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住房遭受损害物管要担责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6 09:12:24 275 人看过

一审法院在受理本案时,原告明确选择了违约之诉并据此提供了相应证据和理由,而赔礼道歉和精神损害赔偿,系作为侵权损害赔偿的方式,因此原告以某物业公司违约为由要求其赔礼道歉和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缺乏法律依据。

案由简介:

李某承租某小区2单元5号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间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由李某自理,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该小区的物管单位,李某按每月50元的标准向物业支付了物管费。2010年12月20日,李某报案,称其在凌晨1点返回住处时,被一男子尾随,该男子进入其房间,意图对其进行**,后趁其不备,李某逃脱,并向**机关报案,**机关于2011年1月正式立案侦查。事发后,李某另寻住处,之后,李某以物管公司没有履行其应尽的管理义务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管公司登报道歉,并赔偿另寻他处租住房屋租金损失2000元和精神损失费10000,李某起诉时,**机关对案件正在侦查中。物管认为,并不存在刘某声称的受侵害事实,并且,物管也没有保护住户人身不受第三人暴力侵害的义务,况且,李某提起的是违约之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木有法律依据。

法院判决:

一审: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认为,原告主张在其租住房屋中,遭到第三人侵害,对此仅有单方面的陈述和**机关依据其陈述作出的询问笔录等证据,没有其他证据佐证,况且本案正在刑事侦查过程中,**机关对李某的报案尚未作出结论,所称的犯罪嫌疑人也尚未归案,因此原告主张受他人受侵害的事实,缺乏证据证明,不予采信。况且,本案原告系选择采取以违约之诉由提起诉讼,认为物管没有尽到保护住户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但是,本案中,原被告之间并未签订书面的物业管理合同,因为物管公司没有约定的安全保护义务,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管公司并没有保障住户人身安全不受侵害的义务,因此,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故此,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

二审:

一、撤销原审判决;二、物管公司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李某经济损失人民币1950元;三、驳回李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法院认为:

1、关于李某主张其在租住处受到他人损害是否属实的问题,本案原告陈述其受到侵害的行为,由于事件具有的突发性质和发生的时间,结合日常生活经验,不能要求当事人在案发后受到惊吓、精神高度紧张的情况下,注意保留此事件完整而充分的证据。

本案中,刁某在有关**机关所作的询问笔录,比较详细地记录了其受侵害的事实经过,改证据作为**机关受理报案的档案材料,与一般当事人的陈述相比有更高的证明效力,另从法院调取的有关**机关《受理案件信息记录》来看,也表明李某报案后,有关**机关根据掌握的证据对此案进行了立案侦查,这两份证据可以相互佐证,基本证明李某主张的受侵害事实,且李某在完成证明责任后,物管公司在诉讼过程中没有能提供相应的反驳证据证明李某虚假报案或虚假陈述,因此认定李某受侵害事实成立。

2、关于物管是否存在怠于履行安全保卫义务的违约行为的问题。

虽然物业公司抗辩其未与李某签订书面物业管理合同,因此不存在法定或约定的安全保卫义务,但是,根据原告提供的其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以及原告交纳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凭证,可以认为,原告作为小区的居住者,已经事实上与物管公司建立了物业管理合同关系,享有相应的权利义务,因此,被告的抗辩理由不成立。被告又辩称即使存在安全保卫义务,其范畴也仅是协助**机关维持小区的正常生活秩序,不包括保护原告的人身安全,原告受到犯罪行为侵害是刑事案件,应由犯罪分子负责。二审法院认为,安保义务作为《物业管理条例》第47条规定的法定义务和一般物业管理合同中管理人的一项主要职责虽不要求物管公司完全保证业主的财产利益和人身安全不受侵害,但是,要求对于居民反映的安全保卫问题和疏漏及时处理,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及时制止、保护现场和报警,对小区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理等,合理降低其受侵害的风险。本案中,某小区市场与居住区想混,人流量大,未能实行封闭管理,被告在进行小区管理时,更应采取与此情况相应的更严格的制度和措施来履行其应尽的安全保卫义务,但在二审审理中,物管公司对其履行了安保义务均为提供证据证明,安保义务作为合同义务,应由义务方物管公司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由于被告未能举证证明其在履行物管合同尤其是事发当天尽到了合理、谨慎的安保义务,应认定物管公司存在未尽安保义务的违约行为。

