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与举证责任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7 16:51:00 175 人看过

医疗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一般适用于过错责任原则,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形下适用过错原则中的过错推定,而医疗损害赔偿的举证责任实行一般举证责任原则,即由原告承担证明医疗损害事实存在的举证责任。

一、医院误证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医院误证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对于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被告即医疗机构证明自己在原告治疗过程中没有过错。如果不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法院会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医疗机构要承担责任。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患者受到损害,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责任:

1、患者或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标准的诊疗;

2、医务人员在抢救垂危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履行了合理的诊疗义务;

3、由于当时的医疗水平,很难诊断和治疗。

二、医疗纠纷诉讼的举证适用于什么原则

医疗损害纠纷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1、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讼中,患者一方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关系并发生医疗损害。医疗机构应当提交病历及相关资料说明相应的诊疗过程。

2、对于医疗产品损害以外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患者一方认为医疗机构有医疗过错,以及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机构是否履行了向患者一方说明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的义务,由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

3、发生医疗损害,患者能够证明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4、医疗产品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由患者一方对产品缺陷、损害结果、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三、侵权责任纠纷的举证责任可以有哪些

侵权责任纠纷的举证责任一般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于损害事实客观存在;以及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存在因果关系的部分,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对于自身行为不具有违法性;以及自身没有过错的部分,则应当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4日 20: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如何承担以及归责原则?
    一、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如何承担医疗技术损害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医疗机构需要承担由医疗损害责任带来的民事赔偿和行政处罚。其中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二、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包括: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严格责任原则。《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
    2023-04-10
    301人看过
  • 医疗纠纷伤害赔偿责任哪个原则赔偿
    医疗事故的侵权责任采取过错推定责任,但允许医疗机构通过举证证明其不存在医疗过错,从而免责。这一举证责任规定并非将按照一般分配原则分配给当事人的证明责任全部加以倒置,而是根据具体情况对某些事实的证明责任予以倒置,关于损害事实的证明就没有倒置,仍然有受损害的一方加以证明。一、医疗损害的责任范围有哪些医疗损害责任的种类:1、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医疗技术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病情的检验、诊断、治疗方法的选择,治疗措施的执行,病情发展过程的追踪,以及术后照护等医疗行为,不符合当时既存的医疗专业知识或技术水准的过失行为,医疗机构所应当承担的侵权赔偿责任。医疗技术损害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证明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须由原告即受害患者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即使是医疗过失要件也由受害患者一方负担。2、医疗伦理损害责任医疗伦理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各种医疗行为时,未对
    2023-04-06
    204人看过
  • 医疗损害赔偿责任划分,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主体是谁
    医疗损害的承担主体是医疗机构。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医疗损害责任包括哪些?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因过失,或者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无论有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或者其他损害,应当承担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方式的侵权责任。医疗损害责任是指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的赔偿责任。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医疗损害责任种类有哪些医疗损害责任的类型包括过错责任和过错推定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法
    2023-02-24
    93人看过
  • 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的进一步理解
    1、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85条是关于故意侵害知识产权的惩罚性赔偿责任的规定。这是首次在侵权责任一般性规定中规定惩罚性赔偿责任。2、扩大侵权惩罚性赔偿责任的适用范围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85条是关于故意侵害知识产权的惩罚性赔偿责任的规定。这是首次在侵权责任一般性规定中规定惩罚性赔偿责任。就民法典及特别法的规定而言,目前惩罚性赔偿责任的适用集中在三个领域:一是侵害生命权或严重侵害健康权的行为;二是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三是环境污染和破坏生态的行为。3、惩罚性赔偿责任是一把双刃剑,既有惩罚侵权人的作用,也有鼓励受害人牟取超出损害利益的副作用,在侵害知识产权领域就存在一定可能性。因此,扩张惩罚性赔偿责任适用范围时,也要避免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滥用。在法律适用中,要严格把握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防范知识产权领域“职业打假人”的出现。一、侵权责任财产赔偿范围是什么1、侵权责任财产赔偿范围为:对
