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关系如何成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2 08:33:32 96 人看过

一般借款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时生效,但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实质要件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算正式成立。

诈骗罪怎么算成立

满足以下条件并且诈骗数额在三千元以上就可以定性为诈骗罪。

(一)客体要件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二)客观要件诈骗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三)主体要件本诈骗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四)主观要件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3日 19: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夫妻关系夫妻间如何订立借贷协议?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一、女方买房没出钱要离婚怎么办?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房产分配有以下情况: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房产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婚后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行为,该房产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
    2023-03-27
    356人看过
  • 民间借贷如何证明存在借贷关系
    1、找证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借条和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2、司法实践中,录音可证明借贷事实,但是应当强调录音取得的合法性。被录音者必须是债务人,如果被录音者不承认是本人,可以申请司法鉴定,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反映债权债务的内容,例如录音应让债务人完整说出欠钱的具体金额和来龙去脉,录音取得的方式应当合法、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一、如何收集保留录音证据1.保证录音内容完整反应债权债务内容或者其他民事权利义务内容。2.保证录音对象是债务人或者是承担义务的一方。3.使电话录音真实完整。4.合法确定录音。5.保证录音内容反映被录音人的真实意思表示。6.对录音进行公证。在公正员面前拨打电话并录音,公证处会出具,规定,经过公证的证据证明力高于一般证据。公证处的录音可以被法院认定没有经过剪辑。二、没欠条怎么讨债没欠条讨债的具体方式如下:1、没欠条可以
    2023-03-10
    117人看过
  • 只有借款合同可以成立借贷关系吗
    通常情况下借款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借贷关系即成立。签订借款合同,作为合同的双方即形成法律上的借贷关系,自合同成立时即生效。且法律规定,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一、出借人不在场借款合同生效吗只要其签订的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并且合同内容合法的,该合同就是有效的,其合同一般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生效。出借人在场与否不影响合同生效。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借款合同生效了出借人不出钱怎么办借款合同生效了出借人不出钱,借款合同也就不会生效,合同自动取消。关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生效时间分以下两种:1、如果采用口头形式的,借款合同生效时间为贷款人
    2023-06-21
    447人看过
  • 为什么只有借条不能成立借贷关系
    在只有借条的情况下也不一定能认定双方的借贷关系就成立了,如果只有借条,但是实际上并没有出借行为的话,借贷关系也没有正式成立。一、借条怎么写才有效借条属于借贷关系的凭证,所以借条有效与否关系到借贷关系是否可以被认定。在写借条时,需要注意:1、借条的名称要写对;2、借款的事由、借款金额要写明;3、出借人支付借款的方式、时间最好记载清楚;4、还款的时间、方式;5、借款利息(如果没有利息则无需写);6、逾期还款的利息;7、借款人的签字确认以及借条出具的时间要写明。二、自己写了借条没拿到钱怎么办自己写了借条没拿到钱,借款法律关系并未真正生效,借款合同没有成立生效。因为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即除了出具借条外,还需要有借款的实际交付,即出借人需要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款项交付凭证才能真正证明借贷关系的生效。你出具了借条,但对方未实际交付资金给你,借贷关系并未实际生效。三、借条在什么情况下生效借条是借款人向出
    2023-06-22
    251人看过
  • 借贷关系不成立民间借贷答辩状怎么写
    一、借贷关系不成立民间借贷答辩状怎么写原告: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被告一: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被告二:联系地址:同上。案由:请求事项:主要事实和理由:此致具状人:年月日二、借款关系不成立的事实如何认定在民间借贷案件审理中,借贷法律关系常常交织其他法律关系,认定借贷债权债务关系是否成立,在考虑借贷关系成立要件的同时,也要结合所涉及其他法律关系属性以及相关法律后果。1、借款人身份核实(1)签约对方为个人签约对方如果是个人的,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既签约方精神正常且年满18周岁或者16至18周岁但以自己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在此情况下可以要求其提供身份证、详细的家庭地址、联系方法及个人的其他情况,方便于在必要时对其进行实地的考察和确认。必要时可以要求借款人配偶签字、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身份关系证明。(2)签约对方为企业①企业下属部门,如企业各部、科、处、室等是不具备主体资格,不能