3、关于原告要求物管公司赔礼道歉、赔偿另寻他处租住房屋租金损失2000元和精神损失费10000是否有事实与法律依据。

一审法院在受理本案时,原告明确选择了违约之诉并据此提供了相应证据和理由,而赔礼道歉和精神损害赔偿,系作为侵权损害赔偿的方式,因此原告以某物业公司违约为由要求其赔礼道歉和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缺乏法律依据。原告另要求赔偿转租赁造成的损失2000元并在一审中提供了其与原出租人和新出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因其在租住处遭受他人对人身的突然不法侵害,精神上遭到惊吓,且物业公司在此过程中并未能尽到相应的安保义务,因此上述人出于对自身安全的考虑,在事后选择转租他处,系其维护自身安全的合理举措,并未逾越一般人在此情况下的正常行为和采取的合理措施,由此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在侵害人尚未明确和归案的情况下,应由在履行物管合同中违约行为的一方依照违约责任先行承担该损失,因此上诉人要求物管公司赔偿因其违约而遭受侵害后采取,合理措施造成的损失依法有据,应予以支持,印在续租期间租金变更为每月950元,因此物管公司应赔偿李某因单方终止合同的违约金1000元和搬迁期间的合理租金损失共计1950元。

总结:业主在受到人身侵害后以物业公司未尽安全管理义务为由要求赔偿的,物业公司若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已经全面履行安全保卫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4日 04: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侦查相关文章
  • 学生致人损害和遭受损害
    未成年人在学校教学活动中受伤,能否请求学校赔偿?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损害或者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未成年人在学校遭受他人人正文:未成年人在学校教学活动中受伤,能否请求学校赔偿?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损害或者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未成年人在学校遭受他人人身伤害,学校应不应当承担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2023-06-08
    243人看过
  • 无偿帮工致人损害或自身遭受损害的法律责任由谁承担
    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被帮工者承担赔偿责任的条件:第一,帮工关系的客观存在。构成帮工致人损害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必须存在帮工关系。第二,帮工人的行为应当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帮工致人损害赔偿责任在性质上为被帮工人因帮工人的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替代责任。第三,帮工活动与人身损害的因果关系。第四,帮工对致人人身损害有过错,必须不是出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帮工人从事帮工
    2023-06-14
    287人看过
  • 帮工人致人损害及遭受损害
    帮工人致他人人身损害,受害人能否要求被帮工人和帮工人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正文:帮工人致他人人身损害,受害人能否要求被帮工人和帮工人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帮工人遭受损害,被帮工人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2023-04-23
    339人看过
  • 租赁物受损由谁负责
    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条是关于前条承租人义务的延伸规定。前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这就要求当事人在订立租赁合同时或者在合同成立后尽量将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明确下来,以规范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如果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正常使用租赁物,租赁物因使用受到的损耗是一种合理的情况,因为任何物品随着它的使用,其价值都会逐渐变小,只要使用就会有一定的磨损和损耗。例如,一台彩电的显像管的寿命是1万小时,就意味着只要一开电视,随着时间的运行,彩电的显像管的寿命就会逐渐缩短,直到全部丧失。出租人在出租他的物品时,应当知道其正常损耗的情况,在合同中订立了使用方法,就意味着出租人认可了这种正常的损耗,并且实际上,出租人已把这种折旧的价值打入了租金中,因此,只要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使
    2023-06-09
    277人看过
  • 住户遭抢物业管理有无责任
    “我家被歹徒入室抢劫财物2万多元,但是物业管理公司至今都拒绝承担任何责任。”家住重庆五里店万丰花园小区的钟先生日前向本报如是反映此事,由此引出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话题。据钟先生称,他的女儿女婿是万丰花园小区“丰润座”的住户。今年5月30日上午9时,其女儿一人在家洗澡时,3名歹徒从楼梯间的窗户爬进他们家的厨房,将其女儿的双手、双脚捆绑起来,并用菜刀威胁她,抢走价值2万多元的现金和首饰。事发后,他们一家人找到万丰花园的物业管理公司讨说法。物业管理公司认为,自身没有责任,但表示,可以免去钟家一年的物管费。记者昨日在钟先生家中看到,其厨房的窗户与楼梯间的窗户仅有1米左右的距离。钟先生称,出事时,属于公用面积的楼梯间的窗户并没有安装防盗窗,因此成为歹徒进出的“通道”。歹徒也正是利用这一点从楼梯间翻入他们家实施抢劫。但在钟先生拿出的他们购房时获得的广告单,上面清晰写道:“提供封闭式防盗系统和24小时固定
    2023-06-10
    246人看过
