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土地用途管制的核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18:41:07 305 人看过

土地按用途分类是实行用途管制的基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实行用途管制的依据;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预先进行审批是关键;而保护农用地则是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目的,核心是切实保护耕地,保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防止耕地的破坏、闲置和荒芜,开发未利用地、进行土地的整理和复垦;强化土地执法监督,严肃法律责任是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保障。

一、征地补偿地类认定的部门是谁?

土地管理法》明确将土地用途划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大类。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进一步将土地利用现状地类划分为12个一级类、57个二级类。其中一级地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用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每年组织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对土地现状地类进行更新,即在上年度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基础上,根据年度内土地利用和权属变化的情况进行调查,获取变化图斑的地类和权属数据,以12月31日为时点对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进行更新,形成新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这是判定土地现状地类的基本依据。

二、农民土地问题投诉热线是多少?

农村土地违法举报电话是12336。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土地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非法转让土地行为;2.破坏耕地行为;3.非法占地行为;4.非法批地行为;5.侵占、挪用征地费及其他有关费用的行为;6.拒不交还土地的行为;7.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行为;8.非法批准出让或者非法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行为;9.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行为;10.非法转让集体土地的行为;11.不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的行为;12.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行为;13.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行为;14.逾期不恢复种植条件行为;15.违反法定要求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行为;16.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行为;17.侵占、挪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行为;18.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行为;19.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行为;20.土地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绚私舞弊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5: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简述我国目前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简述我国目前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确定的农用地转用指标;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用的,还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和村庄、集镇规
    2023-08-11
    477人看过
  •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四百一十八条:以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依法抵押的,实现抵押权后,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用途。二、土地使用权有哪些类型(一)划拨的土地使用权:是由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对使用者给予一定的补偿等,获取到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它存在两种基本形式:1、经过政府根据法律批准,使用者给予一定的补偿。有两个特征,一是要经过人民政府的合法批准,二是获得土地的使用者要缴纳一定的费用。2、无偿的获得土地使用权,它也有两大明显的特征,一是同样要经过政府的根据法律依法批准,二是使用者获得的是无偿土地使用权,所以不用缴纳任何
    2023-05-06
    302人看过
  • 符合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相关内容的是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国家为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以及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环境的协调,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土地用途区域、确定土地使用限制条件,使土地的所有者、使用者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用途利用土地的制度。一、如何判断是否占用基本农田?判断是否占用基本农田的依据是:可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为依据判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土地用途区域、确定土地使用限制条件,使土地的所有者、使用者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用途利用土地。二、土地预审有什么作用实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具体说有以下两方面的意义:一是加强了建设用地管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用途管制的重要手段。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项目的选址定点、用地规模等进行审查,能有效地引导建设项目合理布局,节约用地,防止建设用地盲目扩张,保护耕地,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二是加强了
    2023-03-12
    214人看过
  • 民法典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有哪些规定
    一、民法典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有哪些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条【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四百一十八条【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的实行效果】以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依法抵押的,实现抵押权后,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用途。二、土地使用权有哪些类型(一)划拨的土地使用权:是由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对使用者给予一定的补偿等,获取到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它存在两种基本形式:(1)经过政府根据法律批准,使用者给予一定的补偿。有两个特征,一是要经过人民政府的合法批准,二是获得土地的使用者要缴纳一定的费用。(2)无偿的获得土地使用权,它也有两大明显的特征,一是同样要经过政府的根据法律
    2023-04-13
    233人看过
  • 我国基本土地制度有哪些,什么是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我国基本土地制度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也在此法中有所规定。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
    2023-06-25
    389人看过
  • 土地利用规划的核心是什么
    一、土地利用规划的概念土地利用规划也称土地规划,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专项规划。是国家为实现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土地可持续利用、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在一定区域、一定时期内对土地利用所做的统筹安排。我国的土地总体利用实施五级规划管理,农村土地利用主要涉及县、乡、村三级规划管理。二、土地利用规划的时空界限土地利用规划是除了要解决当前和今后的土地利用问题,还要充分估计长远的发展影响。所以土地利用规划不是一时的问题,而是一个长远的问题,所以土地利用规划的期限必须较长,长短结合进行规划。从现行法律和实践情况上来看,一般期限为十五年。土地利用规划除了在有些情况下范围可以跨行政区,但是大多数情况下是一个完整的行政区域。三、土地利用规划的核心
    2023-06-19
    348人看过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落实土地用途管制的基本前提
    要根据法定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和相关批准文件认定,不能人为认定。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主要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修编等。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落实土地用途管制的基本前提《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另外,下级规划应依据上一级规划编制,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规划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规划的控制指标,这就确立了规划体系的总体控制作用。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确立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的法律地位。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
    2023-06-13
    461人看过
  • 出口管制的核心要素包括
    出口管制的核心要素包括:1、与产业界和国际伙伴的外联;国家出口管制制度需要与企业和从事贸易的实体单位接触,以履行其国际承诺。2、执法;所有通过国家海关程序或国家管辖的入境、离境或过境的常规武器都需要获得批准。3、许可证审批。什么是出口管制出口管制是指一国或者多个国家为达到特定的政治、军事和经济目的,利用行政和法律的强制手段,以限制和禁止某些物质、技术出口流向和规模的行为。出口管制的主要对象是军用物资和技术及其他战略性敏感物资。具体而言,出口管制主要针对以下几类商品:(1)战略物资和先进技术资料,如军事设备、武器、军舰、飞机、先进的出口管制电子计算机和通信设备、先进的机器设备及其技术资料等。(2)国内生产和生活紧缺的物资,如石油、煤炭等能源。(3)需要“自动”限制出口的商品。(4)历史文物和艺术珍品。(5)本国在国际市场上占主导地位的重要商品和出口额大的商品。比如,欧佩克(OPEC)对成员国