    2023-03-28
    240人看过
  • 高空抛物的损害责任归责原则
    一、高空抛物的损害责任归责原则高空抛物的损害责任归责原则是无过错原则,在高空坠物事故当中的被侵权人难以确认具体侵权人的情况下,可以将二楼以上的所有高层住户列为侵权人,而这些高层住户,需要自己提供证据,证明自身不是侵权人,否则就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二、小区高空抛物怎么处理小区高空抛物的处理:及时将受害人送往医院治疗,同时侵权人应当积极主动的承担侵权责任,对所造成的损失及时进行赔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三、高空抛物怎么处罚高空抛物如果未伤人的,可以按照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我国法律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高空抛物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从建筑物
    2023-04-25
    213人看过
  • 医疗损害责任责任中的医疗费用有哪些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原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中西)药费、住院费、医疗机构的护理费等。一、交通事故可要求哪些赔偿交通事故可以要求的赔偿有:交通事故如果造成车辆受损,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车辆的维修费用,不可维修的可要求对方支付车辆等同价值的赔偿金;因为交通事故所带来的各种花费,如:治疗费、住院费、住院所需护工费等,以及所损失的相关费用,如:误工费、物品损失费、营养费等,都可以要求赔偿。还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医疗费包括受害人为治疗因交通事故所致伤病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输血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费等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包括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一般称为建议休息证明,该证明需要主治医师签字并加该医疗机构的医疗证明专用章
    2023-03-16
    226人看过
  • 跨界环境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
    与国内环境损害不同,跨界环境损害赔偿问题存在诸多困难,虽然在核能、油污损害等领域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体系,但法律并不能及时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对于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带来的一系列目不暇接的变化,法律不能及时高效的囊括和吸收,于是跨界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相关问题的国际法研究就有了现实的意义。经过学者们多年的研究,在跨界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绩,但仍然存在很多不足需要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中国因本身特殊的地理环境导致其很容易成为跨界环境损害的致害国和受害国,因此完善中国跨界损害赔偿责任相关制度是十分必要的。目前,国际法领域现行的有关跨界环境损害赔偿的问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文章本着对这些不足之处进行分析并加以解决、完善的目的而分为五个部分进行探讨。第一部分对跨界环境损害的概念和特征进行界定,在明确什么是跨界环境损害的基础上提出跨界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概念和特征,并对跨界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
    2023-06-13
    452人看过
  • 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与举证责任
    (一)注册会计师对第三方民事责任的性质注册会计师对第三方的民事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因违约、过失或欺诈对除委托人以外的有利益关系的第三人造成损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目前,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注册会计师由于违法执业或自身过错而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已达成共识。但是,对注册会计师对第三者的民事责任尚有不同看法,主要有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两种观点。笔者认为,注册会计师对第三者的民事责任应确定为侵权责任。我国的立法也是把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规定为侵权责任。引起注册会计师审计民事法律责任的有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自身的原因,还有整个社会环境和市场机制的因素(如:欠缺完善的法律环境、社会公众对审计的期望过高等)。这些因素的存在使注册会计师时时都有可能陷入民事法律诉讼之中。从根本上讲,审计期望差距的存在是产生该责任的社会因素。(二)注册会计师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2023-06-06
    254人看过
  • 缔约过失责任损害赔偿拥有哪些原则
    违约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或根据合同规定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信赖利益的赔偿不得超过履行利益大陆法系缔约过失损害赔偿以信赖利益为原则,具体范围则视违反义务的态样而有所不同。若因违反保护义务,致相对人的身体健康或所有权受损害,则赔偿义务人应赔偿的是受害人于其健康或所有权所受的一切损害,不发生以履行利益为限的问题;若违反的是信赖义务,如没有适当说明而使他方支出无益费用时,则赔偿范围以履行利益为限。笔者认为,缔约过失的损害赔偿范围应以不超过履行利益为限。首先,缔约人未尽保护义务致对方人身损害的情况下,发生缔约过失责任和侵权责任聚合,其大部分实际损失通过侵权之诉获得赔偿,故此情形下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范围限于因合同不成立致相对人缔约成本及机会的损失。其次,缔约成本因合同不成立、被撤销或无效而成为损失时,这些损失若超过履行利益并按实赔偿,则如富-勒所言,
    2023-06-14
    227人看过
  • 患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归属问题
    医疗损害的承担主体是医疗机构。法律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患者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医院提反诉是怎样的1、反诉的定义反诉是指在正在进行的诉讼中(诉讼系属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起的诉讼。其存在的目的在于:通过反诉与本诉合并审理,减少当事人讼累,降低诉讼成本,便于判决的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本诉的被告可以向本诉的原告提起反诉。2、医院提反诉的时间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6条,反诉和增加诉讼请求的提出时间是: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2023-07-12
    170人看过
  • 医疗损害责任有哪些免责事由,医疗损害责任类型有几种
