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询问证人的最新规定是什么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6 08:22:21 356 人看过

1、询问证人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侦查员不得少于两人。2、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到证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办理,但必须出示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六机关实施规定》第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调查人员询问证人,可在证人所在地或住所进行”,必要时也可通知证人向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提供证词。3、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4、为了保证证人如实提供证据,询问证人时,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5、询问不满18岁的证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6、询问证人,一般要让证人连续详细说明他知道的情况,明确说明的事实来源,根据其说明结合事件中应判明的事实和情节,向证人提出问题,让证人回答。7、对证人的叙述,应当制作笔录,交证人核对或者向他宣读。

公安机关申请检察院复核的规定是什么

检察院对于被告人不予批捕,那么受害人可以上诉要求复议,在一审决定后需要在五日之内提交复核申请书表示要求复议,检察院对此应该接受,并进行复审。对于检察院的各种做法,如不批捕,不起诉,不撤销等各种情形,都是可以依法上诉的。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对公安机关要求复议的不批准逮捕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另行指派审查逮捕部门办案人员复议,并在收到提请复议书和案卷材料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公安机关。

一个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受案后,经审查决定不予决定,控告人或举报人不服,经复议、复核后,公安机关决定维持原决定;控告人或举报人仍然不服,要求检察机关介入,进行立案监督,检察机关经审查后,仍然不支持立案。这说明控告或举报的事实可能不清,或者说现有的证据,还不能证明有犯罪事实发生,或所说的事实尚不构成犯罪。对此,控告人或举报人应当更多地学习一下法律的相关规定,同时可以再次收集、固定更多的相关线索,等到条件成熟时,可以再次举报或控告,现在不宜再一味地继续到处举报或控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一百二十四条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第一百二十五条

