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出资是否可行于合伙企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19:54:52 50 人看过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对于什么样的人可以劳务出资,以及如何量化以劳务出资的合伙人的特殊技能等问题,因涉及每一个合伙人的切身利益,法律没有做出具体规定,而交由全体合伙人自行协商确定。但是,有限合伙人不得用劳务出资。

个人独资企业劳务出资可以吗

个人独资企业是不允许以劳务出资的,由于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承担无限责任,并不是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因此法律对个人独资企业没有最低注册资本金的要求,仅要求投资人有自己申报的出资即可,这一规定有利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和发展。在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时允许以个人财产出资,如果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应当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在出资方式的选择上,法律允许投资者以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出资,不允许以劳务出资。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数额、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股东或者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二条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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