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用土地地上附属物补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3 21:09:41 278 人看过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涵盖了地上所有各类建筑物、构建物,例如房屋、水井、公路以及管线、水渠等相关设施的拆迁和修复成本,以及被征用土地上所生长的林木的补偿或者砍伐费用等等。对于其详细的标准,则需要在各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具体的制定。在核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时,我们主张按照“拆什么补什么,拆多少补多少”的原则,同时还应保证其总金额不得低于原有的生活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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