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失业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报销申请流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4:55:38 216 人看过

窗口申办:申办人携带材料至窗口办理;工作人员受理,审核申办人所提供的材料,若材料齐全即时处理,并告知办理结果,若材料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到位申办人。网上申报:申办人登录“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按要求上传材料,工作人员后台审核材料;通过则将材料上传至市社保中心,后台受理经办,成功则打印凭证。

女职工在哺乳期的待遇

(一)用人单位对于女职工不得以其结婚、怀孕、生育、哺乳为由降低其工资待遇。

(二)如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必须延续到哺乳期满方可终止合同。

(三)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时间,每次三十分钟。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第九条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01: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女职工相关文章
  • 女职工未婚先孕申请生育保险待遇败诉
    事件:25岁的蒋某是唐山市某保险公司销售顾问,在未与男友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未取得《准生证》的情况下,于2013年10月生育一子。2013年11月,公司派蒋某去外地学习,蒋某要求公司批准其休产假并支付其生育津贴。公司回复称,因她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不准休产假,也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蒋某认为自己参加了生育保险,就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于是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批准其休产假并支付其生育津贴。劳动仲裁委员会经审理,依法裁决保险公司批准蒋某休98天的产假,驳回了蒋某要求支付生育津贴的请求。专家说法:妇女生育享受的产假是法定的,不管其生育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只要员工提出要求休产假,企业都应当无条件批准。国家规定的产假为98天,妇女只要有生产的事实,就应当享受98天的产假。唐山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陈蕊介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
    2023-06-09
    469人看过
  • 哈尔滨市生育职工待遇申领流程
    (1)早期妊娠诊断后,到居住地所在区妇幼保健站建《母子健康手册;(2)填写《哈尔滨市职工生育保险选择定点服务机构申请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携带《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母子健康手册原件(二胎生育需另提供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医保中心一楼4、5号窗口办理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登记备案;(3)登记备案后发生的产前检查及生育医疗费,按定额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4)生育结算后由企业生育代办员携带《哈尔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帐户登记表、《哈尔滨市职工生育保险选择定点服务机构申请表单位留存件到市医保中心一楼4、5号窗口申领,二十个工作日内将津贴或补助拨入参保单位提供的帐户中。
    2023-05-30
    454人看过
  • 女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女职工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女职工生育保险清算条件:1、使用者为员工支付一定时间的社会保险各地政策不同,北京市要求连续支付社会保险9个月,广州市要求累计支付社会保险1年,上海市要求生产月支付社会保险2、申请保险,在当地生产3、当地人社会局要求的其他条件。失业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报销的办理材料一、生育待遇包括: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一次性营养补助费。二、待遇标准:(1)产前检查费:1000元;(2)生育医疗费用:三级医院符合医保范围报销80%,二级及以下医院符合医保范围报销100%。(3)一次性营养补助费: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三、提供材料(到生育经办窗口办理)(1)双方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2)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即《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再生育一个孩子证》);(4)出院记录(盖章)、费用发票、费用清单(盖章);(5)《
    2023-08-05
    316人看过
  • 南昌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流程详解
    一、申请:申请生育保险待遇所需材料:1.表格(女职工填写《南昌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男职工填写《南昌市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在异地生育的职工填写《南昌市生育保险异地就医审核表)2.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总清单,出院证明书等原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5.单位转账账号6.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7.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8.产检门诊发票及对应检查结果原件9.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10.门诊病例、发票。疾病证明书等原件女职工生育:提供1~8项材料女职工施行计生手术:提供1~5项材料女职工施行门诊计生手术:提供1,3,4,5,10项材料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提供1~9项材料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实行计生手术:提供1,2,3,4,5,9项材料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实行门诊计生手术:提供1,3,4,5,9,10项材料(注: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提供上述材料
    2023-05-29
    421人看过
  • 西安市职工报销生育险流程
    一、西安市职工报销生育险流程1.接收资料单位经办人在大厅生育费用报销窗口,报送所需资料。2.初审资料窗口资料接收员核实申报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资格,将符合要求的资料予以接收登记,打印生育报销登记单。3.费用审核审核人员按政策规定审核相关生育费用并扣款,交由科长复核。4.结算单打印结算员生成财务报表并打印结算单交付财务科。二、生育津贴报销标准1、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2、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4、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5、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三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须具备以下条件:(1)由参保单位社保经办人员填写《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2)
