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能否拒绝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鉴定请求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21:33:34 184 人看过

单位能否拒绝员工的劳动能力鉴定要求?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依法有义务为受伤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受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强行扣留医院出具的原诊断证明和出院总结的,可以要求医院补发或者出具相关证明。医院不同意补发的,职工可以选择下列方式维权:

(1)起诉用人单位民事侵权

(2)起诉医院侵权

需要工伤鉴定时,用人单位可以重新审查劳动能力鉴定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受伤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审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一年后,其所在单位或者机构认为残疾情况发生变化的。用人单位的复审、鉴定申请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通知复审,劳动者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受伤劳动者必须接受,单位可以拒绝支付伤残治疗费。根据法律规定,受伤职工只有在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后,才能确定伤残津贴标准、是否应享受伤残津贴、是否可以辞工。劳动者拒绝接受劳动能力鉴定,但要求享受残疾待遇的,单位可以拒绝

相关法律可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因工负伤,经治疗致残,伤势相对稳定,影响工作能力的,应当进行工作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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