    一、医疗损害责任有哪些免责事由医疗损害责任免责的事由包括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医疗机构免责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医疗损害责任的类型有几种医疗损害责任的类型有三种,分别是:未尽告知义务的责任、未尽诊疗义务的责任、未尽保护隐私的责任。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
    2023-06-19
    403人看过
  • 谁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谁对医疗损害负责
    一、医疗损害由谁承担赔偿责任1、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2、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5、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
    2023-06-01
    207人看过
  • 医疗事故赔偿责任与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区别
    1.在法律适用方面。医疗损害赔偿案件要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则要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配套的的法规文件。2.在医疗鉴定方面。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一律需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而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则可能需要司法鉴定。3.在损害赔偿方面。医疗损害赔偿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最显著区别就表现在赔偿项目、赔偿系数和赔偿数额上的不同。(1)赔偿项目。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包括11项,而人身损害赔偿包括12项,二者除了在项目计算上存在差异外,后者较前者还增加一项死亡赔偿金。(2)赔偿系数。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要考虑责任程度、原发疾病、事故等级等因素,而人身损害赔偿则要考虑过失参与度、责任程度、损害结果、因果关系、收入差异等因素。一、交通肇事丧葬费的赔偿标准1、《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职工因工死亡,
    2023-03-08
    456人看过
  •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与医疗服务合同纠纷的举证责任有什么区别
    一、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依照《证据规定》第四(八)条的规定,应当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分配举证责任。原告的起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条件。患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后,应当先行完成二项举证证明义务:一是证明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有医患关系。如挂号凭证、就诊病历、身份证明及其它相关证据,据以确定适格的原告和明确的被告;二是证明患方存在有具体的损害结果。如伤残等级鉴定书、金钱损失数额凭证或者计算依据,据以确定具体的诉讼请求。依照《证据规定》第四条第(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双不承担举证责任:一是证明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二是证明其诊疗行为不存在过错。也就是说,对医疗机构的过错是不需要举证证明的。依照举证责任倒置的责任分配的原则,如果医疗机构不能完成双不的证明,则应当按过错推定原则,依法推定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023-03-25
    106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医疗损害责任的种类有哪些,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怎么规定的呢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医疗损害责任的种类有哪些?1、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医疗技术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病情的检验、诊断、治疗方法的选择,治疗措施的执行,病情发展过程的追踪,以及术后照护等医疗行为,不符合当时既存的医疗专业知识或技术水准的过失行为,医疗机构所应当承担的侵权赔偿责任。医疗技术损害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证明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须由原告即受害患者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即使是医疗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特征及归责原则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2-19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特征: 1、医疗损害责任的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且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 2、医疗损害责任的行为主体是医务人员,医务人员包括了医师和其他医务人员。 3、医疗损害责任发生在医疗活动中。 4、医疗损害责任是因患者人身权益受损害而发生的责任。 5、医疗损害责任的责任形态是替代责任和不真正连带责任。 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如下: 1、过错原则。 2、过错推定原则。 3、无过错责任。
    • 医疗损害责任中的归责原则是怎样的啊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5-14
      1、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是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患者可以要求医疗机构对其承担违约责任抑或侵权责任。如果患者选择违约之诉,则医疗机构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患者选择侵权之诉,则适用过错原则。 2、我国民法典和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立的医疗损害赔偿是以过错责任为归责原则,由于医疗损害赔偿的特殊性,实行因果关系推定和过错推定。受害人在因果关系和过错的要件上不必举证证明,而是由法官推定,受害人只需证明自己在医
    • 哪些医疗行为的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4-27
      1、完全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3、次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4、轻微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
    • 医疗损害的责任应该如何举证?医疗损害举证责任又是如何规定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5
      医疗损害的责任应该如何举证?医疗技术损害责任的举证责任规则,应当由受害患者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受害患者一方无法举证证明的,可以有条件地适用举证责任缓和,能够证明表现证据的,推定医疗机构有医疗过失。如果受害患者能够证明医疗机构存在法定情形,亦推定医疗过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讼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那么,具体规定有什么样的呢?请看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