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包方的责任有哪些
1、承包方的责任如下:施工准备责任,物资准备责任,及时告知责任,及时向发包方提出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平面布置图、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报告,提供施工计划等责任。
2、法律依据:《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能不能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二、建筑工程的发包与承包的原则
(一)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和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实行以招投标为主,直接发包为辅的原则;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等竞争原则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公开:招投标活动的信息公开、程序公开、评定标的公开、方法公开。
公正:严格按三公开原则,公平对待每一投标者。
平等竞争:投标方也要以正当手段开展竞争。
(二)禁止双方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
确定合同价款的原则
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的工程价款
(三)建筑工程发包
发包的方式:两种
1、直接发包
范围:不是用招标,法律法规为要求
方式:直接鉴定承包合同
内容:将建筑工程委托给承包方
是一种补发发包方式,困难以展开公平竞争。
2、招标发包——引入竞争机制
概念:由建设单位设定标的并编制反映其建设内容与要求的合同文件,吸引承包人参与竞争,依照特定程序择优达成交易并签约,按合同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交易行为和方式。
形式:3种
3、公开招标(又称竞争性招标)
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投标。
特点:通过媒体公告;承包商得到公平竞争机会;业主在较大范围内进行优先选择;
4、邀请招标(又称选择性招标)
是指招标人以招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议标,不是法定招标方式
特点:对象不少于两家;范围:严格限制;优缺点;有投标,无开标评标;有协商性,无竞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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