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医疗机构出现什么情形,检察院可以事故监察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21:42:55 228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强制医疗机构发生被监管人、被强制医疗人非正常死亡、伤残、脱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等情形,可以进行事故监察。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六百六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发现看守所、监狱、强制医疗机构等场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开展事故检察:

(一)被监管人、被强制医疗人非正常死亡、伤残、脱逃的;

(二)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情节严重的;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四)其他重大事故。

发生被监管人、被强制医疗人非正常死亡的,应当组织巡回检察。

强制医疗的监督

1、检察院对强制医疗的决定和执行被告监督。

2、检察院发现法院或者审判人员审理强制医疗案件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应当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

3、检察院认为法院作出的强制医疗决定或者驳回强制医疗申请的决定不当,应当在收到决定书副本后20日以内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

4、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作出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的判决后,拟作出强制医疗决定的,检察院应当在庭审中发表意见。

5、检察院认为强制医疗决定或者解除强制医疗决定不当,在收到决定书后20日内提出书面纠正意见的,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并在1个月内作出决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9日 06: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强制医疗的申请由哪个检察院提出
    一、强制医疗的申请由哪个检察院提出1、强制医疗申请由被申请人实施暴力行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检察院提出;由被申请人居住地的人民检察院提出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申请人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检察院提出。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三十五条二、强制医疗措施适用条件第一,有暴力行为:有危害公共安全或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行为;第二,强制医疗的对象是精神病人:经过法定程序的鉴定依法不用负刑事责任;第三,社会危害性:还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性。强制医疗程序只有检察院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启动,只有人民法院才能决定是否启动。强制医疗,是指非自愿性强制治疗,是指国家为避免公共健康危机,通过强制对患者疾病的治疗,达到治愈疾病、防止疾病传播、维护公众健康利益,具有强制性、非自愿性、公益性的特点,一般包括性病、吸毒、精神障碍、严重传染性疾病等。
    2023-06-14
    438人看过
  • 检察院对监狱出监活动可以提出纠正的情形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检察院对监狱出监活动可以提出纠正的情形包括没有出所、出监文书、凭证,文书、凭证不齐全;应当释放而没有释放等。《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百六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发现看守所出所活动和监狱出监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提出纠正意见:(一)没有出所、出监文书、凭证,文书、凭证不齐全,或者出所、出监人员与文书、凭证不符的;(二)应当释放而没有释放,不应当释放而释放,或者未依照规定送达释放通知书的;(三)对提押、押解、转押出所的在押人员,特许离监、临时离监、调监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未依照规定派员押送并办理交接手续的;(四)其他违法情形。人民检察院的作用有哪些1、立案监督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或立案)的理由,理由不成立的,要求立案(或者撤销案件)。2、侦查、审查、起诉监督通过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监督侦查工作。对侦查过程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3、审判监督对审判过程的监
    2023-04-17
    210人看过
  • 检察院需要与同级监察机关沟通的情形是什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同时涉嫌监察机关管辖的职务犯罪线索的,应当及时与同级监察机关沟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同时涉嫌监察机关管辖的职务犯罪线索的,应当及时与同级监察机关沟通。经沟通,认为全案由监察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案件和相应职务犯罪线索一并移送监察机关;认为由监察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分别管辖更为适宜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监察机关管辖的相应职务犯罪线索移送监察机关,对依法由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犯罪案件继续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将沟通情况报告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沟通期间不得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刑事立案监督的一般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87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刑事立案活动进行监督的主要内容是指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是否立案侦查。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2023-02-26
    327人看过
  • 检察院收到强制医疗决定书后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的情形
    一、检察院收到强制医疗决定书后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的情形1、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作出的强制医疗决定或者驳回强制医疗申请的决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收到决定书副本后二十日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1)据以作出决定的事实不清或者确有错误的;(2)据以作出决定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的;(3)据以作出决定的证据依法应当予以排除的;(4)据以作出决定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5)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应当决定强制医疗而予以驳回的,或者不应当决定强制医疗而决定强制医疗的;(6)审理过程中严重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理和决定的。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四十七条二、强制医疗案件精神病人不到案怎么办作出强制医疗决定的,公安机关会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
