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环境的赔偿标准不是法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条【公益诉讼的赔偿范围】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下列损失和费用:
(一)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
(二)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
(三)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
(四)清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费用;
(五)防止损害的发生和扩大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一、环境污染的赔偿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致损的侵权责任】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三十条
【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侵权举证责任】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第一千二百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侵权人的责任大小确定】两个以上侵权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排放量,破坏生态的方式、范围、程度,以及行为对损害后果所起的作用等因素确定。
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
【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侵权的惩罚性赔偿】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第一千二百三十三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侵权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一千二百三十四条
【生态环境修复责任】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侵权人在期限内未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进行修复,所需费用由侵权人负担。
-
环境污染赔偿多少钱?
111人看过
-
污染环境罪拘留多少天,污染环境罪怎么认定
187人看过
-
对于污染环境赔偿标准的建议
459人看过
-
环境污染赔偿办法有哪些,如何进行环境污染的赔偿
367人看过
-
污染环境环保判什么罪?
122人看过
-
污染环境罪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281人看过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
环境污染赔偿的标准和标准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04一、人身损害赔偿 由于环境污染造成人身伤害的,赔偿的范围包括:(一)医疗费;(二)误工费;(三)护理费;(四)交通费;;(五)住宿费;(六)住院伙食补助费;(七)营养费;(八)残疾赔偿金;;(九)被扶养人生活费;(十)残疾辅助器具费;(十一)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 二、财产损害赔偿 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赔偿包括三方面:(一)直接经济损失,是指由于环境污染直接造成设施的破坏、产量或质量下降所引起的损失,
-
环境污染污染环境罪是那几种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4认定 区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与环境监管失职罪 两罪同属结果犯的范畴,都是由于其行为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严重后果的发生,且主观上都含有过失的罪过形式,个别情况下也存在着故意形态,但主要是间接故意。两罪的主要区别是: 1、客体不同。本罪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属于破坏环境资料的犯罪。而后罪侵犯的客体则为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正常管理活动,属于渎职犯罪。 2、客观方面不同。本罪
-
什么是污染环境罪,污染环境罪量刑标准中,污染环境罪的内容有哪些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2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害物质。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
-
环境污染罪的判刑标准,环境污染罪会判刑多久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16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60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应予立案追诉: (一)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它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
-
污染环境罪相关,污染环境罪的立案标准是哪些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害物质。 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 2018年1至10月,全国检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