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入股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1 08:40:51 498 人看过

1、集体土地使用权入股的合法性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2、入股后,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否由村里所有变为国有控股公司所有?

这个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所有权肯定变成公司所有,入股后即成为公司资产的一部分——只是这一部分股权不得转让。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新《公司法》删除了原《公司法》第四条第三款中“公司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的规定。在公司法理上,国有资产与其他股东投入公司的资产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国家以国有资产出资为对价取得股权,与其他股东一样,其出资的国有资产当然要归属于公司。——所以集体土地使用权入股后也一样,性质上都是公司股份,也属于公司资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国务院《关于发展房地产业若干问题的通知》(国发〔1992〕61号)精神及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等四部门《关于郊区土地开发利用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京政农〔1993〕83号)的有关规定:“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以集体所有的土地资产作价入股,兴办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联乡镇企业,但集体土地股份不得转让,并按国家有关政策交纳土地使用费(税)。”

3、土地性质是否变化。

这个肯定不会变化。因为集体土地变成国有土地必须经过征收程序。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一、集体土地使用权能否直接出资创办公司

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能直接用于出资创办公司

我国《民法典》允许集体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企业,《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也规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凡是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均可作价出资,但《公司法》所指的作为出资方式的土地使用权仅指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所以,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直接出资创办公司。如果集体组织要以集体所有的土地对外投资,必须首先将集体土地通过国家征用的途径变为国有土地,再从国家手里通过土地出让的方式获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然后进行有效的投资。