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1日 11: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立案条件的变化:公安机关的最新规定
    1、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是指有被客观、真实的证据所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存在,包括犯罪的预备、实施、未遂、中止和既遂,但是,这不意味着证实犯罪的证据需要确实充分,但也不应是办案人员凭估计、猜测得出的结论。这里所指的“有犯罪事实”,主要是指犯罪事件已经发生,即有犯罪的客体和客观要件对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的查明则不是立案的必要条件,而是立案后需要进一步查清的问题。因此,此时的证据并不要求达到充分的程度,也不要求一定要查获犯罪人,更不要求查明全部案件的事实和情节。2、法律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立案追究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的行为,只有当这种犯罪事实确需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才予以立案。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适用条件有哪些立案的条件是指决定立案所必须具备的基本要件。它是判明立案决定是否正确的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
    2023-07-05
    345人看过
  • 公安机关对放火毁林的立案标准,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一、公安机关对放火毁林的立案标准,最新的规定是什么公安机关对放火毁林的立案标准: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重伤三人以上的;2、造成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3、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4、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为重大案件;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十公顷以上为特别重大案件。《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火烧ATM机以为能弹出钱放火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放火罪的立案标准如下:故意放火,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立案追究。(一)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
    2024-01-20
    480人看过
  • 证人询问地点的规定是怎样的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一、询问证人的地点有1、现场;2、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3、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二、询问证人的规则询问证人是一种法律、政策性很强的侦查行为,必须严格遵照法定程序和司法规则进行。(一)询问的主体根据本条的规定,询问证人只能由有侦查权的机关的侦查人员进行。侦查人员询问前应当全面分析案情,了解证人身份及其与案件事实、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等方面的关系和证人的心理状态,根据询问的目的和重点,有针对性地拟定询问提纲,研究促进证人如实提供证言的科学方法,做好询问前的准备工作。询问时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2023-03-16
    440人看过
  • 新刑诉法公安机关冻结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冻结资金利息收益存在吗?若是洗钱、赃款、犯罪所得等违法资金的冻结是没有利息的;其他的一般都有。二、冻结资金法院在以下情况下可以依法冻结存款等账户资金:诉讼前或者诉讼中,一方申请对资金账户进行财产保全的,法院可以依法冻结账户。判决生效后,执行程序中,法院可以依据职权或者当事人的申请,冻结被执行人的资金账户。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三
    2023-06-03
    215人看过
  • 2024公安机关询问未成年人违法嫌疑人有什么特殊规定
    一、公安机关询问未成年人违法嫌疑人有什么特殊规定?1、公安机关询问未成年人违法嫌疑人时,要遵守的规定如下:(1)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能到场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2)确实无法通知或者通知后未到场的,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五条二、制作询问证人笔录的要求1、必须两人询问,一人问,一人记。2、对于证人的陈述要按他本人的语气记录,并且尽可能做到逐句记述,不能做任何修饰、概括和更改。3、对于询问时的问和答,也应逐句记入笔录里,并且要反映出问与答的语气、态度。4、询问结束,必须向证人宣读笔录,或由证人亲自阅读。如果证人请求补充和修改,应当允许,并让证人在充、修改处捺手印或签名、盖章。5、证人请求亲笔书写证言,应当允许
    2024-04-09
    330人看过
  • 公安机关询问未成年人时有哪些特殊规定
    一、公安机关询问未成年人时有哪些特殊规定公安机关在处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时,必须遵循一系列特殊规定。1.办案人员不能少于二人,确保程序的正当性。2.应设置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承办未成年违法犯罪案件,以体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关怀。3.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和影像不得公开披露,以保护其隐私。4.询问时,可以在公安机关进行,也可在未成年人的住所、单位或学校进行,但不得影响在校学习的未成年人的正常学习。5.重要的是,除非妨碍侦查或无法通知,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未成年人的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或老师到场,以便为未成年人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护。6.在询问过程中,严禁使用威胁、恐吓、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获取证据,更不得进行刑讯逼供,确保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二、未成年人被害人证人的保护当被害人和证人都是未成年人时,询问时应特别关注其权益保护。1.根据规定,询问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证人、被害人时,可以通知他们的
    2024-07-07
    327人看过
  • 违规宴请饮酒:公安机关最新规定
    1.严禁工作日饮酒;2.严禁在值班、执勤、备勤、出差及重大安保期间饮酒;3.严禁在执法办案、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检查督导、考察调研、请示报告、走访慰问等公务活动期间饮酒;4.严禁以干部提拔、调动、退休、表彰奖励、庆典庆功等为理由聚众饮酒。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66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可见,公安机关需要逮捕时,应当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报批逮捕,并移送提请批准逮捕书和案卷材料、证据。提请批准逮捕书应当写明犯罪嫌疑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民族、住址、简历、所犯罪行和主要证据,认定的罪名、逮捕的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重大案件的讨论。这样可以提前了解案情,为审查批捕作一定准备。《中华
    2023-07-10
    316人看过
  • 公安机关询问违法嫌疑人的笔录要怎样处理
    一、公安机关询问违法嫌疑人的笔录要怎样处理1、公安机关询问违法嫌疑人的,讯问笔录按以下情形处理:(1)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2)记录有误或者遗漏的,应当允许被询问人更正或者补充,并要求其在修改处捺指印。(3)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在询问笔录上逐页签名或者捺指印。拒绝签名和捺指印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4)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询问笔录上签名,翻译人员应当在询问笔录的结尾处签名。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二、询问笔录组成部分询问笔录有统一印制的笔录纸,由以下几部分组成:1、标题。为“询问笔录”。2、询问简况。按规定栏目,逐项记载询问时间、地点,询问人、记录人的姓名及其工作单位,被询问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如询问时另有在场人,也应作出记载。3、询问内容。采用问答式,如实记录被询问人所提供
    2023-06-17
    138人看过
  • 公安机关向证人取证规定?