    2023-04-20
    470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可以看守所展开事故监督的情形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看守所有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情节严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情形,可以开展事故检察。《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百六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发现看守所、监狱、强制医疗机构等场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开展事故检察:(一)被监管人、被强制医疗人非正常死亡、伤残、脱逃的;(二)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情节严重的;(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四)其他重大事故。发生被监管人、被强制医疗人非正常死亡的,应当组织巡回检察。对立案材料接受要注意什么问题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都应当接受下来,然后依法处理,而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或推诿。刑事诉讼法第84条第3款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
    2023-06-01
    359人看过
  • 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没有启动强制医疗程序怎么办
    一、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没有启动强制医疗程序怎么办1、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应当启动强制医疗程序而不启动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在七日以内书面说明不启动的理由。并按以情形处理:(1)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不启动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启动强制医疗程序。(2)公安机关收到启动强制医疗程序通知书后,未按要求启动强制医疗程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纠正意见。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四十条二、强制医疗案件审理程序1、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2、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3、人民法院经审理,对于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4、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
    2023-04-20
    214人看过
  • 检察院对法院作出的强制医疗决定怎么处理
    1、人民检察院对于人民法院批准解除强制医疗的决定实行监督,发现人民法院解除强制医疗的决定不当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五十条一、强制医疗的解除程序(一)强制医疗机构的定期评估强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对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法院批准。(二)解除强制医疗的申请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申请解除强制医疗的,应当向决定强制医疗的法院提出。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提出的解除强制医疗申请被法院驳回,6个月后再次提出申请的,法院应当受理。(三)对解除强制医疗意见或者申请的审查强制医疗机构提出解除强制医疗意见,或者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申请解除强制医疗的,法院应当审查是否附有对被强制医疗的人的诊断评估报告。强制医疗机构提出解除强制医疗意见,未附诊断评估报告的,法院应当要求其提供。被
    2023-03-02
    456人看过
  • 检察院证人出庭作证可以强制吗?
    一、检察院证人出庭作证可以强制吗?检察院不可以强制证人出庭作证,法院可以,但是近亲属除外。1、《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2、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3、证人不需出庭的情形:证人出庭作证是直接、言词原则的表现,是正确认定案件事实的内在要求。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证人应当出庭作证,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
    2023-06-03
    391人看过
  • 检察院实施强制医疗程序的规定
    关于强制医疗概念强制医疗,顾名思义即非自愿的强制治疗。广义的强制医疗,是指国家为避免公共健康危机,通过对患者疾病的治疗,以治愈疾病、防止疾病传播、维护公众健康利益,具有强制性、非自愿性、公益性的特点,主要包括性病、吸毒、精神病、传染性公共疾病等。[1]较为常见的是对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有关部门对吸毒人员采取的强制戒毒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强制医疗的决定机关为人民法院,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具体而言,人民法院负责强制医疗决定书的作出,公安机关负责强制执行。关于强制医疗的程序规定一、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二、强制医疗程序(一)对于已经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
    2023-04-21
    311人看过
  • 检察院可以强制证人出庭作证吗
    ?检察院不可以强制证人出庭作证,法院可以,但是近亲属除外。《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一、证人必须出庭吗我国《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第73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
    2023-03-22
    264人看过
  • 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强制医疗案件多久作出决定