但需注意,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可以用来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创办企业,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如果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此做法目的是为了防止土地流失,如果乡镇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与他人合资、联营的,由集体经济组织取得股权,此股权不得向集体以外的任何人转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7日 20: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入股相关文章
  • 集体土地如何入市
    法律综合知识
    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进入政府土地交易中心——→(商业开发性质)公开竞价出让——→签订出让合同。农民集体土地变成国有土地需要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如下:1、农用地转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因而用地单位应首先向国土、规划、建设部门咨询该农用地是否符合上述的各项规划;2、确认该农用地可以用于建设后,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颁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用地单位应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集体土地除了具有土地的基本属性以外,还有下面的特性:1、综合性集体土地也是由气候、水文、土壤、地形、地质、生物及人类活动的结果所构成的综合体。土地的各组成部分紧密结合,相互影响,协同进化,互为因果,人类不可能改变一种组成要素而使得其他要素保持不变。2、生产性集体土地也具有一定的生产力,可以生产出人类需要
    2024-05-01
    407人看过
  • 集体土地入市交易规则有哪些
    集体土地入市交易规则是什么?首先,要明确集体土地入市的供方市场主体。在一级市场上,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若是土地股份合作社,则是其股东大会。只有股东们才有权决定集体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否入市流转。村支书、村委会主任只是他们委托的代理人,无权决定某宗集体土地是否入市,以免村支书、村主任等少数人出于私利,肆意出租、出让集体土地。二级市场的市场主体是集体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或宅基地使用权人,他们只能转让其合法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或宅基地使用权,不能自行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或宅基地使用权,不能把承包经营权当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或出让。产权交易方式应当与国有土地市场相同,采用多元化的方式,租赁(即年租)、出让(即批租)、拍卖、招标、挂牌、作价入股、合伙联营均可。一般来说,需方要作长期投资的愿意采取批租方式;供方希望有长期稳定的收益,愿意出租;需方有多个竞地者,可以拍卖;公共设施用
    2023-06-15
    391人看过
  • 集体土地联营联建规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与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在内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方式共同举办企业,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方式与外商共同举办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使用集体土地。一、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转让呢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仅能转让给本集体成员,且不可以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二、集体土地上的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仅能转让给本集体成员,且不可以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集体土地使用权一般包括以下三种,分别是:1、农用土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
    2023-02-16
    410人看过
  • 集体土地入市意味着什么
    我国房屋的确权一般是指办理不动产权证,土地确权意味着:首先是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其次,有利于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经过确权颁证之后,土地既是资源,又是资产,农民就等于握住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无论谁想再动农村的承包地,都必须经过本户同意。如果农民外出打工,还可依法把承包地进行流转,交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来经营,换取实物或租金。这样一来,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就会增加。再次,农民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当前,因部分农民无法提供担保、没有足够的抵押物,贷款难问题较突出。而确权登记颁证以后,随着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农民就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最后,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为解决土地承
    2024-05-01
    138人看过
  • 集体土地使用权入股协议的签订有效吗
    集体土地使用权原则上是不可以出资的,但是2019年8月26日,土地管理法进行了修订,新的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出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用于出资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话,签订的入股协议是有效的,否则可能会因为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一、土地租赁的最高期限是多少?国有土地长期租赁的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现阶段,我国存在着大量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现实。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其仍然是国家严格限制的行为。在审判实践中,擅自出租集体土地使用权行为也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行为。因此,对于签订集体土地租赁合同取得企业经营用地,需要谨慎对待并尽量避免相应法律风险。
    2023-03-26
    240人看过
  •  集体土地聚众抢劫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聚众哄抢集体土地是一种违法行为,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需缴纳罚款。聚众哄抢罪是指纠集多人,实施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行为。聚众哄抢集体土地的处罚:若涉及聚众哄抢罪,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需缴纳罚款。聚众哄抢罪是指纠集多人,实施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 及 聚 众 哄 抢 罪 的 处 罚 规 定 是 什 么 ?聚众哄抢罪是指在商品销售等活动中,聚众哄抢商品,致使商品销售量严重下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聚众哄抢罪属于扰乱市场秩序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涉及聚众哄抢罪的
    2023-09-04
    224人看过
  •  集体土地非法转让的刑法规定是什么?
    非法转让土地罪的立案标准包括以下几点:首先,行为人必须以牟利为目的;其次,他们必须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第三,他们必须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第四,他们必须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最后,他们的违法所得数额必须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而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非法转让土地罪的立案标准包括以下几点:首先,行为人必须以牟利为目的;其次,他们必须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第三,他们必须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第四,他们必须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最后,他们的违法所得数额必须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而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 非法转让土地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非法转让土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将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直接卖给他人或
    2023-08-21
    214人看过
  • 土地作价入股法律规定
    法律综合知识
    土地作价入股的法律规定如下:1、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2、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2024-05-19
    233人看过
  • 什么是土地入股
    土地入股
    一、什么是土地入股土地入股是指实行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股权,入股组成股份公司或者合作社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除以上几种形式以外,还可以采取其他的流转方式进行流转,但不论采取任何流转方式,都要在流转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依规的进入流转程序。入股,亦称“股田制”或股份合作经营,是指在坚持承包户自愿的基础上,将承包土地经营权作价入股,建立股份公司。在土地入股过程中,实行农村土地经营的双向选择(农民将土地入股给公司后,既可继续参与土地经营,也可不参与土地经营),农民凭借土地承包权可拥有公司股份,并可按股分红。该形式的最大优点在于产权清晰、利益直接,以价值形态形式把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确定下来,农民既是公司经营的参与者,也是利益的所有者,是当前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的新突破。二、土地入股和土
    2023-04-26
    500人看过
  • 集体土地进入市场是如何产生的
    概念集体土地入市是指乡(镇)村建设用地,乡(镇)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用于投资或者筹集各种非农建设资金的土地。主要包括:乡(镇)村公益性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农村居民点用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化流转,简言之,就是农村集体土地可以像商品一样在市场上交易,但不能用于商品房开发。《政策指导意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今天发布《决定》指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使用控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以出让、租赁、入股的方式出让、租赁、收购,允许国有土地以同等的权利和价格进入市场。2007年,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发展各类生产要素市场,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生产要素价格形成机制,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提出“要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促进生产要
    2023-05-08
    256人看过
  • 集体土地租赁规定期限是多久?
    集体土地租赁规定期限是多久?最多不能超过二十年。国家《土地管理法》对于租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是有着相当严格的限制规定的,具体体现在以下规定:关于土地租赁最高期限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所以除特别主体意外,其他一般主体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我国法律规
    2023-04-16
    351人看过
  • 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否代表集体土地?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主体为特殊民事主体,主要为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集体经济组织设立的企业和公益性组织,只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允许的个别情况下,才可包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集体土地使用证上的房子可以继承吗集体土地使用证不能继承。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
    2023-07-10
    67人看过
  • 集体土地使用权出租是如何规定的
    一、集体土地使用权出租有什么法律风险吗?现阶段,我国存在着大量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现实。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其仍然是国家严格限制的行为。在审判实践中,擅自出租集体土地使用权行为也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行为。因此,对于签订集体土地租赁合同取得企业经营用地,需要谨慎对待并尽量避免相应法律风险。【土管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由上可知,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建设,如果不符合规定
    2023-02-14
    312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出让的规定是什么
    出让土地使用权根据法律规定,按用途分有不同的年限,如居住用地年限是70年;工业用地、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年限是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年限是40年。第一种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取得方式的划拨土地使用权。首先,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指的是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依法缴纳相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该土地归其使用,或者无偿交付该土地给使用者使用的行为。此种方式下的土地使用权即是划拨土地使用权,系一种无偿的政府行政配置方式,且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受使用年限的限制,因而,划拨用地的范围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未经批准,土地使用者不得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在实践操作中,可参照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划拨用地目录》,来对划拨土地范围进行一个细化。第二种是出让土地使用权,是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协议的方式取得的一种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
    2023-02-22
    173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入股是指实行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股权,入股组成股份公司或者合作社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除以上几种形式以外,还可以采取其他的流... 更多>

    #土地入股
    相关咨询
    • 村集体土地入股怎样核算的,规定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29
      对于这一法律问题,我们基于我们对《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分析如下: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作对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同时满足“可以用货币估价”和“可以依法转让”这两项基本条件。同时,《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股东的出资方式应当符合《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但是,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因此,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
    • 村集体土地入股具体要求是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27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 集体土地入股建设加油站土地手续怎么办理?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30
      签订协议书,到当地的国土局办理手续。
    • 集体土地入股合同的要件有什么呢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28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加农户土地入股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水田、旱地、荒地等以入股的方式合作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农村合作社土地入股合同。 一、入股面积 入股面积以《土地承包证》所记载的面积为准,甲方将红旗村委会六组分配承包的土地全部入股乙方,其中:水田亩,旱地亩,从事生态农业开发项目。 二
    • 土地入市标准,集体土地入市什么意思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0-25
      集体土地入市是指乡(镇)村建设用地,乡(镇)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主要包括乡村公益事业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和农村居民住宅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