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减轻量刑的条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1 09:02:54 97 人看过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依法减轻量刑的条件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条件与限度】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一、重大立功与一般立功的界限是怎样的

重大立功与一般立功的界限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一般立功和重大立功的认定标准作了具体规定,即被检举揭发或被协助抓获的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案件在本省、直辖市、自治区或全国有较大影响,可认定为重大立功。

一般情况下,二者之间的界限并不难区分。实践中,有疑问的有两种情形:

1:是被告人检举揭发的犯罪分子依照其犯罪情节应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因为犯罪分子本身具有法定、酌定从轻的情节,实际被判处有期徒刑。

2:是被告人检举揭发了他人的一般犯罪事实,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后又发现并查证属实被检举揭发对象的其他重大犯罪事实。

对于如何认定立功的属性,可以结合两个原则来判断:

1、以法定刑为准。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所谓“重大嫌疑人”、“重大案件”,是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而不是“依法应当”或者“实际”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在《意见》中已经明确:“被告人检举揭发或者协助抓获的人的行为应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因具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宣告刑为有期徒刑或者更轻刑罚的,不影响对被告人重大立功表现的认定。”

2、以立功时为限。

一方面,以立功时为限符合主客观相统一原则。被告人实施立功行为时对立功的主观认识以及实施的具体立功行为是认定立功的主客观要素;立功行为完成之后查证的任何事实都不是立功的客观要素,而这些事实也不在被告人关于立功的主观认识范围内。所以,主客观相统一唯有立功当时。

另一方面,以立功时为限是奖当其功。从被告人实施立功行为到最后被认定为立功有一个时间段,而且立功对象,即被检举揭发或被协助抓捕的人的属性在查证属实之前处于不稳定的状态,可能从一般嫌疑人变更为重大嫌疑人。认定立功的属性应当以立功当时被检举揭发或被协助抓捕的人是否属于重大嫌疑人为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04: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刑法上减刑的实质条件,减刑的限制有哪些
    刑法上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减刑的限制有:1.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2.无期徒刑在服刑2年以后,才可以减刑;3.发现有重大立功表现时就可以减刑。一、减刑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减刑规定有: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准予减刑的,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根据我国法律款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
    2023-02-25
    319人看过
  • 限制减刑的条件有哪些减刑程序有哪些
    减刑的条件如下:1、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申请减刑的程序为:1、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执行机关应当提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监狱减刑建议书;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罪犯的减刑,执行机关应当提出减刑建议书。2、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裁定。3、作出裁定后减刑的裁定,应当及时送达执行机关、同级人民检察院以及罪犯本人。什么是减刑,法定的减刑条件有哪些?减刑,是针对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而言,因此,减刑只适用于:一、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减刑的对象只有被判处刑种的限制,而没有犯罪性质和被判刑期的长短的限制;二、在刑罚执行期间,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符合法定的减刑情节,如果没有被判处刑
    2023-07-25
    168人看过
  • 产品质量法从轻减轻处罚的依据
    一、产品质量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产品质量法是调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关系和产品质量责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产品质量法调整的法律关系包括:1、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关系,即各级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行使行政惩罚权时与市场经营主体所发生的法律关系。2、产品质量责任关系,即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消费者与生产者、销售者之间的法律关系。3、产品质量检验、认证关系。二、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归责原则是指确定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的理由和根据。1、生产者的严格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存在一些法定免责条件:(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2、销售者的过错责任。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
    2023-02-25
    105人看过
  • 哪些是减刑,减刑的条件是哪些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狭义的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广义的减刑是指凡受刑事处罚的人,在具备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不仅包括狭义减刑的范围,还涵盖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罚金、缓刑及因主刑减刑后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减刑。《刑法》第78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
    2023-02-28
    449人看过
  • 刑事案件如何依法减轻处罚?
    刑事案件法定减轻处罚情节如下: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2、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4、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5、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6、预备犯、中止犯、未遂犯、从犯、胁从犯。7、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8、主动自首的。立功表现如何处理,怎样在法定刑以下减轻处罚立功表现如何处理对于有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所谓重大立功表现,是相对于一般立功表现而言,主要是指犯罪分子检举、揭发他人的重大犯罪行为,如揭发了一个犯罪集团或犯罪团伙,或者因提供了犯罪的重要线索,使一个重大犯罪案件得以侦破。对于多次立功的,也应认为是重大立功表现。怎样在法定刑以下减轻处罚1、减轻处罚应当与从轻处罚相区别。在同一法定刑幅度内无论是适用较轻的刑
    2023-08-10
    261人看过
  • 量刑酌定减轻情节主要有哪些
    量刑酌定减轻情节:在进行刑罚裁量时须考虑的酌定情节主要有以下几种:(1)犯罪手段。犯罪手段一般不是犯罪构成要件,但它却可以揭示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因而犯罪手段常常成为刑罚裁量的重要酌定情节。如以普通方式杀人和以残忍手段杀人就分别显示了行为人不同的主观恶性和不同的社会危害性。(2犯罪对象。犯罪对象情况如何,也往往反映出犯罪人的主观恶性和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如盗窃一般财物和盗窃国家救险、救灾物资,就具有不同的社会危害性。(3)犯罪造成的实际危害结果。危害结果对于说明行为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具有关键意义,因此,具体犯罪的实际危害结果怎样,对于人民法院的刑罚裁量具有重要参考意义。(4)犯罪的时间、地点。尽管对于绝大多数犯罪的成立来说,时间、地点并无决定意义,但是,犯罪的时间、地点却有助于我们认识行为人的主观恶性,以及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因而对刑罚裁量具有重要意义。(5)特殊情况。刑法典
    2023-04-25
    21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发起刑事量刑重上诉状减轻量刑,有哪些法律依据?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27
      减轻处罚有一般减轻与特殊减轻之分。发起刑事量刑重上诉状来减轻量刑。我国刑法第63条第1款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这是对一般减轻的规定,由此可见,一般减轻是指依法判处低于法定最低刑罚。刑法第63条第2款规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的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标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这是对特殊减轻的规定,由
    • 刑事案件立功有哪些条件可以减轻量刑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07
      重大立功是犯罪分子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
    • 诈骗罪有哪些减轻判刑的条件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1
      诈骗罪的犯罪分子有自首、立功情节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
    • 的减轻量刑情节都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6
      参考:最高法院制订的《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中的一、量刑的指导原则;二、量刑的基本方法;三、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及四、常见犯罪的量刑:(二)故意伤害罪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
    • 法院判决生效前可以减轻刑罚吗, 法定量刑的情节及减刑的条件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26
      1,法院判决前,可以减轻刑罚的情形包括:(1)未成年人、已满75周岁的人;(2)盲、聋、哑;(3)不能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4)有自首、立功表现的犯罪嫌疑人。2,法院判决生效后,在服刑期间一贯表现良好,有立功表现的可以申请减刑。3,相关规定:(1)《刑法》规定:第十七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