐某也没有将吴某燕向其借款的事实告知吴某信。因此吴某信对本案的借贷事实并不知情。而吴某燕有赌博恶习,并未从事经商等正当行业,其曾两次因赌博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和行政拘留,甚至其母亲至今还在为其偿还每月3000元的赌债。同时,吴某燕也没有将所借钱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2013年7月,由于吴某燕一直未按照规定时限归还欠款,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吴某燕、吴某信共同偿还借款7万元。永安法院审理后认为,涉案借款虽发生在二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有证据证明被告吴某燕长期参与赌博,未从事经商等正当营业。故在原告未举证证明其已尽善意和必要注意义务,并且其有理由相信该借款系二被告共同意思表示的情况下,本案借款应认定为被告
    2023-04-22
    351人看过
  • 夫妻婚内一方贷款,离婚是否双方一起承担
    一方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实际案情作出判断,并不是所有的一方借款都属于共同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3-06-14
    454人看过
  • 能否单独起诉承担连带责任?
    可以单独起诉承担连带责任。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也可以单独起诉保证人。一、民法典担保人的责任有哪些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二、连带责任保证指的是什么?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包括两层含义:其一,保证人与债权人达成合意,约定明确;其二,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履行承担连带责任,债务不履行,保证人与债务人的责任都不得解除。三、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有什么区别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023-02-17
    20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夫妻一方婚内能否协议单独承担债务?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1
      婚内可以协议单独承担债务。 民法典中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可以由双方协议一方单独清偿。
    • 夫妻俩离婚时个人信用卡账单能否由对方承担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28
      视情况而定。夫妻离婚信用卡债务如果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了,则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需要共同承担;如果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用于一方个人消费,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该债务。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分公司能否单独承担责任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19
      不能。 ⒈分公司是非法人经济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是本公司的一种代理机构,它以自己的名义在总公司的营业范围内开展营业活动。 ⒉法人在与其签定合同时需要看该分公司的营业执照,看营业执照中关于总公司关于对该分公司的授权。分公司进行营业活动的法律后果是由总公司承担。
    • 夫妻一方私自借款,另一方不知道,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还款责任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04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对外借款,债权人有权要求夫妻共同偿还,如另一方有证据证明借款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可拒绝偿还,如无证据证明,法律退订借款用于家庭生活,夫妻共同承担,如双方协商不成,只能至法院起诉离婚。 一方婚前财产仍归其个人所有,如婚前已有的房屋、车辆、存款。婚后所得工资等收入为双方共有,需均等分割。如协商一致则不受上述约束。 子女抚养从有利于子女成长的教的判定抚养权,具体与双方家庭生活条件、是否
    • 民间借贷夫妻一方不知情,另一方是否承担还款责任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1-28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因此,民间借贷的借款人为夫或妻一方,该借款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 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借款,属于借款人夫或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夫或妻偿还: (1)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