    2024-01-10
    430人看过
  • 借贷关系中如何认定保证人,如何认定保证合同的成立
    一、借贷关系中如何认定保证人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有保证人的借贷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有清偿能力的,由债务人承担责任;债务人无能力清偿、无法清偿或者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借期届满,债务人未偿还欠款,借、贷双方未征求保证人同意而重新对偿还期限或利率达成协议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无保证人的借贷纠纷,债务人申请追加新的保证人参加诉讼,法院不应准许。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应当与债权人订立书面保证合同,确定保证人对主债务的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限。虽未单独订立书面保证合同,但在主合同中写明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限,并由保证人签名盖章的,视为书面保证合同成立。公民间的口头保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的,也视为保证合同成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如何认定保证合同的成立1、保证人与债权
    2024-03-27
    304人看过
  • 浅议:借条能否证明借贷关系的成立?
    在真正标准的借款合同关系中,双方当事人订立了书面合同并且都严格按照约定履行了合同,因此借贷纠纷的审理并不困难。但是实践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是:民间借贷关系的当事人往往并未签订所谓的借款合同,而只是由借款方出具了一张借条。那么仅凭这张借条,能否认定双方当事人的借贷关系已经成立呢?这是当前法院的很多同志在审理这类案件时所最感困惑的问题。实践中,各种借条的情况实际上很复杂。在借贷关系中,借贷的金额有大有小,少则几百块钱,多则上万元、十万元、百万元,甚至千万元。那么,在没有其他证据来证明借款关系的前提下,单凭一张借条,能否认定借款合同成立与否呢?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首先应当查明出借人是否履行了出借义务,这是审理此类案件中最为核心的问题。按照举证证明责任分配原则,应当由出借人自己来证明其履行了出借义务。因为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如果出借人不能证明其履行了出借义务,那么借贷关系是否成立就难以认定。在
    2022-04-09
    149人看过
  • 借贷关系中借条如何写借贰万元
    一、借贷关系中借条如何写借贰万元?借条借款人:姓名: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出借人:姓名: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今向______借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元整,期限为____个月.于__年__月__日一次性还清.此据借款人:________担保人:________借款日期:__年__月__日二、什么情形下借条无效?(一)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行为。法院查明,出借人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
    2024-01-13
    497人看过
  • 借贷关系中借条没写借到如何办
    一、借贷关系中借条没写借到如何办?可以与对方协商修改借条或者补写一张借条,写借条时,借条中要注明以下基本内容:1、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还款的具体年月日;5、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6、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二、借条的作用有哪些?1、能证明借贷双方的借款事实;2、能够证明钱已经借给了债务人;3、能够证明借钱的具体金额。三、造成借条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2、违背真实意愿的借条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3、有借条但没有实际支付借款。4、出借人或借款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四、写借条要注意哪些事项?1、内容要相对完善;2、书写时用语要
    2023-06-16
    139人看过
  • 借贷合同的成立,属于什么关系
    借款合同之订立,乃是对债权债务关系的确立。合同签订之后,出借方拥有依照协议规定要求借款人如期偿还借款并按规定利率支付相应利息的法定权益;与此同时,借款人也需严格遵守并履行自身在协议中向出借方承诺的还款及支付利息的责任。借款合同作为一种典型的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均需承担相应的义务。其中,出借方负有提供借款的义务,而借款人则须承担按期还款、支付利息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2024-07-29
    493人看过
  • 有借条却无借款事实,借贷关系仍不成立
    案例回放3月15日,安居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结了原告蒋某与被告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5年2月,蒋某向安居区法院提起诉讼称,唐某因承包工程需要,于2013年11月29日向其借现金人民币15万元,唐某向蒋某出具借条约定还款期限为3个月,但在借款到期后唐某并未如期归还。被告唐某辩称其向蒋某出具的借条是在受蒋某胁迫下所写,并非本人真实意愿,原告也并未向自己实际交付该借条上所载的借款金额,该借款不存在。审理中,原告蒋某称其借给唐某的15万元全部为现金一次性交付,资金来源于被告唐某以前支付给自己的工程款、借款等,但并未提交资金交付的证据。法院审理该案经审理查明,2012年被告唐某承包了某工程的部分项目分包给蒋某,后双方因工程款结算事宜发生纠纷。原告蒋某于2013年11月3日伙同他人将被告唐某打伤致其住院治疗并扣留了唐某的一辆越野车。根据全案事实,法院裁判认为,原被告尚存在工程款给付争议,且为此还
