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张残疾赔偿金怎么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7 01:05:46 425 人看过

一、主张残疾赔偿金怎么算

主张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是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二、人身损害赔偿申请书执行书怎么写

申请执行书应写明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乾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的年、月、日。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

三、人身损害赔偿款能否要求强制执行

人身损害赔偿款可以要求强制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n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4日 17: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故意伤害构成伤残能否主张残疾赔偿金
    故意伤害能支持伤残赔偿金。(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023-03-30
    301人看过
  • 2024能否按城镇标准主张残疾赔偿金
    能否按城镇标准主张残疾赔偿金农村户口的交通事故受伤者,是否能按城镇标准主张残疾赔偿金,一直都是交通事故纠纷领域中争议比较大的问题,农村户口的交通事故受伤者,必须在有充分真实证据证明自己收入来源地及消费地均在城镇,并在城镇居住满一年的,才可按城镇标准主张残疾赔偿金,否则就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残疾赔偿金的确定因素确定残疾赔偿金时,应当考虑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的因素1、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全部赔偿;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其丧失的程度,赔偿相应的数额。——相对劳动劳动能力丧失说2、在具体受害人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或伤残等级的确定上,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3、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实际人身损害赔偿的复杂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5条第2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等等“,此条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考虑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残疾赔偿金的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所得(收入)丧失说(又称
    2023-12-19
    150人看过
  • 职业病主张残疾赔偿金可以要求吗
    1、劳动得经鉴定患有职业病的,构成工伤。如果造成伤残影响劳动能力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后,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包括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赔偿金等。(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工伤赔偿项目如下:(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2)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赔偿项目如下:(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法律依据:《
    2023-02-12
    431人看过
  • 继承人主张残疾赔偿金,法院支持吗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致残后因故死亡,其亲属是否有权主张残疾赔偿金?近日,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对此作了肯定的回答。2010年1月20日,被告王某驾驶轿车沿响水县幸福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幸福路与响灌路交叉路口时,与沿响灌路由东向西行驶的由陈某驾驶的自行车相撞,致陈某受伤。事故发生后,陈某在响水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54天,用去医疗费35432.88元。响水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认定:陈某、王某各负本起交通事故的同等责任。经盐城市响水东方康复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陈某因车祸颅脑损伤致轻度智能减退,构成道路交通事故七级伤残。陈某于2010年9月因病去世。陈某亲属向响水法院提起诉讼,该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120000元。一审判决后,原告不服,向盐城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称残疾赔偿金请求权作为绝对人身专属权,不具有可继承性,伤者的继承人对
    2023-06-13
    118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造成伤残如何主张残疾赔偿金?
    张先生在骑电动车下班回家的途中,被一辆机动车撞伤,导致身体受到严重伤害。该事故经交管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为肇事者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而张先生负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因张先生伤情比较严重需入院手术治疗,住院时间共计108天,鉴于其身体损伤严重,在住院期间产生了巨额的医疗、误工等费用。在张先生治疗终结后,其伤情经过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为伤残四级。经查,肇事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请问,因交通事故致残形成的残疾赔偿金应如何计算和举证?答:作为伤者主张残疾赔偿金应根据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并提交司法鉴定机构的伤残等级鉴定报告等证据材料。伤者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的前提是伤者在治疗终结后并经司法鉴定机构依法鉴定构成伤残的,其才有权利主张残疾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
    2023-06-08
    284人看过
  • 安徽省高院残疾赔偿金计算办法是啥,怎么计算残疾赔偿金
    疾赔偿金的性质是指对因残疾而导致的收人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该解释第三十条规定:“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该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
    2023-03-01
    105人看过
  • 当事人未进行伤残评定能主张残疾赔偿金吗
    交通事故当事人起诉时尚未进行伤残评定的,对其主张的残疾赔偿金应当如何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的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序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据此,受害人的残疾赔偿金原则上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序或者伤残等级确定,而对劳动能力减少的程度,通常由鉴定机构鉴定。因此,对当事人在案件审理阶段医疗终结,符合评残条件但尚未评残的,当事人能举证证明伤残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民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委托有关机构进行评定确定伤残等级,并根据上述规定计算相应的残
    2023-06-05
    185人看过
  • 交通事故残疾辅助器具费能否与残疾赔偿金同时主张?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只赔偿了受害人因事故致残,其劳动能力全部或部分丧失,造成职业妨害,影响其劳动就业,导致其实际收入减少或生活上的需要的增加的部分,起的是民事责任中赔偿损失的责任;残疾辅助器具费才是对生活质量降低部分的赔偿,既不是补偿,也不是对生活质量的提高,起着民事责任中的恢复原状的责任。显而易见,安装残疾辅助器具者的生活质量绝不会比当其身体健康,不需要安装残疾辅助器具时高。全额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不是双重赔偿,也不是安慰性的补偿,而是致害者必需承担的民事责任。不能仅仅因为小伤残可安装辅助器具,赔偿高;大伤残不能安装辅助器具,赔偿少的现状否定残疾辅助器具配置的合理性。不应以部分残疾者无法恢复原状的客观事实来剥夺其他残疾者通过一定技术手段弥补残疾,恢复一定程度生活质量的权利。一、交通事故80岁的老人赔偿标准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023-06-23
