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侵犯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赔偿主体是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4 19:34:08 176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看守所在羁押人犯期间,侵犯公民合法权益造成当事人损害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赔偿的义务机关是看守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本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怎样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1)首先,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2)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为在自身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以及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机关。行政赔偿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3)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的年、月、日。

(4)赔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赔偿,或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行政赔偿的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刑事赔偿的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对复议决定不服,在收到决定之日起30日内,或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请求人可以向复议机关所在地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3: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应当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023-06-13
    183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的主体是谁,如何确定赔偿主体
    一、精神损害赔偿的主体是谁,如何确定赔偿主体按照大陆法系传统的民法理论,侵权损害赔偿只赔偿直接受害人,对间接受害人一般不予赔偿。因为间接受害人的范围往往难以预料,也难以确定。如果一律给予赔偿,无疑会加重侵权人一方的负担,在利益衡量上显失公平。但有若干例外情形,对间接受害人给予赔偿符合社会正义观念。受害人死亡,即属于公认的例外情形之一。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的,死者的遗属往往遭受精神痛苦的损害,在此情形下,各国一般都确认受害人的遗属有权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根据我国立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主体的规定,涉及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原则上,由其具体人身权利或人身法益受到侵害的直接受害人作为原告提请精神损害赔偿;第二,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的,死者配偶、父母和子女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其他亲属享有
    2023-06-08
    387人看过
  • 侵害业主权益的主体是哪些
    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主体有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建设单位、其他业主。对于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业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承担民事责任。一、物业有权处理业主的私有物品吗物业公司无权私自处理业主的物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私自拆除小区违章搭建会有什么后果私自拆除小区违章搭建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小区业主违建若是有损害到其他业主的合法利益,受害方可以要求其拆除违章搭建,并赔偿自己的损失。另外,物业公司也有权要求业主将违建处拆除,若是业主拒拆,可以由小区业主委员会提起民事诉讼。违章搭建物有侵占社会公共资源和城市空间,破
    2023-04-01
    334人看过
  • 民法典精神损害赔偿是侵权吗
    一、民法典精神损害赔偿是侵权吗民法典精神损害赔偿是侵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前提是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此精神损害赔偿一定是具有了侵权行为,但是有侵权行为并不一定能够得到精神损害赔偿,必须是人身侵权。二、人身伤害中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主体1.遭受非法侵害的自然人。2.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是人身伤害中精神损害赔偿的主体。3.精神损害赔偿主体的两种特殊形态。(1)胎儿:作为人的特殊形态,能否作为精神损害赔偿的特殊主体,法律也没有加以规定。赋予胎儿精神损害赔偿特殊主体地位,符合损害赔偿原则。因为胎儿在母体内受到某种伤害,会给其身体和健康造成一定损害,在其出生后,或成为残疾人甚至变成植物人等情形,会有精神痛苦。(2)植物人和精神病人:根据人体伤残鉴定标准,植物人和精神病人均构成伤残,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残疾赔偿金,
    2023-05-06
    175人看过
  • 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主体包括业主什么
    可能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主体有: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一、建筑物能委托别人管理吗建筑物能委托别人管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屋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民事诉讼代理人转委托,是指委托诉讼代理人接受代理诉讼的委托后,在诉讼过程中,依照法定程序又将诉讼代理事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再委托他人代理。目前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委托诉讼代理人受托后能否转委托的问题均未作明确规定,但根据规定规定:律师接受委托后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擅自转委托他人代理。因而,转委托诉讼代理可以在一定条件下适用:1、转委托人必须有合法的诉讼代理权;2、必须是转委托人基于特殊原因不能或者不便履行诉讼代理职责;3、必须取得委托人的事先同意或者事后认可;4、转委托诉讼代理人必须具有诉讼行为能力
    2023-02-19
    496人看过
  • 民事侵权造成损失的怎样赔偿
    侵权损害赔偿是指行为人因侵权而造成的他人财产、人身和精神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以给付金钱或实物为内容的民事责任方式。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事故财产损害赔偿如何计算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
    2023-04-17
    492人看过
  • 民法典动物造成人身损害由谁承担侵权责任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民法典中造成人身损害怎么处理民法典只规定了造成人身损害的,要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但对怎样处罚没有规定。而在实践中,损害他人身体,不构成犯罪的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
    2023-08-02
    488人看过
  • 民法典中人身损害赔偿是否属人格权侵犯
    一、民法典中人身损害赔偿是否属人格权侵犯人身损害赔偿是侵犯受害人的生命健康权,而生命健康权是人格权的一种,所以人身损害赔偿属于人格权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定义】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人身损害案件分类1、侵害人致人损害,触犯刑律的,应依法作为刑事案件受理。受害人在刑事一审判决前提出赔偿要求的,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审理。一审人民法
    2023-06-19
    90人看过
  • 医疗损害赔偿责任划分,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主体是谁
    医疗损害的承担主体是医疗机构。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医疗损害责任包括哪些?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因过失,或者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无论有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或者其他损害,应当承担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方式的侵权责任。医疗损害责任是指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的赔偿责任。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医疗损害责任种类有哪些医疗损害责任的类型包括过错责任和过错推定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法
    2023-02-24
    93人看过
  •  家人侵犯权益,能否申请精神损害赔偿?