    2023-06-08
    107人看过
  • 情侣之间的借贷关系是否成立
    在实践中,对于如何认定情侣间民间借贷是否成立的问题,要看该债最终有没有被终止。一、民间借贷诉讼时效范围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如下:(一)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二)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三)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四)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要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五)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
    2023-02-09
    242人看过
  • 借贷关系如何定性诈骗么
    一、借贷关系如何定性诈骗么1、行为人借钱的理由与实际用途在正常的民间借贷中,借款人会告知债权人借款的真实用途,让债权人知晓借出资金的用途和风险,从而做出决定。而在诈骗案中,犯罪人通常会编造一些虚假的借款用途,如投资、工程建设等正当而且有丰厚利润的项目,使被害人产生其借出资金安全并能及时收回的错误认识。而实际上,犯罪人在获得借款后会将钱用于一些高危或者无法收回资金的活动,如用于赌博、供自己挥霍等,从而导致被害人的资金无法收回。行为人对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会反映出其借款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而借款时的理由与实际使用的异同,也可以反映出行为人在借款时是否有虚构事实或隐瞒真象的客观行为,是考察行为人主观心态的重要依据。2、行为人借款时的财务状况行为人借款时的财务状况是判断其是否准备归还借款的重要因素,行为人财务状况结合其对借款的用途,能够准确把握行为人的真实心态。在很多诈骗案件中,犯罪人在本人负债
    2024-01-20
    440人看过
  • 借贷关系起诉费如何计算
    一、借贷关系起诉费如何计算借贷关系起诉费的计算标准是民间借贷属于财产案件,法律明确规定,诉讼请求的金额不超过一万元的,每件交纳20元;超过一万元至十万元的,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按照2%交纳;超过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一)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二)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三)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四)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二、借贷关系的诉讼期限是怎么规定的借贷关系的诉讼期限是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
    2023-06-04
    442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怎样才算成立借贷关系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26
      法律是公正正义的,为了不让借款人(要借钱的人)无辜负债,要让借贷关系合法成立需满足关系成立条件:只是构成借贷关系的形式要件,而关系成立的实质要件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算正式成立。
    • 怎么才算是借贷关系成立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20
      1、借贷关系应当是在双方签订了借款和的时候成立,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当事人签订借款合同的,应当要写明借款人与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的金额以及还款的期限等内容。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
    • 如何成立收养关系如何办理收养关系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10
      一、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罚款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二、形成合法收养的条件之送养人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生父母。但父母对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不受此限制; (二)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自己子女。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
    • 劳动关系成立后如何确认关系?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06
      可以通过以下凭证确认劳动关系的成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支付花名册)、各种社会保险费支付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登记表等招聘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 退借贷关系不成立能起诉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0
      1、以民间借贷为由起诉被驳回的,当事人可以再次以不当得利起诉。2、法院驳回起诉或者诉讼请求的,只针对当事人的本次起诉而言。如果再次起诉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应当予以受理。《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二条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符合起诉条件且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