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部署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双打”行动)以来,海关总署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就海关系统开展“双打”行动进行部署,制定了海关系统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研究提出了十二条措施,明确了四大执法重点,及时召开“全国海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对“双打”行动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专项行动期间,署长于广洲、副署长邹志武及其他署领导多次亲临海关监管一线,监督、检查、指导、推进各地海关深入开展“双打”行动。全国海关按照国务院和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加强执法、扩大宣传、深化合作,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截至6月30日,全国海关共查获进出口侵权货物12205批,扣留侵权商品7615多万件,查获输非侵权商品1038万件,查获网络购物领域侵权商品137万余件,有力打击了进出口侵权货物违法活动。“双打”行动期间,全国海关向公安机关通报案件线索200余件,公安机关刑事立案42起。海关总署向查获重大案件的直属海关下发贺电110余份,全国海关编发“双打”行动工作简报200余期,中央主要媒体报道海关执法情况220余篇,百度、谷歌等搜索引擎链接海关专项行动新闻320多万条,广泛宣传了海关执法情况。“双打”行动以来,海关总署已经核准备案2256项,同比增幅为18%。
“双打”行动期间,上海海关积极运用风险分析等执法新技术,有效配置执法资源,广泛开展执法合作,不断加大打击力度,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866人次,开展执法检查3433批次,立案查处侵权案件386起,查获侵权商品380余万件;杭州海关将义乌小商品出口监管作为重点,以义乌小商品出口监管综合改革为试点,对义乌小商品市场经营商户、货代公司、货运企业、外贸公司进行联网备案,实现联网出口商品源头可溯、责任可究;厦门海关“双打”行动期间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注重关员能力建设与技术创新,拓宽风险信息收集范围,一举查获以假冒“万宝路”香烟特大案为代表的系列案件;广州海关在旅检渠道,通过对非洲籍旅客和非洲航线的重点布控,连续查获尼日利亚、安哥拉籍旅客利用节假日闯关携运侵权手机6017台和6355台等案件;重庆海关查获涉嫌侵犯“LONCIN”商标权的汽油发电机组479台,案值人民币90余万元,国务院有关领导同志对该案作出重要批示,海关协同公安机关对4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措施,有力的打击了制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违法活动的犯罪行为。
北京、天津、黄埔、宁波、青岛、重庆、南京等海关进一步加强与其他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并与公安机关成功查处多起进出口侵权货物大案;上海、杭州、宁波、北京、南京、广州、深圳等海关加强对出口到非洲、欧洲、美国、日本等重点地区货物的风险分析和布控;上海、拱北、江门、大连、西安等海关专门抽调人员组成机动查验小分队,充实和强化一线执法力量,增强打击侵权的威慑力;上海、北京、福州、广州、湛江、上头、南宁、满洲里、贵阳、昆明、乌鲁木齐等海关根据旅检口岸的特点,对重点人群、敏感时间、重点航线展开重点监控,如上海、北京、广州海关对非洲航线航班,大连海关对韩国客运,昆明海关对边民互市,乌鲁木齐、贵阳、南宁海关对重点航班的行李物品实施100%过机。
通过开展“双打”行动,进出口侵权货物的违法势头得到明显遏制、进出口企业的知识产权守法意识明显提高、进出口贸易秩序明显改善。社会各界对海关在专项行动期间所取的成绩给予高度评价。权利人纷纷通过送锦旗、写感谢信等方式,对海关在专项行动中的突出表现给予肯定,称赞海关是“国门卫士”、“保知先峰”等;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授予我署“2010-2011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杰出组织领导奖”;2011年6月,全球反假冒组织向中国海关颁发“2011年全球反假冒最佳政府机构奖”,高度评价了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特别是在“双打”行动期间所取得的卓著成绩。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同志在获悉中国海关获得全球反假冒组织奖励后作出重要批示,希望海关“要再接再厉”。
“双打”行动结束后,全国海关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总结经验、巩固成果,通过完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法律制度、进一步加强与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专家型的执法队伍、加强自主知识产权保护,以及推进知识产权边境保护的国际合作等,逐步建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长效机制,切实发挥海关在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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