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备以下要件的可以判断是构成非法运输野生动物罪:
(1)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款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一、非法运输野生动物罪的犯罪构成界定标准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只能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所谓收购,是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以金钱作价,购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所谓运输,是指未经批准,私自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所谓出售,是指未经批准,以牟利为目的出价售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至于是否已实际获得利益,并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无论行为人实施的是其中一种行为,还是同时实施数种行为,均可构成本罪。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实践中,由于一些非专业人员对野生动物领域了解不多,因而通常对何种动物为野生动物的认识不够,也因此对该种动物制品缺乏认识,在这种情况下实施了非法收购、运输、出售自己认为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一般不以本罪论处;如果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收购、运输、出售自己认为不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而事实上确实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亦不宜以本罪论处。
-
非法运输野生动物罪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294人看过
-
运输野生动物是否会被判重罚?
107人看过
-
非法运输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具体构成细则
226人看过
-
非法出售野生动物罪如何构成的
175人看过
-
非法野生动物运输的刑法解释
324人看过
-
2023非法运输野生动物罪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392人看过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划分。 根据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在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八大严重犯罪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低于十四周岁的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 更多>
-
法院对违法运输野生动物罪如何判福建在线咨询 2023-09-16法院对非法运输野生动物罪的裁判:如果运输的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则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运输的是除此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的,则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
非法收购运输运输陆生野生动物罪量刑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22受目前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人们逐渐意识到食用野生动物也可能带来意想不到的危害。因此,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和销售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也被纳入刑法保护范围。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销售陆生野生动物构成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是如何构成的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23本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只能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1988年11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9条规定:“国家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
-
构成非法运输野生动物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贵州在线咨询 2023-02-10我国刑法没有规定非法运输野生动物罪,规定了非法运输陆生野生动物罪,构成本罪需要满足条件如下: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客体上侵犯了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秩序;客观方面实施了以食用为目的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以外的野外环境下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行为。
-
非法运输野生动物罪构成要件具体规定详解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3(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只能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前段时间也可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