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注意事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20:02:15 323 人看过

首先,大家需要明白的是,任何抵押贷款都是有风险的,因此作为抵押人,下面这些点尤为值得注意。

1、要了解自己拥有的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是不能直接抵押贷款的。

2、了解抵押无效的情况,举个例子,如果开发商本身并没有获得土地使用证并且没有缴纳足够的地价款,那么购买房产的个人此时将土地使用权用于抵押贷款就属于抵押无效。

3、要签订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抵押协议,不能接受任何口头抵押贷款。

4、出于安全性考虑,在用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时,最好给地上建筑物办理保险手续,并填好受益人,重点来了,保险的期限一定要大于抵押期限!

5、最后,在抵押贷款到期或者由于一些原因取消了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不要觉得就这样了,一定要去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注销抵押协议,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抵押贷款纠纷造成个人经济损失。

一、农村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可以吗

农村的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用来抵押贷款的。但是国有土地和农村的集体土地在抵押贷款上是有差异的。

现在较大数额的贷款基本都需要相应的抵押物,而从我国目前正在施行的《民法典》来看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用来抵押贷款的。

1、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时遵循的是“地随房走”、“房随地走”的原则,也就是必须要房地一致才能办理贷款,不过极个别地方也可以采用分开抵押,但容易造成土地纠纷。

目前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在我国已经很普遍了,诸如现在的贷款买房、贷款转让土地办厂等都会涉及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抵押。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下面这些情况的土地使用权是不能用于抵押贷款的:

(1)依法被扣押、查封、监管或采取其他诉讼保全措施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该地块没有达到开发强度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3)国有土地使用权存在纠纷、争议的不能抵押贷款;

(4)经风险评估后确定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风险较大的不能用于抵押贷款。

2、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抵押贷款又要复杂些,《民法典》中只讲了“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可以用于抵押”,但具体能否抵押贷款还得看地方政策。

