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权的分配当事人举证有效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7-05 03:21:29 144 人看过

一、财产继承权的分配当事人举证有效吗

证人在此类遗产纠纷案件中,可能并无太大作用。

通常来说,如果有遗嘱存在的话,那么其将被视为有效决定,没有遗嘱的话则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继承。

在此种情况下,遗产的当事人(即死者)的父母、配偶以及子女都属于遗产的合法第一顺位继承人,他们之间的继承份额原则上应实行均等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子女死后有继承权吗

当某人去世后,他/她将无法再行使继承权。

继承权具有依附性,它取决于权利主体是否存在。

随着权利主体的消亡,他们原本所拥有的继承权亦随之丧失。

继承的起始时刻是指被继承人离世的那一刻。

在这一刻,仍然存活的继承人们才能够获得相应的继承权益。

至于那些已经去世的子女们的继承权问题,《民法典》为我们提供了解决策略——那就是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制度规定,若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离开人世,则应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通常仅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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