  • 租赁物损毁致租客受伤,出租人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四十九条规定:“承租人在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根据该条的反面解释,因租赁物造成第三人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承租人应承担民事责任。融资租赁的情形下,租赁物是由承租人选择决定的,承租人对租赁物负有管理、维修的义务,且在占有租赁物期间,已经通过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达到实现收益的目的;而出租人的主要义务是出资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收益,并不负责租赁物的管理维修,不能支配租赁物的运行,不享有其运行利益。租客故意损坏租赁物拒绝赔偿,要什么证据日常房东出租房屋、车-行出租汽车,租客支付租金等,本是很平常的事情,但房东收房发现房内物品被损毁,车-行收车发现问题等现象也时常发生。当房东、车-行等出租人向租客索取赔偿时,往往是遭到拒绝的,以致出租人不得不通过法律途径追偿。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出租人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追偿的,就必须收集
    2023-02-26
    110人看过
  • 第三方因融资租赁物而遭受损失
    在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财产损害或者人身损害的,应由承租人来承担责任,出租人不承担责任。这主要是因为承租人在占有租赁物期间,已通过对租赁物占有和使用,实现收益目的,出租人仅为承租人实现融资而已融资租赁物坏了由谁承担损失融资租赁物损坏了的情况如果是在租赁物交付后一般是由承租人承担损失,如果是在交付前那就由出租人承担损失。《民法典》相关规定是,在融资租赁合同因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后意外毁损、灭失等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解除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按照租赁物折旧情况给予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
    2023-07-08
    129人看过
  • 承租人对租赁物正常的损害负责吗
    承租人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正常损耗的,承租人不承担责任。但要解决的问题是,承租人违反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承租人的责任。承租人没有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使租赁物减少了价值,是一种损失,而不是损耗。损耗是合法的、正常的;损失是非正常的,是由于违约行为造成的。例如,承租人租赁了某一机械设备,按合同约定,该设备在使用了6个小时后,必须关机休息2小时,但承租人为了赶工程进度,或者为了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在使用该设备时连续使用了10个小时,最后该机械设备因使用过度被损坏。这就是一种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而不是损耗。因为如果按照合同的约定使用6小时,该机械设备是不会发生损害后果的。本条规定的承租人的行为是一种违反义务的行为,由于其违约的行为造成的损害,承租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此各国民法都是这样规定的。一、承租人能否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
    2023-03-23
    172人看过
  • 转租人致害房屋承租人需要担责吗
    转租人致害房屋承租人需要担责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一、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合同是有效的,但出租人可以。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二、迁户口后房屋转租的合同是否有效房屋转租签订的合同有效。如果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后,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
    2023-04-03
    60人看过
  • 小区停车受损物业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小区常常会发生私家车被划伤或者被偷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时,通常人们会认为是小区物业的责任,小区物业赔偿应依据业主与物业公司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决定。小区停车受损是否应由物业赔偿日前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与市公安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保安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对物业公司职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保安人员的职责主要是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设备、公共场地和公共秩序进行维护。小区公共区域属于小区内的共有土地,支配权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对其进行管理还是仅提供场地取决于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或合同。如果合同中明确,物业公司需对停车场内车辆进行管理,当出现丢车或车受损时,物业公司应当予以赔偿;否则,物业公司没有赔偿责任。但物业公司有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保护现场、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等职责。目前我市一些小区公共区域停车场收费较高,这些费
    2023-05-05
    158人看过
  • 机动车在物业区域内受损,物业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在物业管理辖区范围以内,机动车遭受损害时,并非必然导致物业公司需承担相应责任。若在物业公司与业户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或者车位租赁协议中,针对停放于小区内部的车辆之安全保障问题,已有明确的权利和义务方面的具体规定,那么在此类情况下,如车辆遭遇损害,物业公司务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反之若未作特殊约定,且物业公司已按照物业管理合同所定义的安全保障义务履行了相关职责,则无需为业主车辆所受损害负任何责任。然而,若物业公司未能尽职履行其安全保障义务,那么便需依法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4-07-26