此外,诸如宅基地使用权、承包地使用权(官方说法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贷款还在试点中,除了试点地区外,大部分地区是无法私自通过使用这些土地使用权来用于抵押贷款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9日 22: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抵押相关文章
  • 抵押贷款是否只抵押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
    贷款抵押不能只抵押建筑物而不抵押土地所有权。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一、企业能否将房产抵押给股东能。如果企业缺少资金,向股东借款,可以以企业的房产作抵押。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二、民法典中债权可以设置抵押权吗?债权不可以设置抵押权。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下列财产可以进行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
    2023-03-28
    98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担保贷款和抵押贷款有何区别
    土地使用权一般不能质押,只能抵押。而质押抵押贷款有下列区别:质押需要转移财产的占有,而抵押不需要转移财产的占有;并且抵押物主要包括动产和不动产,而质押物主要包括动产和权利。一、房屋可以做为质押财产吗房屋是不可以作为质押财产的,只有权利质押和动产质押。《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第四百四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
    2023-02-16
    409人看过
  • 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应注意的有哪些
    1、设定抵押要合法在抵押贷款时,需要注意的是,经发包方同意,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并且已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才可以设立抵押,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并没有明确可以抵押。2、抵押条件要具备土地承包经营权产权关系要清晰,符合“依法、自愿、有偿”的土地流转原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和相关手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经营土地没有改变农业(或渔业、林业)用途。3、价值认定要合理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根据抵押当事人提供的有资质的价值评估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意见书)进行确认,或按照当地政府有权部门公布的同期辖区内各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准价格协商确认。4、抵押登记要合规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应及时到县级政府指定登记部门进行登记(一般为农村经营管理局)。一、村集体土地承包给内部条件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2023-03-15
    481人看过
  • 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注意事项,及行使条件是什么
    一、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注意事项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注意事项如下:1.注意担保物权的存续期间。一般来说,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是担保物权在性质上属于物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2.债权人可以就主合同纠纷和抵押合同纠纷一起提起诉讼,但应遵守主债权诉讼时效的规定,此时以债务人和抵押人为共同被告。3.抵押权人可以在担保物权的存续期间内单独就抵押权的实现提起诉讼,此时以抵押人为被告。4.抵押权人提起诉讼应及时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抵押权人自抵押物被扣押之日起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抵押权人享有的只是将抵押物折价、拍卖、变卖以得价款并就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所得价款如无特别约定应按先后顺序偿还: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主债权利息、主债权。二、抵押权的行使条件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权的行使条件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抵押权必须有效存在。抵押权设定如果无效或
    2023-05-06
    88人看过
  • 农村土地使用权抵押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无偿取得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不能直接抵押。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由于历史原因,占有和使用城镇国有土地。上述企业对这类无偿划拨的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更不能用划拨土地作为抵押物。2.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前提。房地产开发商或企业只有与政府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交足了地价款,获得了土地使用证,才有资格合法地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予以抵押,以获得银行贷款或其他形式的资助。没有上述法律条件,土地使用权的抵押便无效。3、抵押须有书面文件。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之间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签订抵押协议。因为土地使用权抵押往往涉及较大金额,任何口头约定都是草率的和不严肃的,所以任何土地使用权抵押都要形成文字,制订出法律文件。4、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一致的原则。在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及一切权益随之一并抵押。所以在签署土地使用权抵押协议时,应详细列出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及其所产生的权益
    2023-08-15
    207人看过
  • 抵押土地和抵押土地使用权有什么区别
    抵押土地和抵押土地使用权有什么区别?1。土地抵押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不转让土地所有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有权依法处分土地使用权,并享有优先受偿权。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与该房屋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但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经过国土资源部门审批,现在审批手续和抵押登记手续合二为一。3。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私人土地、私人山丘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三)学校等公益性机构和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幼儿园、医院;(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依法不能抵押的其他财产。相关法律知识: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前提和准备。以出让、租赁、入股等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必须与地上建筑物一并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当评估。(一)抵
    2023-05-02
    398人看过
  • 土地抵押权附属于土地使用权
    土地抵押权附属于土地使用权,但两者又有着密切的联系,土地抵押权的效力对土地使用权有着重大影响。一方面,它的发生要以土地使用权的存在和行使为条件,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作为主权利的土地使用权,因行政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作出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处罚而消灭时,在该土地使用权上设定的抵押权随之消灭。另一方面,它的实现必然导致土地使用权归属的变动。第四,土地抵押权的设定属于要式行为。设立土地抵押权必须订立书面的抵押合同,并进行土地抵押权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我国对土地抵押权登记实行强制登记制度,抵押权登记应当作为抵押合同生效的要件,当事人订立书面抵押合同后未办理登记的视为效力未定,效力未定的书面抵押合同,其效力经登记而确定。
    2023-06-05
    221人看过
  •  法人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需注意的事项
    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首先,双方需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次,在签订转让合同之前,应对转让方的主体资格进行核实;第三,在转让前应对土地转让价格进行评估;最后,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经过合同签订、国土部门审批和补办相关手续等环节。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首先,双方需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次,在签订转让合同之前,应对转让方的主体资格进行核实;第三,在转让前应对土地转让价格进行评估;最后,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经过合同签订、国土部门审批和补办相关手续等环节。 土地使用权转让流程:签订合同、审批补办手续土地使用权转让流程包括签订合同和审批补办手续。签订合同是指出让方和受让方就土地使用权转让达成协议,并签署相关合同。审批补办手续是指在土地使用权转让过程中,受让方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审批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如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房屋过户
    2023-08-26
    209人看过
  • 集休土地使用证解说的注意事项