    252人看过
  • 残疾赔偿金怎么认定计算期限,残疾赔偿金的定义是什么
    一、残疾赔偿金怎么认定计算期限残疾赔偿金计算期限一般是认定为是20年,如果年龄超过了六十岁就需要按照超过部分减少,而超过七十五岁的公民就只能将期限直接减缩为五年。《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残疾赔偿金的定义残疾赔偿金的定义,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而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年限应当是17年。根据《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司法解释》第十二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
    2023-05-06
    167人看过
  • 婚内家庭暴力受伤残疾赔偿金能否主张?
    婚内家庭暴力受伤残疾赔偿金能主张的。(一)我国《民法典》规定遭遇家庭暴力而离婚的,是可以向另一方主张赔偿的,但是,司法实践中,有个前置条件,就是离婚才可以要求实施家庭暴力行为者赔偿,虽然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过大多数法官坚持的还是《民法典》中规定,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不能主张婚内赔偿的。如果要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应当在离婚诉讼时一并提出,而不是就损害事实进行分别审理。(二)我国法律规定,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这里的赔偿需要双方离婚分割财产完毕后,再向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人以其个人财产进行赔偿。一、家庭暴力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侵害对象是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在家庭暴力情形下。这里物质损害主要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等。精神上痛苦是极其主观的感受,别人无从
    2023-06-21
    308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吗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能主张残疾赔偿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中不包括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对因犯罪行为造成物质损失而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是针对于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一、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2000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48次会议通过法释〔2000〕4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现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问题规定如下:第一条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条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第三条人民
    2023-03-05
    91人看过
  • 江苏省农村标准主张残疾赔偿金的规定是什么?
    一、江苏省农村标准主张残疾赔偿金的规定是什么?江苏省农村标准主张残疾赔偿金的规定是按照上一年度的人均可支配的收入状况,乘以它的伤残的系数,这样的一种伤残系数,通常情况下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比如说如果构成实习伤残的话,那么一次性是发放3万元。江苏交通伤残赔偿标准规定首先由保险公司承担支付民事赔偿金的责任。法条依据根据《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按照《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20万元,六级16万元,七级12万元,八级8万元,九级5万元,十级3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9.5万元,六级8.5万元,七级4.5万元,八级3.5万元,九级2.5万元,十级1.5万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
    2023-04-27
    221人看过
  • 医疗纠纷残疾赔偿金计算咋办,医疗事故残疾赔偿金怎样算的?
    医疗纠纷赔偿计算公式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7.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8.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9.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10.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11.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2023-02-04
    248人看过
  • 2024刑事案件赔偿残疾赔偿金怎么计算
    一、刑事案件赔偿残疾赔偿金怎么计算1、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伤残的,伤残赔偿金要依据伤残的等级和受诉地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确定。2、一般是按20年计算,60-75岁的,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岁以上,按5年计算。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二、人身作伤害赔偿的证据有哪些一方当事人实施违法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人身损害,受害人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违法伤害人赔偿损害的案件,就是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提起此类诉
    2023-12-14
    5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残疾赔偿金怎么主张的啊,主张残疾赔偿金,法院支持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3-26
      一、残疾赔偿金赔偿年限怎么算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赔偿年数 注: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1、计算期限一般20年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
    • 轻伤残疾赔偿金如何主张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12
      轻伤如构成伤残的,应当额外支付伤残赔偿金,从此种意义上来说,确实比不够伤残会多一些。 我国刑法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
    • 残疾赔偿金按照城镇赔偿的标准是啥,能否主张残疾赔偿金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4-04
      确定残疾赔偿金时,应当考虑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的因素 1、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全部赔偿;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其丧失的程度,赔偿相应的数额。——相对劳动劳动能力丧失说 2、在具体受害人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或伤残等级的确定上,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 3、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实际人身损害赔偿的复杂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5条第2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等等“,此条
    • 残疾赔偿金20年后能否再主张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10
      可以诉讼要求对方继续支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二条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主张少了怎么办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13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低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残疾赔偿金的标准与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