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预先行使追偿权的,应该满足哪些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1 11:22:37 192 人看过

根据法律的规定,保证人预先行使追偿权应该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必须在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之后;

(2)债权人未申报债权;

(3)保证人应申报保证债权;

(4)保证人的预先追偿权的行使以保证人必须承担保证责任为前提。

一、破产重整时保证人的责任和追偿权有哪些

债务人破产,债权人既可以向债务人申报债权、参与债务人的破产财产分配,又可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未受清偿的部分,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实践中,债权人何时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如何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呢?

法律规定,保证期间,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的,债权人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也可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债权人申报债权后在破产程序中未受清偿的部分,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当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六个月内提出。《最高人民法院答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请示》指出,债权人应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规定,仅适用于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时保证期间尚未届满,而在债权人申报债权参加清偿破产财产程序期间保证期间届满的情形。即在上述情况下,考虑到债权人在债务人破产期间不便对保证人行使权利,债权人可以在债务人破产终结后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简单概括以上规定,就是在保证期间内,如果债务人破产,债权人尚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只能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六个月内就未受清偿部分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如果债务人破产前债权人已经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不适用该司法解释的规定。

二、先诉抗辩权有什么行使条件

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1、只有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保证人才能享有先诉抗辩权;

2、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时间和条件,先诉抗辩权可以在诉讼或仲裁前、诉讼或仲裁过程中或强制执行程序中行使;

3、先诉抗辩权只能在主债权人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时,才能由保证人行使;

4、先诉抗辩权的行使只是暂时拒绝履行债务,延迟担保责任的承担时间,其功能在于防御和阻止,暂时停止或延迟主债权人请求权的行使,不能否认或消除债权人的权利和担保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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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12日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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