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的举证期限应如何确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08:42:27 457 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第三十五条,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不受本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的限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

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17: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法举证期限如何规定,民事诉讼的举证期限
    1、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2、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3、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4、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5、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6、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7、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8、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
    2023-08-15
    347人看过
  • 行政当事人的举证期限条件及举证标准
    引言:行政诉讼是一种诉讼程序法,是资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并建立资产阶级国家以后的产物。主要是确定诉讼参加人的法律地位和相互关系的法律规范。本文主要介绍行政当事人的举证期限条件及举证标准的相关知识。一、在行政诉讼中,证据的证明标准尚无法律规定,在审判实践中如何把握,是一个值得探索的问题。探索诉讼证明标准的高低,原则上取决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对原告权益影响的程度。法官在证据审查中需要具备的能力,主要是对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行政证据规定》的具体运用能力。举证期限,是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以及审理法官对当事人向法庭提交证据材料的时间要求和限制。行政诉讼中,规范举证期限的主要依据是《行政诉讼法》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被规范的当事人首先是被告,其次才是原告和第三人。对被告举证期限的规定,主要是《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交答
    2023-06-06
    265人看过
  • 重审举证时限如何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规定了五种不受“不得少于30日”限制的例外:1.一审普通程序,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只要双方当事人同意,也可少于30日。2.前述规定的举证期限届满后,人民法院可以酌情指定当事人提供证据或者反证的期限,该期限也可少于30日。3.简易程序中,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可以少于30日,但转化为普通程序后,人民法院应当补足30日期限,除非当事人同意减少。4.二审程序中,当事人提出新的证据,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可以少于30日。5.发回重审的,若因证据、事实原因发回重审,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也不受30日限制。举证期限从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法院在送达受理通知书或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在该通知书中,法院将告知指定的举证期限。如果当事人认为有必要协议举证期限的,可以就举证期限达成协
    2023-06-14
    227人看过
  • 留置当事人如何举证
    在涉及留置的诉讼中,双方至多会对留置权的存在与否发生争执。债权人主张他是合法地将债务人的财产留置,债务人则主张债权人是非法扣留。合法留置的举证责任无疑应由债权人负担,债权人应证明留置的财产是债务人根据此项合同关系交给债权人占有的。抵押合同当事人怎么举证第一,抵押关系存在与否发生争执时的举证责任。发生上述争执时,举证责任应当由债权人负担。债权人一般应提供书面抵押合同或载有抵押条款的债权文书证明抵押关系存在,但也可以通过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和债务人已将抵押物或权利证书(如房屋产权证书)交给自己的事实来证明抵押关系存在。在后一种情况下,证据效力要差得多。债务人只要提出反证,如表明所谓的抵押物是债权人以借用为名取走的,使该物是否为债务人自愿用作抵押处不明状态,承担不利后果的仍然应当是债权人。第二,债权人对抵押物灭失有无过错发生争执时的举证责任。《意见》第114条规定:“抵押物在抵押权人保管期间灭失
    2023-06-18
    221人看过
  • 劳动仲裁审理期限的规定应当如何确定
    一、关于劳动仲裁审理期限的规定应当如何确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期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无仲裁时效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二、劳动争议仲裁庭审阶段程序劳动争议仲裁庭审阶段的程序如下:1.核实出庭人员身份。2.宣布庭审纪律、询问回避申请、宣布开庭。3.申请人陈述仲裁请求、被申请人答辩。4.仲裁庭调查。5.质证。6.仲裁庭辩论。7.征询当事人最后意见并进行调解。8.签庭审笔录。9.庭审终结。三、劳动争议仲裁的相关费用由谁支付申请劳动仲裁是不交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是不收费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劳动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纠纷案件的诉讼费用一般需要10元。但是如果是以调解
    2023-11-16
    248人看过
  • 离婚应当如何举证
    离婚案件虽然涉及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割等诸多方面,但当事人在举证过程中,往往感到力不从心,证据不好收集,或不知从何下手。但民事诉讼的审理原则却是“谁主张、谁举证”,当事人一方不能在举证期限内举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往往要承担不利的后果,或自己的诉讼请求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因此,如何在离婚案件中收集证据及运用,就成为当事人甚至是律师尤为注重的问题。民事诉讼证据有以下几种:1、书证;2、物证;3、视听资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的陈述;6、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
    2023-04-26
    393人看过
  • 当事人死亡如何确定当事人
    民事诉讼中被告死亡后由被告的继承人来参与诉讼。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裁定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通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承担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民事诉讼中,被告死亡,原告可以追加被告的继承人参加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2023-04-15
    172人看过
  • 发生借款纠纷当事人应该如何举证
    发生借款纠纷,原告应该举证证明其诉讼主体资格和借款事实存在等主张。原告可以向法院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借款合同、转账记录、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证据。一、借钱没有欠条有转账记录能追回吗借钱没欠条有转账记录可以追回,最好同时提供其他证明借贷关系存在,且债务人没有清偿的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二、民间借贷纠纷的证明标准及变化民间借贷纠纷的证明标准是: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民间借贷纠纷的变化:(一)加重了债权人的举证责任。(二)提高了债权人的证明标准。(三)法官自由裁量权的
    2023-03-31
    185人看过
  • 夫妻个人债务应当如何举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个人债务可从以下方面进行举证:在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开支所需而欠下的债务,属于债务人个人的债务;夫妻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则可以举证为个人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前所产生债务,且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夫妻一方由于不合理的开支而产生的债务,如赌博、吸毒等。总之,若一方能够举证证明债务是由于一方从事无关婚后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或夫妻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都被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一、离婚后男方欠的债女方用承担吗若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偿还。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男方欠下的债务离婚后女方要不要承担,要看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而定,如果是共同债务的,女方要承担偿还的责任。因此主要看是否是共同债务,属于男方的个人债务是不用承担的。夫妻个人债务一般是指,夫妻约定是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
    2023-03-07
    381人看过
  • 被告人如何进行举证?举证期限如何计算?
