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权监督受托执行事务的合伙人的工作。《合伙法》第27条第2款规定,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这是因为非执行合伙人是独立的,因为他们不执行公司事务,可以从旁观者的角度客观地评估执行合伙人的工作。此外,委托他人执行后,还需要通过一定的方式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有关事项进行监督。因此,非执行事务合伙人监督执行机构的工作,这不仅客观有效,而且可以确保其自身利益不受侵犯。有权查阅企业的相关账簿。无论合伙人是否执行业务,都需要了解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这不仅是了解合伙经营实施情况和监督的需要,也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为确保合伙人及时了解企业的相关信息,《合伙法》第28条第2款规定:,有权查阅合伙企业的会计账簿和其他财务资料,以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参与企业重大事务的决策。《合伙法》第三十一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一)变更合伙企业名称;(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和主要经营场所的位置;(3)处置合伙企业的房地产;(4)转让或处置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产权;(5)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指定合伙人以外的人员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也就是说,任何涉及此类重大问题的决定都应得到所有合伙人的一致同意,非执行合伙人也应参与投票,这也是非执行董事监督执行董事工作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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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分合伙人执行事务其他人还可不可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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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董事,也称积极董事,指在董事会内部接受委任担当具体岗位职务,并就该职务负有专业责任的董事。 执行董事是公司的当然职员。董事会成员中至少有一人担任执行董事,负有积极的履行董事会职能责任或指定的职能责任。因董事会职能未得以全面、合理行使的原...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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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分合伙人执行事务其他人还能否执行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1XX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委托合伙人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其他合伙人在将事务执行权委托于他人后,对企业的事务执行仍享有以下权利:XX一、有权对受委托执行事务的合伙人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这是因为,不执行事务合伙人因其不执行企业事务,比较超脱,能够从旁观者的角度对执行事务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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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不履行合伙协议的,其他合伙人可否决议除名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4你是公司还是合伙企业,处理是不同的,如果是合伙企业,应该适用《合伙企业法》,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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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一人执行事务后其他合伙人还需要执行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2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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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有异议的如何处理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09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十九条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法第三十条规定作出决定。 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三十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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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事务合伙人不履行义务损害其他合伙人利益,能否撤销对其的委托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24可以。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撤销委托后,合伙企业即发生了变更事项,工商行政部门应履行就变更事项进行登记的法定职责。只要合伙企业依据法律、合伙协议规定的程序召开合伙人会议,并形成有效决议,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变更即行生效。 风险提示: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的表决办法进行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