    2023-03-25
    464人看过
  •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需要几份?
    一、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需要几份?1.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是一式二份,财务、生育保险科各一份,按照表格要求进行填写。2.一般职工在准备申领生育待遇时需要的申报材料主要有:婴儿出生证、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院收据、费用明细、诊断书、病历复印件,男职工申报生育待遇需另提供夫妻双方户口原件及复印件,二胎的另提供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3.申领计划生育待遇申报材料: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医院收据及诊断书、门诊医疗手册,退休职工需持退休审批单复印件。4.由企业生育保险经办人统一办理。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二、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有哪些?申领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的妇女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本市城镇
    2024-02-04
    255人看过
  • 石家庄职工申报生育保险待遇指南
    一、申请条件申报人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二、办理材料(一)、申报分娩生育医疗待遇的材料:1、诊断证明书原件;2、住院医疗费收据;3.住院医疗消费明细;4.加盖医院公章的出院记录,难产的还需提供分娩记录;5.生育证及复印件;6.出生医学证明及复印件;7.《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8.《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申报明细表。(二)、申报终止妊娠生育医疗待遇的材料:1.诊断证明书原件;2.住院治疗的提供住院医疗费收据、门诊治疗的提供门诊医疗消费收据;3.住院医疗消费明细(限住院治疗);4.加盖医院公章的出院记录,门诊治疗的提供病历本及复印件;5.生育证及复印件或夫妻双方婚育证明;6.户口本及复印件;7.《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8.《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申报明细表;注意:1.凡提供复印件的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或
    2023-05-10
    197人看过
  • 呼和浩特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报销(女职工)指南
    办事期限:20个工作日受理条件:参保职工单位工作满一年,从缴费之日起满六个月,生育或计划生育后一年内,由单位专管员提供下列资料统一办理报销手续。办事步骤:1、住院医疗费收据(原件)2、诊断证明(原件)3、生育女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4、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5、剖腹产的需出具住院病历及费用明细清单6、生育职工本人开户的中国银行的活期存折或借记卡(账号复印件)7、领取独生子女证的,需提供独生子女证原件、复印件(企业女职工自愿领取此证且24周岁以上生育的,在原待遇的基础上可多享受44天津贴,行政事业单位不享受此项待遇;此次报销未提供此证的,以后不再补发此项待遇。)8、生育二胎的提供准生证(原件、复印件)收费依据标准:不收费办理部门:工伤生育科办理地点: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64号柜台办事电话:
    2023-05-10
    120人看过
  • 职工报销生育报销以及申领保险待遇要带哪些材料
    职工报销生育报销以及申领保险待遇须携带以下材料:女职工生育或引、流及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后,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员带齐有关手续到市医保办办理生育保险业务。领取生育保险待遇须携带以下材料:生育(1)单位须提供单位介绍信;(2)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18位社会保障号);(3)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婴儿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医疗费收据原件(包括产前检查的医疗费收据原件);(6)住院病历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有生育并发症者,须提供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须在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上加盖医院公章。引、流产(1)单位须提供单位介绍信;(2)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18位社会保障号码);(3)未生育者须提供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复印件,未领取生育证者,须持结婚证复印件及女职工单位计生部门出具的
    2023-05-05
    310人看过
  • 太原再次规范生育保险待遇报销流程
    据介绍,太原市女职工参加太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满6个月,孩子出生后12个月内,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另外,男职工参保满12个月,孩子出生后12个月内,其未就业配偶也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定额报销,包括三部分: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具体到每一个人,生育保险待遇可能有所不同。太原市目前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约为230万人。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0.8%的缴费比例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生育保险待遇业务对单位办理,不对参保职工个人。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全额支付到单位银行账户中,职工从单位提取。尽管生育保险待遇是由单位承办人办理,但办理时需要的材料仍然主要由本人提供,材料不全影响待遇享受。据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保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报销所需携带的材料,因头胎、二胎、流产等不同而有所区别。其中,单位首次办理时,需提供单位账号、银
    2023-06-09
    460人看过
  • 合肥市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待遇报销程序
