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吗
鉴于我国法律赋予了公安机关在某些特定刑事案件中进行调解的权力,但是此种调解仅仅适用于涉及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案件,对于刑事责任部分则无法通过调解来妥善解决。
然而,若是犯罪嫌疑人或是被告方能够得到被害者的宽容谅解,鼓励双方当事人与对方和解,在这一情况之下,适时地由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轻处罚的专业建议,也就成为了可能。
同样,在审理涉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过程中,各级别法院亦可依法进行调解行动,用之解决民事争议所关涉的那部分问题。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可以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刑事调解书,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没有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应当及时作出判决。
二、刑事案件公安局侦查时间最长可以有多长时间
刑事案件公安局侦查时间最长是七个月。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羁押后,侦查的期限一般为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下列案件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十节 侦查终结 第一百六十条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n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明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
-
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的治安案件的前提条件是
483人看过
-
公安机关不能调解八种案件
79人看过
-
打架案件公安机关调解结案需要制作调解书吗
56人看过
-
公安机关未受案之前结伙斗殴可以调解吗
287人看过
-
公安机关调解治安违法案件怎么处理
152人看过
-
治安案件调解:公安机关的职责与范围
92人看过
-
公安机关在处理刑事案件时,是否可以进行调解?香港在线咨询 2024-12-14确实如此,在涉及轻伤或重伤等严重程度的故意伤害罪案中,当事人双方都有权享有和解。在达成和解协议后,行凶者有机会申请取保候审,从而使案件从公安部门转移至检察院处理,甚至可能在案件进入审判环节时获得缓刑的判决结果。 需要明确的是,只要该刑事犯罪案件已正式立案,诉讼时效将不受任何时间限制。即使涉嫌人行凶的犯罪嫌疑人已经去世,案件也不会受到影响。这说明,虽然大部分刑事案件可以通过和解方式得到妥善解决,但
-
公安机关自诉案件可否调解问题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1刑诉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即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案件中可以立案遗漏证据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51、刑事犯罪案件公安遗漏证据律师能干涉。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 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
刑事调解案件可以实行公诉吗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20答:刑事自诉案件能否进行调解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予以区别对待。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
-
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办理民事案件调查调查调查中, 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09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