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特殊情况夫妻申请二胎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1 20:00:09 469 人看过

江西省出台《特殊情况的夫妻申请再生育一胎的审批制度和程序》,根据这一制度,符合4大条件的特殊夫妻,可以申请再生一胎。

办理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几个条件的,可以考虑作为特殊情况批准其再生一胎;凡有其中一条不符合的,不予考虑。

(一)与现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显抵触的;

(二)情况确实特殊,不会引起群众攀比的;

(三)证明其“情况特殊”的各种证明材料完备、齐全、真实的;

(四)夫妻双方所在单位的群众、所在单位、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和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都认为应该作为特殊情况予以考虑的。

申办材料

夫妻双方共同向双方所在单位(没有单位的向所在村、居委会)分别提出申请(一式二份),同时提供其“特殊情况”的各种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

(一)夫妻双方共同向双方所在单位(没有单位的向所在村、居委会)分别提出申请(一式二份),同时提供其“特殊情况”的各种证明材料。

(二)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对申请进行初步审议。认为不宜作为特殊情况考虑的,应当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请人。认为有可能作为特殊情况考虑的,应当对提供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召开群众会议,并在此基础上决定是否作为特殊情况送审。对决定不作为特殊情况上报的,应当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请人;对决定作为特殊情况上报的,应当将初步意见、申请书、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调查核实材料和群众会议的意见(附会议原始记录复印件)送女方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

(三)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在收到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的申报材料后应当根据本《制度和程序》第二条的审批原则进行审议。对不同意作为特殊情况申报的,应书面函告申报单位;对同意作为特殊情况申报的,应将同意申报的报告和有关材料送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四)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收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的申报材料后应当根据本《制度和程序》第二条的审批原则进行审议。对不同意作为特殊情况申报的,应书面函告申报单位;对同意作为特殊情况申报的,应在双月的十五日前将同意申报的报告和有关材料送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五)审议过程中,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和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有权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有权要求申报单位进一步调查核实。