    一、未就业配偶生育待遇:1、依据2008年《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133号令:参保男职工之妻为农业家庭户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且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发给男职工生育护理假补贴500元。2、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男职工配偶未就业的2018年7月1日以后生育的,享受生育保险医疗费待遇。合肥市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标准为最高限额1000元,凭生育医疗发票申领。已在居民医保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享受生育医疗待遇或生育补助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发票复印件及结算单申领;低于1000元的按发票予以补差,超过1000元的不予报销。二、报销程序:填写《合肥市男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合肥市劳动保障网上下载或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领取)提供表备注所需携带的材料由用人单位按每季度末的最后10天正常工作日,如3月(3月20日~3月31日)、6月、9月、12月集中到合肥市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
    2023-05-09
    200人看过
  • 生育保险如何申报缴费,生育保险待遇如何申请
    生育保险申报缴费1、申报材料:(1)《社会保险登记表》;(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2、办理程序:(1)用人单位持申报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处业务大厅申报;(2)工作人员受理申报材料,核准后盖章返回汇总表、增减表各一份;(3)用人单位于次月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生育保险待遇1、申报条件(1)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3个月的企业职工。(2)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3)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2、申报材料:(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
    2023-05-05
    188人看过
  • 洛阳市内生育保险待遇联网报销程序
    生育报销:医院审核参保职工提交的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进行住院登记,出院结算时参保职工须现金支付实际医疗费,报销金额由社保经办机构划入参保职工社会保障卡对应的金融存折或本人指定银行账户。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报销:医院对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就医后,医疗费用结算时参保职工须现金支付实际医疗费,报销金额由社保经办机构划入参保职工社会保障卡对应的金融存折或本人指定银行账户,并发送手机信息告知待遇申请人。
    2023-05-29
    88人看过
  • 苏州失业保险待遇办理流程
    一、失业保险待遇办理程序1.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于用人单位办妥退工停保手续后,持本人《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职工失业证明书,到原单位社保关系所在地市、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填写《苏州市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申请表,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请手续。经审核符合失业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出具《苏州市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单。2.失业人员办妥上述申请手续后,在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携本人居民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苏州市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单,至街道(乡镇)、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填写《苏州市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表,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和职工医疗保险申报手续。3.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职工医疗保险参保手续,由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按月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申报办理。4.失业人员于每月25日后,持领取
    2023-05-30
    369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女职工
    词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 更多>

    #女职工
    相关咨询
    • 职工医保生育保险报销流程职工医保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2-01
      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1、社会保险登记表;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女职工需提交的申报材料:1。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书审查表;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书申请表;
    •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生育保险报销医保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13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程序。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 生育保险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如何申报生育保险待遇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12
      一、生育保险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二)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持申报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处业务大厅申报; 2、工作人员受理申报材料,核准后盖章返回汇总表、增减表各一份; 3、用人单位于次月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 二、如何申报生育保险待遇 (一)申报条件
    •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程序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9-03
      待遇申领条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已为职工缴纳一定时间的;各地政策不同,如北京市要求连续缴纳社保9个月,市要求累计缴纳社保1年,市要求生产当月在缴纳社保即可; 2、已办理参保备案,并在当地生育; 3、当地人社局要求的其他条件。
    • 如何申报失业保险待遇?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13
      事项名称:失业保险待遇事项类别:行政给付申报范围:申请人办理依据:1、《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2、《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第十三条:“同时具备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