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没有出台《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是国家大法。社保的类型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六条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九条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
一、安徽省关于生育保险待遇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安徽省职工生育保险暂行规定》
第十条用人单位按照本规定参加生育保险,连续履行缴费义务,其职工本人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享受本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
第十一条按企业生育保险费费率缴费的用人单位,其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发生育津贴:
(一)分娩时符合医学指征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二)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初产妇,增加1个月的生育津贴;
(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四)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1个月的生育津贴。
按企业生育保险费费率缴费的用人单位,其女职工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3个月以下流产或患子宫外孕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第十二条月生育津贴标准为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引产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额。缴费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月的平均缴费工资额计算。
第十三条按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生育保险费费率缴费的用人单位,其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不享受生育津贴,工资福利仍由用人单位发放。
第十四条除依法由施行手术的单位承担的费用外,下列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出:
(一)妊娠和分娩期间所必需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
(二)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
(三)用人单位职工产假期间生育并发症的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手术当期并发症的医疗费用。
但产假期满后需继续治疗的费用和产假期间治疗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办理。
第十五条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按照《安徽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安徽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安徽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范围确定;超出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职工使用前款目录中的乙类药品及职工个人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所发生的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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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纠纷,社会保险纠纷类型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14在司法实践中,常见的社会保险纠纷有四种:一是社会保险损失赔偿纠纷。是指保险事故发生后,劳动者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因未缴纳、少缴或迟缴社会保险费而造成的社会保险待遇损失纠纷。司法实践一般包括工伤损害赔偿纠纷和医疗保险赔偿纠纷。二是参保纠纷。是指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而不参加,劳动者要求建立社会保险关系的纠纷。三是不交,少交或迟交社会保险费纠纷。社会保险关系建立后,用人单位不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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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31.关于基本养老保险 第一条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统筹养老金,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 第二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第三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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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有哪些种类?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哪些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8社会保险(SocialIns rance)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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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社保查询方式有哪些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27社保查询方式如下: 1、柜台查询:用户需要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当地的社保中心柜台进行查询即可; 2、电话查询:用户需要拨打社保中心的客服电话,提供本人的相关信息即可进行查询; 3、手机查询:用户需要下载并登录当地的社保APP,即可直接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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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问题补缴类型是哪些的,规定是哪些的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04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 其他相关材料。 为弥补因企业迟缴职工养老保险费,造成职工个人账户金额损失,补缴养老保险费按照济劳险字【1999】7号文件执行。计算方法如下: 补缴金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