办理时限

每年双月的十五日至三十日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时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03: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二胎相关文章
  • 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特殊情况?
    以下债务不是夫妻共同的债务: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除外,以逃避债务为目的;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亲友无抚养义务的债务的;3、未经对方同意,一方独自筹集资金从事经营活动的,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个人应承担的其他债务。罚金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罚金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
    2023-07-05
    191人看过
  • 夫妻特殊情况下如何分割财产
    分割一些特殊的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如果双方能就分割方式达成协商的,按照双方的协商进行分割。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男方要求离婚的财产怎样分割男方要求离婚财产分割根据我国法律应当先与妻子协商,如果能够达成协商分割方案的,按照协商处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商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二、婚后贷款买房离婚后如何分割婚后贷款买房离婚时的分割方式:一般情况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但双方约定为一方个人财产的除外。三、起诉离婚想分财产怎么办诉讼离婚中,当事人应当在起诉状中写明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解除婚姻关系,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等。具体的财产分割方式,如果
    2023-02-20
    233人看过
  • 离婚夫妻财产的特殊情况的处理
    一、关于离婚夫妻财产的特殊情况的处理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如果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只要具备法定情形,当事人均可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被隐匿或者转移的,可直接请求分割财产;共同财产被变卖,如果变卖行为有效则只能请求分割变卖所得价金,若变卖行为无效,仍然可以请求分割被变卖的共同财产;被毁损的仅能请求支付赔偿金、伪造债务的,可以请求非法占有人返还共同财产,在返还不能的情况下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
    2022-06-11
    63人看过
  • 8种可申请生二胎的情况
    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或第一胎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作业、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5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对再生育一胎子女的申请作出的批准,应当报上一级计生部门备案。
    2023-05-05
    351人看过
  • 特殊的情况:
    结婚登记
    1.在这里有一种情况需要额外注意一下,就是如果签订了一些合同或者协议,还没有到达支付款项日期的话,此时签订的日期就可以被认定为自己应当得到财产的这一份权利。也就是说,如果在婚前签订的某种合同,在婚后这个钱才到达自己账户的话,那么这个钱也是属于婚前财产。2.而对于遗产或者是其他人的赠与,如果在结婚之前就已经明确的知道了自己会接受这一份遗产,或者是其他人的赠与的话,只是手续还没有办下来,那么此时结婚是不影响这是婚前财产的认定的,就算在结婚之后,自己才真正得到了这份遗产或者是赠与,那么这份遗产和赠与也不是属于双方共有的,而是属于单人所有的。以上就是关于结婚之前财产的划分问题,以及到底在什么情况之下属于婚前财产,什么情况之下属于婚后财产,这在离婚的财产分割问题当中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对于某项财产有异议的话,双方必须要拿出证明来,然后对比结婚登记证书上的时间就可以判断出来这个财产到底是由一方拥有的,还
    2023-08-17
    264人看过
  • 特殊情况下如何申请监外执行
    一、特殊情况下如何申请监外执行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第二百六十六条监狱、看守所提出
    2023-06-02
    325人看过
  • 特殊情况可以申请中止仲裁吗?
    1、在特殊的情况下,仲裁能否中止?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解释》第19条的规定,仲裁庭在审理劳动争议过程中,如遇有特殊情况(如向上级单位请示等待答复、仲裁委员会之间委托调查、进行鉴定、当事人患病或因故不在本地而不能参加仲裁活动等不可抗力事由),致使劳动争议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中止审理的理由和时间,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后中止审理。2、对仲裁裁决不服,应该怎么办?根据《劳动法》第82条的规定,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那么,如果有异议呢,根据《劳动法》第83条的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0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
    2023-06-06
    97人看过
  • 特殊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能否执行?
    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但要根据不同的情况,依照法律规定来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2023-03-14
    372人看过
  • 宁波申请特殊情况生育的条件
    申请特殊情况生育的夫妻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夫妻双方提出生育申请;(二)无违反生育政策多生育子女;(三)家庭环境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2、再婚前一方已生育过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身边无子女的再婚夫妻;3、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现家庭无子女的夫妻;4、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其中一方丧偶,现家庭只有一个子女的再婚夫妻;5、夫妻生育的第一胎子女为双胞胎,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两个子女都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6、夫妻生育的第一胎子女为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根据国家《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标准及其父母再生育的指导原则(国家计生委第7号令附件),通过产前诊断和筛选可以再生育的;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曾生育子女合计不超过两个、再婚后现家庭有一个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病残
    2023-05-29
    400人看过
  • 西安市婚假的特殊情况处理
    (一)婚假: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复婚有婚假?复婚可以依法享受婚假,婚假不因结婚次数的增多而消灭或减免。婚假是劳动者结婚时给予的假期,由用人单位如数支付工资,我国很多地方已经取消了晚婚假,因此只享有3天的法定假期,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同样享有以上法定假期。《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2、符合晚婚年龄(女23
    2023-07-04
    213人看过
  • 合肥夫妻已有一孩二胎生育情况
    夫妻已有一个子女,有以下六种情形之一的,可以生育第二胎子女:1.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只生育一个子女的;2.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来本省定居不满6年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3.婚后不育,夫妻双方均满30周岁,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4.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5.夫妻一方为一级至六级的残疾军人,一级至五级因公(工)致残人员,只生育一个子女的;6.矿工井下作业连续5年以上,并继续从事井下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2023-05-29
    380人看过
  • 韶关特殊户籍情况如何申请低保
    申请人或者其家庭成员的户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按以下方式办理:(一)在同一市县辖区内,申请人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根据市县人民政府的规定,申请人凭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可以向经常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二)户籍类别相同但家庭成员户口不在一起的家庭,应将户口迁移到一起后再提出申请。因特殊原因无法将户口迁移到一起的,可选择在户主或者其主要家庭成员的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户籍不在申请地的其他家庭成员分别提供各自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未享受低保的证明。(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分别持有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的,一般按户籍类别分别申请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
    2023-05-10
    283人看过
  • 清远市非单独夫妇二胎特殊政策
    已有一孩夫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1、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或者第一胎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2、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3、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4、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
    2023-05-30
    91人看过
  • 廉江因特殊情况在禁猎区狩猎审批办理怎么申请
    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廉江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需要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应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相关批准文件;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相关部门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向综
    2023-05-28
    34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二胎
    词条

    二胎是中国实行的一种和计划生育政策相对立的生育政策。只要符合生育二胎政策,随时可以办理二胎准生证,随时可以生育二胎,没有一胎二胎间隔时间规定,没有育龄妇女年龄限制,没有要办理好准生证才能怀孕的规定。... 更多>

    #二胎
    相关咨询
    • 特殊情况下可以生育二胎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13
      可以准生二胎的特殊情况包括以下七点:   一是只有一个孩子,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严重遗传性残疾,目前无法治疗或者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者将严重影响婚配的,大意就是你目前的孩子不具备正常的生活;   二是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因公致残的军人、武装警察、公安民警、见义勇为人员,或者一方为烈士,这一政策是为有功的英雄开设的;   三是一方系丧偶者且只有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这个大家是
    • 特殊情况不算夫妻共同债务?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03
      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如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
    • 陕西再婚夫妻可以申请二胎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1-30
      不能申请二胎,《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再婚夫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一方再婚前已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二)一方再婚前合法生育两个子女后丧偶,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三)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且该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父母可以再生育的。
    • 特殊情况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20
      1、特殊夫妻的共同财产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一些特殊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指涉及股票、债券、基金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票的分割、夫妻在公司中的出资如何分割、夫妻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如何分割、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的独资企业如何分割、婚前承租公房、婚后房改购为产权房的处理、对房屋现价有争议的处理、离婚时没有取得房产证
    • 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强制拆迁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19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