    公安机关向证人取证的规定为: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2024-04-23
    147人看过
  •  2021年公安机关指纹采集最新规定
    该段内容描述了指纹信息采集的范围和目的。指纹信息的采集范围包括经法院定罪的罪犯、依法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的人员、依法被行政拘留或因实施违反治安管理或出入境管理行为被处罚的人员、依法被强制戒毒的人员、依法被收容教育的人员、依法被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依法被继续盘问的人员。公安机关应当将这些人员的十指指纹信息纳入“指纹前科库”或“指纹资料库”进行存储和管理。指纹信息的采集范围包括:(一)经法院定罪的罪犯;(二)依法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的人员;(三)依法被行政拘留或因实施违反治安管理或出入境管理行为被处罚的人员,但被当场处罚者除外;(四)依法被强制戒毒的人员;(五)依法被收容教育的人员;(六)依法被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七)依法被继续盘问的人员;(八)公安机关因办案需要,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采集指纹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应当将采集的
    2023-08-29
    418人看过
  • 2024在公安机关询问违法嫌疑人要遵守哪些规定
    一、在公安机关询问违法嫌疑人要遵守哪些规定1、在公安机关询问违法嫌疑人要遵守的规定如下:(1)在公安机关询问违法嫌疑人,应当在办案场所进行。(2)询问查证期间应当保证违法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3)在询问查证的间隙期间,可以将违法嫌疑人送入候问室,并按照候问室的管理规定执行。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二、询问证人的程序怎么进行询问证人是指侦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以言词方式向证人调查了解案件情况的一种侦查行为。询问证人有助于侦查人员发现、收集证据和核实证据,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查获犯罪嫌疑人,揭露、证实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所谓证人,就是指凡知道案件情况而被通知到案作证的人,但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为证人。1、询问证人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2、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到
    2023-11-16
    266人看过
  • 办案人员对证人询问的相关规定
    询问前,应当了解证人、被害人的身份,证人、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之间的关系。询问时,应当告知证人、被害人必须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应负的法律责任。侦查人员不得向证人、被害人泄露案情或者表示对案件的看法,严禁使用威胁、引诱和其他非法方法询问证人、被害人。一、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的运用规则是什么?言词证据是由当事人、鉴定人等通过陈述而产生的口头或书面证据,不可避免地会受到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因此,为保证其真实性和使其具有证明力,司法人员和当事人等必须遵守以下运用规则:1、根据言词证据的特点,采用合适的方法对其进行收集和保全。言词证据的收集的方法主要是讯问或询问。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的审问称为讯问;对刑事被害人,民事、行政诉讼当事人,证人等的问话称为询问。讯问和询问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以保证陈述人能够如实陈述,保证证据收集的合法性。收集言词证据不得采用刑讯逼供和威胁、引
    2023-03-12
    55人看过
  • 公安机关保安公司改制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保安公司改制的方式有哪些?从事人力防范和技术防范服务的普通保安企业可灵活采取以下四种改制方式:1、整体移交。将公安机关所属保安企业资产整体移交给同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2、产权转让。对资产量较小、不具有竞争优势的中小企业,按照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报批程序,将企业产权整体打包(包括债权、债务、有形资产、无形资产)转让或拍卖给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实行国有资本退出;3、关闭破产。对没有市场竞争力、无法独立生存以及停业多年、名存实亡的企业,依法予以撤销,彻底关闭退出;对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依法实施破产;4、资产重组。对公安机关所属保安企业进行资产评估后,可以整合重组为一个符合条件的保安集团公司,扩大规模,提升竞争力。二、年保安公司改制的要求有哪些?保安企业脱钩改制工作要达到以下四个基本要求:1、所属资产要全部剥离。公安机关及所属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包括院校、社团、基金会、掩护性企业、
    2024-01-13
    87人看过
  • 刑诉法询问被害人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询问被害人,是指司法人员为了査清案情,依法向被害人所作的査询和诘问。被害人的陈述应制成笔录,最后要经被害人阅看或向其宣读。如有遗误可以请求更正或补充。核实后,被害人、询问人和记录人应签名或盖章。一、我国刑事侦查流程是什么我国的刑事侦查行为主要有: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勘验、检查,搜查,查封、扣押物证、书证,鉴定,技术侦查措施,通缉,辨认等九个流程。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2人以上侦查人员进行。讯问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个别进行。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或者向他宣读。有补充或者更正的,须在补充更正处捺指印。笔录经犯罪嫌疑人核对无误后,应当由其在笔录上逐页签名、捺指印,并在末页写明“以上笔录我看过(或向我宣读过),和我说的相符”。讯问时录音录像。二、取保候审每月谈话笔录模板(一)首部1、标题在文书顶端正中,只写文书名称。若非第一次,标题后用括号注明次数。2、讯问起止时间。3、讯问地
    2023-04-02
    356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公安机关询问证人的方式有哪些,询问证人的时间会受到什么样的限制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05
      询问证人是侦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对证人就案件情况以言词方式进行调查询问的一种活动。我国刑事诉讼法对有关询问证人地点、方式、程序、讯问证人笔录作了规定,但是对询问证人时间没有明确规定,致法律规定不严密。 1、证人的人身权利得不到保障。在公安、检察机关调查取证时,询问证人所获取的证人证言达不到侦查人员要求,侦查人员便反复询问证人,不允许离开询问地点,特别是在 公安、检察机关,与外界隔离,证人有可能长时间
    • 公安机关询问证人信息问题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03
      公安机关询问证人的规定是:询问证人应当单独进行;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在证人所在单位、住所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现场询问证人的,应当出示工作证明,在证人所在单位、住所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并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 公安机关立案管辖怎样确定,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9-15
      我国公安机关对于刑事案件的立案管辖一般应当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进行管辖。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 公安机关立案条件最新是怎样规定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1-08
      1、这个案件属于本机关的管辖范围之内,如果不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内就要进行移交。 2、司法机关在审查提交的来源材料以后,包括控告或者自首等,要确认是否真的存在犯罪事实。
    • 哪些人可以被扭送到公安机关,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2-10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是可以被扭送到公安机关的: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通缉在案的;越狱逃跑的;以及正在被公安机关追捕的人。此为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所作出的明文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