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和缓刑案件的诉讼程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4 20:52:39 278 人看过

1.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余刑在1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成年罪犯,应当交付监狱执行;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于被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在拘役所执行;对于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2.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3.对于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有关的法律文书及时送达看守所,由公安机关在收到执行通知书等有关法律文书之日起1个月内将罪犯送交监狱或其他执行机关执行。

4.罪犯需要羁押执行刑罚,而判决确定前罪犯没有被羁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生效的判决书或者裁定书将罪犯羁押,并送交公安机关。

5.判决、裁定生效后,公安机关将罪犯交付执行,

6.执行机关将罪犯收押后,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一、罪犯被判刑了多久会从看守所转到监狱

罪犯被判刑了,当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时,会从看守所转到监狱。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是由公安机关送交监狱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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