    一、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强制医疗案件多久作出决定1、30日内作出决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公安机关移送的强制医疗意见书后三十日以内作出是否提出强制医疗申请的决定。并作出以处处理:(1)经审查认为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条件的,应当作出不提出强制医疗申请的决定,并向公安机关书面说明理由。(2)认为需要补充证据的,应当书面要求公安机关补充证据,必要时也可以自行调查。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三十九条二、强制医疗流程的适用条件1、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或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立法将强制医疗的适用对象局限于具有暴力倾向以及具有主动攻击意识的精神病人,这在客观上要求行为人实施暴力行为并造成一定危害结果,即对公共安全造成了危害或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2、经法定程序鉴定属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需要通过依法鉴定确定的精神病人,对精神病人的社会危险性,可以从主观状态和
    2023-06-14
    232人看过
  • 检察机关在强制医疗程序中的职责
    根据新刑诉法对强制医疗程序的规定,检察机关在该程序中的职责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申请强制医疗的职责;二是法律监督的职责。其中法律监督的职责又分为对决定的监督和对执行的监督。(一)申请强制医疗的职责根据新刑诉法第285条的规定,由人民检察院承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医疗的职责。对于公安机关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均由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因此,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有两种方式,一是由公安机关提出强制医疗的意见;二是人民检察院以职权启动。根据《人民检察院诉讼规则》的规定,在检察机关内部,负责申请强制医疗职责的是公诉部门。(二)法律监督职责对强制医疗的法律监督,分为对强制医疗决定的监督和对强制医疗执行的监督,根据《人民检察院诉讼规则》的规定,由公诉部门负责对强制医疗的决定和执行的法
    2023-02-19
    119人看过
  • 强制医疗检察监督由哪个部门负责?
    强制医疗检察监督由检察院负责,根据《人民检察院强制医疗决定程序监督工作规定》第二条强制医疗决定程序的监督,由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负责。涉及未成年人的,由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负责。第三条人民检察院办理公安机关移送的强制医疗案件,应当审查公安机关移送的强制医疗意见书,以及鉴定意见等证据材料,并注意发现和纠正以下违法情形:(一)对涉案精神病人的鉴定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二)对涉案精神病人采取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不当的;(三)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一、刑事案件没被批捕会判刑吗?没有批捕也是可以判刑的。没有逮捕不代表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话,公安还是会把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如果审查认为构成犯罪的话还是会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最后判刑。批捕之后还要经过审查起诉程序,确定是否提起公诉。没有逮捕不代表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话,公安还是会把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
    2023-06-29
    414人看过
  • 检察院对哪些情形应当提出变更强制措施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六百一九条,人民检察院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有关机关提出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书面建议:1、案件证据发生重大变化,不足以证明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行为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的;2、案件事实或者情节发生变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独立适用附加刑、免予刑事处罚或者判决无罪的;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新的犯罪,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串供,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自杀或者逃跑等的可能性已被排除的;4、案件事实基本查清,证据已经收集固定,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条件的;5、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将超过依法可能判处的刑期的;6、羁押期限届满的;7、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变更强制措施更为适宜的;8、其他不需要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情形。综上所述,公安机关对嫌疑人采取刑拘逮捕手段后
    2023-08-06
    253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检察院可以强制执行的检察院强制执行检察院的案件程序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19
      检察院可以实施强制措施。强制措施包括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拘留犯罪嫌疑人。对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可以取保候审:(一)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取保候审不发生社会危险;(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取保候审不发生社会危险;(4)羁押期限届满
    • 以下情形时检察机关可以提出抗诉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04
      1、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有罪却判无罪的,或者无罪而判有罪的; 3、重罪轻判的,轻罪重判的,适用刑法不当的; 4、认定罪名不正确,一罪判数罪、数罪判一罪,影响量刑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5、免除刑事处罚或者适用缓刑错误的。
    • 医疗事故是哪一个检察院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2-25
      医疗事故罪的管辖权是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医务人员健康的行为。
    • 检察院出现事故一般可以不起诉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2
      案情发展到哪里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够为你提供帮助。
    • 检察院实施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1-15
      (1)强制医疗的决定主体。刑事诉讼法第285条和第286条专门规定了精神病强制医疗的决定主体,即对实施暴力行为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由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并作出决定。这明确了强制医疗的决定主体为人民法院。 (2)法律援助制度。刑事诉讼法第286条专门规定了法律援助制度,即如果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3)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