    2023-08-04
    110人看过
  • 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是实现用途管制的重要保障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是指国家对计划年度内新增建设用地量、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量和耕地保有量的具体安排。《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文件规定,农用地转用的年度计划实行指令性管理,跨年度结转使用计划指标必须严格规范。改进农用地转用年度计划下达和考核办法,对国家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和城、镇、村的建设用地实行分类下达,并按照定额指标、利用效益等分别考核。2006年,国土资源部修订了《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一、土地法第四条是怎么规定的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2023-03-07
    436人看过
  • 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土地征用制度作的修改
    北京8月23日电为使土地管理法中的土地征用制度与宪法规定保持一致,首次提请审议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土地征用制度作出了相应修改。受国务院委托,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李元23日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了关于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他说,根据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第二十条关于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的规定,有必要对土地管理法中有关土地征用的内容作出修改。这次修改,不涉及土地管理法其他内容的修改。对土地管理法其他内容的修改,我们正在抓紧工作,待中央关于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政策出台后,国务院将提出全面修改土地管理法的议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为此,建议此次对土地管理法的以下内容作相应修改:第一、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款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中的征用主要是改变土地所有权,也有
    2023-04-23
    371人看过
  • 物流管理的核心
    无论是企业物流还是物流企业,如何对自身物流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如何实施管理和决策,以期用最小成本带来最大效益,都是它们所面临的最重要问题之一。在物流信息管理系统中,运用智能规划理论和方法,可帮助企业解决上述难题。当今,物流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和社会产品总量的增长,特别是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的发展而迅速发展起来,已经成为社会经济发展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对传统的商业运作模式、商品流通模式及人们的生活方式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在现代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比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物流产业将会成为我国21世纪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物流产业的潜力很大,有巨大的发展空间。物流管理的核心物流是使商品在需要的时间到达需要的地点的经营活动,是提高商品流通效率的重要途径,是第三利润的源泉。降低物流成本、提高服务质量的最佳途径、推动物流现代化,是物流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的重要课题。现代物流的功能是设计、
    2023-06-07
    66人看过
  • 《土地管理法》对于强拆的规定
    第八十三条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违法违规强拆的行为,是属于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所以是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在司法实践中,即使房屋是合法的,但如果涉及城市建筑和有关规划调整的,是可以依法拆迁的,一般是属于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事项。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征地程序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
    2023-08-12
    324人看过
  • 国家土地管理局对天津市关于对外国人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核发土地证书问题的批复[失效]
    天津市土地管理局:你局二月二十八日地籍字(90)10号《关于对外国人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核发土地证书意见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关于颁发出让、转让给外商、华侨及港、澳、台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问题,暂由省级人民政府颁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具体办理。待国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条例正式颁布后,按新规定执行。土地证书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印刷,省级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向国家土地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订购。
    2023-04-22
    431人看过
  • 《草原法》对土地用途的解决方法
    案例:农村青年谢某从农业大学毕业后在一牧场当技术员多年,积累了丰富的办场经验。去年春节过后,他与一家乳制品厂合作,打算在家乡建立奶牛养殖基地,解决乳制品厂的奶源问题。为此他向几个村民转包了一片草质退化的草场,建上牛舍,把草场开垦后种上苜蓿草解决牧草问题,同时还种了一部分大豆和玉米解决饲料问题。可前不久有关部门以其“毁草开荒”、“占草地搞工程”为由要对其处罚。村委会也以其“改变土地用途”要收回这片草场。解答:我国《草原法》第41条、第51条等规定,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牲畜圈舍、配种点、剪毛点、药浴池、人畜饮水以及贮存草种和饲草饲料的设施,在草原上种植牧草或者饲料作物,符合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是法律准许的。有关部门以其“毁草开荒”、“占草地搞工程”为由对其处罚是错误的。同时,村委会对“改变土地用途”也要有正确的理解。《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3条规定,土地流转中,不得
    2023-06-15
    495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10
      1、关于土地用途管制的制度是:国家为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以及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环境的协调,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土地用途区域、确定土地使用限制条件,使土地的所有者、使用者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用途利用土地的制度。 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第十七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 (一)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严格土地用途管制; (二)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 什么是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2-21
      土地使用管理制度是国家通过编制土地使用总体规划,确定土地使用区域,确定土地使用限制条件,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协调,使土地所有者和用户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土地使用制度。
    • 如何理解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22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目前世界上土地管理制度较为完善的国家和地区广泛采用的土地管理制度。其特点,一是具有法律效力,二是具有强制性。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由一系列的具体制度和规范组成。其中,土地按用途分类是实行用途管制的基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实行用途管制的依据;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预先进行审批是关键;而保护农用地则是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目的,核心是切实保护耕地,保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
    • 出口管制的核心要素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9-02
      有效的出口管的核心要素是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履行国际义务。根据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的需要,经国务院批准,或者经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可以对出口管制清单以外的货物、技术和服务实施临时管制,并予以公告。
    •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基本依据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6
      1、关于土地用途管制的制度是:国家为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以及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环境的协调,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土地用途区域、确定土地使用限制条件,使土地的所有者、使用者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用途利用土地的制度。 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第十七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 (一)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严格土地用途管制; (二)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