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承诺的法律概念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6 17:02:28 377 人看过

要约承诺的法律概念如下:

1、要约是以缔结合同为目的,由当事人发出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承诺是当事人在收到要约后,同意对方发出的要约的意思表示。

一、要约具备的条件

要约具备的条件是:在要约中,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足以决定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是要约的主要内容,因为当事人双方就合同订约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合同才能成立;要约必须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要约必须表明受要约人承诺。当事人发出要约,要约人要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愿明确的表达出来。

二、要约意味着什么

要约意味着与他人签订合同。要约的构成如下:

1、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

2、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其签订合同的相对人发出;

3、要约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承诺受此意思的约束;

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够的主要条件才能成立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三、拍卖公告是否属于要约?

拍卖公告不属于要约,属于要约邀请。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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