    集休土地使用证解说相关规定有: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给予发证。集休土地使用证解说相关规定有哪一些集休土地使用证解说相关规定有:1、由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2、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3、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4、审核后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
    2023-08-12
    427人看过
  • 签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1、转让合同的形式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2、国有土地的权属调查和资信能力调查3、转让价格评估事宜在转让前,应该对土地转让价格进行评估。因为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时,市、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尤其是转让方为国有单位时,国有土地及相关资产须经法定估价机构估价,并经国土部门予以确认。4、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担保5、有关税费转让合同签订之时,双方应对有关应缴纳的税费项目、标准及数额进行咨询,并对税费负担问题进行明确。根据有关规定,税费的计算依据一般为土地成交价,若成交价格明显低于正常市场价的,则应以土地评估价作为计算依据。6、土地用途及相关用地条件的变更7、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
    2023-06-27
    439人看过
  • 不能用于抵押贷款的土地使用权有哪些
    一、不能用于抵押贷款的土地使用权有哪些(一)依法被扣押、查封、监管或采取其他诉讼保全措施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二)该地块没有达到开发强度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存在纠纷、争议的不能抵押贷款;(四)经风险评估后确定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风险较大的不能用于抵押贷款。二、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前提条件有哪些(一)土地使用权抵押必须以初始土地登记作为前提,领取土地使用证。(二)以划拨、租赁、入股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同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三)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当进行地价评估。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由抵押权人认可并经国土管理部门确认后,发放确认文件,并批准抵押;2.以划拨、出租、入股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按不同的用途、性质实行差额抵押,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
    2023-04-23
    96人看过
  • 抵押土地和抵押土地使用权有何区别及转让土地使用权有什么流程
    一、抵押土地和抵押土地使用权的区别抵押土地和抵押土地使用权的区别:1.土地抵押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在不转移土地占有的情况下,将土地使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该土地使用权并优先受偿处分所得的价款。2.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划拨土地使用权须经国土部门批准,现在该批准手续与抵押登记手续合二为一。二、转让土地使用权有什么流程转让土地使用权流程:1.当事人携带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申请办理转让手续;2.承办人审查勘察;3.经办人报中心及局领导审查批准;4.签订转让合同并进行公证;5.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三、土地使用权的分类土地使用权的分类:1.以土地的所有权权属为标准,可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2.以土地的用途为标准,上
    2023-06-29
    195人看过
  • 农村租赁土地使用纠纷注意事项
    农村租赁土地使用纠纷注意事项:1、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案件的受理与管辖。2、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时效。一、现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租赁年限是多长时间?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最高年限是:二十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双方基本信息、租赁房屋情况、租金、租赁期限、履行期限及方式等内容。且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否则超过的部分无效。二、拆迁租赁合同纠纷怎么解决?拆迁过程中的租赁合同纠纷与一般意义上的租赁合同纠纷区别在于,出租方提起租赁合同纠纷诉讼的目的并非由于履行租赁合同过程中产生了纠纷,而是企图通过租赁合同纠纷诉讼达到解除租赁合同之目的,从而降低或者免除对承租方的拆迁安置补偿。在此过程中发生租赁合同纠纷的,解决房屋租赁纠纷的方式主要有四种,即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1.和解解决纠纷是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解决机制中最常用的一种方式,是指房屋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通过口头或
    2023-03-26
    465人看过
  •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
    土地使用权划拨可以抵押。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可以抵押的财产范围,抵押时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的内容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一、划拨性质的房子可以抵押贷款吗房子有房产证,土地性质是划拨的可以办理抵押贷款,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地价评估,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并批准抵押,核定出让金数额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权终止期限不得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终止期限。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的设立、变更和消灭应依法办理土地登记手续。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经登记后生效,未经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权不受法律保护。二、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否能进行贷款国有土地使用证能进行贷款。使用土地使用证进行贷款应当以土地使用权登记为前提,同时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
    2023-03-07
    355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抵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土地使用权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的行为。土地使用权抵押关系成立后,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得申请人民法院拍卖作为抵押物的土地.使用权,以拍卖款抵偿债务,如有剩余,应退还给抵押人,... 更多>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注意事项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10
      所谓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其实是指国家将土地的使用权在规定的年限内出让给土地的使用者,而土地使用者需向国家交付约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的行为。由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专业性比较强,所以在进行出让时一定要小心谨慎。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注意事项:一、国有土地的权属调查出让合同签订之前,要对出让方的出让主体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出让方有资产处分权。二、土地出
    • 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10
      1、注意担保物权的存续期间。一般来说,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是担保物权在性质上属于物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担保权人可以在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三年内行使担保物权,该“三年”应为担保物权的法定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2、债权人可以就主合同纠纷和抵押合同纠纷一起提起诉讼,但应遵守主债权诉讼时效的规定,此时以债务人和抵押人为共同被
    • 土地使用权转让注意事项,土地使用权转让有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6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定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
    •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注意事项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6
      1.能贷给多少钱2.不能还款,土地会被怎么处置
    • 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向哪个银行贷款?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8-20
      1、备齐资料,包括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或,个人账户近半年的银行流水对账单。2、向银行申请贷款,填写贷款申请书。3、银行考核你的资料,会电话核实你的信息。4、银行同意批贷,你与银行的人一起去房管局做抵押登记手续。5、银行拿他项权证,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