    325人看过
  • 在保管监管货物期间造成货物损失谁有承担责任
    一、在保管监管货物期间造成货物损失谁有承担责任海关保管监管的货物,在保管监管期间造成损毁或者灭失的,由对海关监管货物负有保管义务的人承担责任,但不抗力因素造成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三十八条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业务的企业,应当经海关注册,并按照海关规定,办理收存、交付手续。在海关监管区外存放海关监管货物,应当经海关同意,并接受海关监管。二、海关货物商检流程1、商检机构受理报验。首先由报验人填写“出口检验申请书”,并提供有关的单证和资料,如外贸合同、信用证、厂检结果单正本等,商检机构在审查上述单证符合要求后,受理该批商品的报验;如发现有不合要求者,可要求申请人补充或修改有关条款。2、抽样。由商检机构派员主持进行,根据不同的货物形态,采取随机取样方式抽取样品。报验人应提供存货地点情况,并配合商检人员做好抽样工作。3、检验。检验部门可以使用从感宫到化学分析、仪器分析等各种技术手段,对出口商
    2023-04-20
    210人看过
  • 侵权损害是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要怎么担责
    一、侵权损害是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要怎么担责侵权损害是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二、侵权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1.行为人从事了民事违法行为;2.造成了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的事实;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的过错三、侵权行为损害赔偿法律规定是什么
    2023-04-14
    102人看过
  •  转租期限内,租赁物遭受损坏,如何进行赔偿?
    根据提供的素材,我们可以得知,在转租后,如果第三人造成了租赁物的损失,承租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损失。同时,如果租房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了可以转租或者出租人同意转租,承租人就有权利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如果第三人给出租人造成损害,承租人可以押金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因此,我们可以总结出,承租人在转租后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损失,同时可以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第三人给出租人的损害。在转租后,如果第三人造成了租赁物的损失,那么承租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损失。如果租房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了可以转租或者出租人同意转租,那么承租人就有权利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第三人给出租人造成损害的,承租人可以押金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 转 租 同 意 下 , 承 租 人 如 何 处 理 租 赁 物 损 失承租人转租租赁物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承租人转租租赁物需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1. 原租赁合同合法有效;2. 承租人
    2023-10-06
    112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侦查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已经立案的案件,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证据,证实犯罪、查获犯罪人及在侦查中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的诉讼活动。侦查活动包括讯问犯罪嫌疑人、证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视听资料,扣押、冻结存款、汇... 更多>

    #刑事侦查
    相关咨询
    • 民法典饲养动物遭受损害要承担责任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2-02
      1、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一般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 父母在仓库内遭受损害房东是否该承担责任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1
      房东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 高空坠物遭受伤害责任由谁承担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4
      高空坠物遭受伤害责任是由高空坠物的侵权人,或者建筑的所有人员承担。
    • 学生在校内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谁承担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02
      致害学生法定代理人承担过错责任,学校在未尽职责范围内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 物业遭盗害,租户有责任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21
      一般情况而言,物业是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一、根据物业服务合同来界定家中被盗物业该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至关重要的是取决于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是怎么样规定的,通常情况下,物业服务合同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都进行明确的约定。如果有了明确的约定,物业服务企业就应当按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