    受害人的亲属有权向行为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为他们同样属于法律规定的赔偿权利人。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受害人的亲属有权向行为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为他们同样属于法律规定的赔偿权利人。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精神损害赔偿权属于谁?精神损害赔偿权是指自然人因他人侵害其人身权而受到精神痛苦时,依法享有的权利。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三条的规定,自然人因人身权受到侵害而受到精神损害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具体来说,精神损害赔偿权的归属主要取决于侵权行为的具体情况。一般来说,侵权行为是指侵害他人人身权
    2023-08-31
    247人看过
  •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时应该怎么办
    当公司侵犯股东的知情权时,该股东即可以原告的名义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公司股东不知情怎么起诉股东要提起知情权诉讼,应当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知情权诉讼。可以起诉请求查阅或者复制公司特定文件材料,法院应当受理。但是如果公司有证据证明前款规定的原告在起诉时不具有公司股东资格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如果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股东为了向他人通报有关信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二、股东知情权纠纷起诉的基本流程是什么股东知情权纠纷起诉的基本流程如下:1、立案审查;2、排期开庭;3、开庭审理;4、宣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依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
    2023-03-28
    305人看过
  • 看守所可以是国家赔偿主体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看守所可以是国家赔偿的主体,看守所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期间,非法侵害当事人利益的,就要承担赔偿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本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刑事赔偿的特点1、刑事赔偿采用的归责原则与行政赔偿略有不同。理论界对此有争议,我们认为刑事赔偿以违法归责原则为主,同时在某些情形下兼采无过错原则。(1)它采用有限
    2023-05-02
    133人看过
  • 民法典民事主体滥用权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怎么办
    一、民法典民事主体滥用权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怎么办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出资人权利不得滥用及法人人格否认。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给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的债权人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单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的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根据被滥用权利的性质不同,构成权利滥用的法律效果如下:1.不发生权利行使的固有效果:例如滥用形成权,对方得直接依据禁止权利滥用条款提出抗辩,令其不能产生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效果;2.排除他人侵权的效力:例如某项权利的行使构成滥用,相对人得进行正当防卫,而不构成侵权;3.相对人得因此寻求救济:权利滥用侵害他
    2023-04-12
    64人看过
  • 谁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主体
    一、谁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主体1、只要是非法收集或者售卖公民个人信息的人员都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主体。2、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二、侵犯个人信息罪情节特别严重有哪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1)造成被害人死亡、重伤、精神失常或者被绑架等严重后果的;(2)造成重大
    2023-05-14
    162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侵犯人身安全造成损害的侵权主体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31
      本案涉及到四个方面的责任主体。 1、供电设施产权人的责任。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在供电设施上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按供电设施产权归属确定。产权归属于谁,谁就承担其拥有的供电设施上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但产权所有者不承担受害者因违反安全或其他规章制度,擅自进入供电设施非安全区域内而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以及在委托维护的供电设施上,因代理方维护不当所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电力设施的所有人
    • 因无过错侵害人的合同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07
      乙的行为是侵权,所以乙要承担责任,这个无异议,乙无力承担,可责令丙给予适当补偿,这个答案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142.为了维护国家、集体或者他人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在侵害人无力赔偿或者没有侵害人的情况下,如果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受益人受益的多少及其经济状况,责令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 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如何处理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9-14
      当公司侵犯股东的知情权时,该股东即可以原告的名义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法律规定的婚姻损害赔偿的构成主体主体是谁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22
      婚姻损害赔偿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的无过错方的配偶,提起婚姻损害赔偿人是离婚诉讼中的无过错方。如果无过错方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可由其父母或其共同生活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兄弟姐妹和成年子女代为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应当确定在身体的伤害程度和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内.婚姻损害赔偿必须在依法判决离婚的前提下提出,只提出婚姻赔偿,不提出离婚诉讼或被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婚姻损害
    • 损害赔偿侵权损害赔偿侵权损害赔偿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3
      1、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以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在各种责任形式中,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均不能以实际造成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只要受害人的财产、人身或其他权利遭到侵害、面临危险或受到妨碍,即可要求行为人承担此几项责任;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只以财产受到侵害为前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这几种责任的承担通常仅以人身权或知识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