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工伤认定情形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16:01:59 210 人看过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或者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上下班途中,因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伤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八)在工作时间和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

(九)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十)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争和公共伤残致残,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贴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合同法开除的具体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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