    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民事诉讼举证举证期限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举证是有法定的时间期限,一审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十五天,二审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十天。如果超过法定的举证期限进行举证,人民法院会默认为当事人放弃举证权,后期进行举证
    2023-07-16
    326人看过
  • 不正当竞争应当如何举证
    不正当竞争取证的方式如下:(一)进入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二)询问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及其他有关单位、个人,要求其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提供与被调查行为有关的其他资料。(三)查询、复制与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协议、账簿、单据、文件、记录、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四)查封、扣押与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物。(五)查询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者的银行账户。《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监督检查部门调查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二)询问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及其他有关单位、个人,要求其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提供与被调查行为有关的其他资料;(三)查询、复制与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协议、账簿、单据、文件、记录、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四)查封、扣押与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物;(五)查询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者的银行账户
    2024-05-01
    117人看过
  • 担保期限未约定,应如何确定期限
    担保期限没有约定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六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般担保人和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责任担保的担保人和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承担担保责任。无还款期限的担保期限是多久无还款期限的担保期限通常即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现行民法典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023-07-04
    411人看过
  • 遗产的管理人应当如何确定
    人民法院在审理继承案件时,如果知道有继承人而无法通知的,分割遗产时,要保留其应继承的遗产,交确定该遗产的保管人或保管单位。根据上述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负有遗产保管义务的,首先是存有遗产的人。如果被继承人生前自己占有财产,死后这些财产应由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或遗嘱执行人保管。没有遗嘱执行人或没有继承人的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应由其生前所在单位、或者其住所地、遗产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管理。遗产管理人为保管遗产所支付的必要费用,应从遗产中偿付。所以,如果你先前确定好一个遗产管理人,事实上可以避免许多的麻烦。当然,没有确立的话,法律也给了相应的救济。法院指定的个人或银行,负责执行法院的对一桩遗产的处理决定,直到其全部分配到所有请求者为止。当一个人死后没有遗嘱,或没有指定执行人时,或者当指定的执行人无法或不愿执行遗嘱时,遗产管理人将由法院指定一、民法典规定遗嘱可以交由继承人保管吗遗嘱可
    2023-03-04
    208人看过
  • 劳动争议当事人如何举证?
    一、劳动争议当事人如何举证?1、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身份有异议的,由持有异议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2、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仲裁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3、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4、在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争议案件中,主张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成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5、因用人单位做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争议的,由用人单位对决定所依据的事实和处理依据
    2023-06-10
    356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当事人确定举证期限是怎么样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4-25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一、举证期限 举证期限,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履行提供证据责任的期间,在举证期限内,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理由不成立的,
    •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在指定的举证期限的情形,应如何设定举证期限呢?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14
      法律规定了人民法院对举证期限及后果的告知形式、举证期限的确定方式和对举证期限的基本要求。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并经人民法院认可,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应当以通知书或者举证须知等方式明确告知当事人。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证据权利,在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情形下,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应当提交证据材料及承担逾期提交的后果。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
    •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如何确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7
      【法律意见】由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举证期限届满后
    • 当事人如何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如何申请延期举证申请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06
      一、当事人应当在人民法院送达的举证通知书上载明的举证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材料。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除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外,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 二、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在举证期限内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和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均应提交书面申请,并不得迟于
    • 超期举证确有困难的应当如何处理?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13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