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社会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1:01:15 239 人看过

公司有什么样的社会责任?公司作为企业组织,是面向市场、面向社会公众进行经营活动的。由于公司的数量众多,经济力量雄厚,与社会经济的广泛领域建立了经济关系,在公司对内对外的联系中产生了错综复杂的利益格局。因此,公司不是一个孤立的企业组织,公司不仅有自己的经营目的,追求自己的利益,而且对社会公众、对公司股东以外的利益主体、对社会的进步与发展,都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承担责任,这种责任概括起来就是公司的社会责任,主要有以下几项内容:

1.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这就是公司在经营中,必须遵守和维护国家法律中体现的调整利益关系的原则和具体规范,承担应尽的责任。

2.公司在自己的行为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这里提及的职业道德是在法律形式中肯定的,因而是公司的一种法定的责任。这里所指的职业道德不仅是一个礼貌、态度问题,而是要求公司公平、公正地对待社会公众,坚持最大的诚实信用原则。

3.公司有责任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努力。这是表明公司作为企业组织,同样要为社会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承担责任。

4.公司有责任维护债权人、交易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5.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6.公司负有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监督的责任。也可以说这是公司的一项法定义务,公司在市场中活动,不仅享有经营自主权等项权利,关心自己的利益,而且要对社会公众负责,接受社会公众和政府的监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15: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承担
    一、基本案情甄某于2007年5月担任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2008年3月,另一公司的经理田某找甄某借一笔资金以解燃眉之急。正好公司刚收回一笔50万元的货款,甄某即转给了田某,田某拿出5万元给甄某,甄某未敢收,遂存入公司的小金库中。该小金库是甄某伙同部分董事及监事贾某私自开立的,用于他们的各项业余开支。同年7月,甄某利用手中的职权帮助其弟弟的公司做成一笔木材生意,获利10万元,甄某存入私人帐户。这一年9月,甄某利用董事长的权力与贾某签订了一项合同,规定公司支付贾某2万元的中介费,作为贾某为公司联系到一批木材生意的报酬。而实际上公司购入该批木材的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致使公司受损20万元,贾某与甄某各自捞了一笔回扣。此事并未经过董事会的讨论。2009年3月,股东会觉察到甄某与贾某的渎职行为,责令其停职反省。同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待查清事实后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进行处理。二、法理分析1、有限责任
    2023-03-01
    112人看过
  • 上市公司环境社会责任调查启动
    我国上市公司的环境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将再次接受调查。今天在京启动的2014年中国上市公司环境社会责任调查活动将督促上市公司建立环境责任报告制度,定期向社会披露企业环境信息。2014年中国上市公司环境社会责任调查活动由环保部直属机构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据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秘书长刘国正介绍,2014年中国上市公司环境社会责任调查活动将深入了解中国上市公司履行环境社会责任的状况;督促上市公司将环境意识融入企业文化,切实履行环境责任;督促上市公司建立环境责任报告制度,定期向社会披露企业环境信息,并逐步提高披露质量,便于各级监管部门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及公众充分了解企业相关信息;此外,还将通过调查活动带动其他企业共同履行环境责任,并自觉发布环境信息。据介绍,2013年11月,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曾向社会发布了《首届(2012年)中国上市公司环境责任信息披露评价报告》,报告表示,我国617家上
    2023-04-24
    263人看过
  • 从问题奶粉看公司社会责任理论
    当发生在2008年的三鹿三聚氰胺事件的阴影还没有完全从人们的记忆中消退的时候,据多家媒体报道,包括上海熊猫炼乳、陕西金桥乳粉等在内多起乳品三聚氰胺超标案件又于近日相继被查处。这些乳制品都无一例外地使用了2008年未被销毁的问题奶粉作为原料,社会危害性极大。这些食品安全事件的频繁发生,一方面暴露出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督体系方面还存在诸多漏洞,另一方面则折射出少数企业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曲解了市场经济的本质属性,将追求效益理解为唯利是图,而维系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所需要的社会责任意识则严重缺失。如不从根本上消除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缺乏的弊端,不但不能保证类似毒奶粉事件的再度发生,从而给人民的生命健康带来不应有的损害,而且也不利于实现企业自身的良性发展。按照公司社会责任要求,公司的经营并非仅仅是为了股东利益,而且还应当考虑与公司利益相关的其他集团和个人如雇员、消费者等的利益。以三鹿为代表的一系列毒奶粉事件的主
    2023-06-09
    174人看过
  • 工伤责任的社会责任担当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工伤包工头有责任。根据法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交强险有没有责任划分一、交强险有没有责任划分1、交强险没有责任划分,保险公司只会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若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则保险公司不予赔偿。2、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
    2023-07-07
    134人看过
  • 公司董事会的职责和责任解析
    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有:召开股东会的会议,并且向股东会报告相关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确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确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确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还有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董事会成员职责分别是怎样的?股东是公司资产的所有者,他们为了行使其权利,对企业进行有效的管理,需要有一批能代表他们利益的、训练有素、有才干、有事业心的人来领导和管理公司,董事和董事会就是这种需要的产物。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出的董事组成。董事一般由本公司的股东担任,也有的国家允许有管理专长的专家担任董事,以有利于提高管理水平。
    2023-07-02
    161人看过
  • 社会保险公司的哪些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
    社会保险公司违反社会保险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开发区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拒绝办理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社会保险手续;(2)擅自扩大或者缩小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基数,提高或者降低缴费比例,随意减免或者增加用人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3)擅自更改职工社会保险档案或者泄露职工缴费情况;(4)延期支付或者少发、不发以及增发社会保险待遇;(5)违反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规定,未将社会保险基金及利息存入社会保险基金专户;(6)挪用社会保险基金;(7)违反社会保险基金运营有关规定进行投资造成严重损失;(8)随意提高管理费的提取比例;(9)其他违反国家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
    2023-04-23
    342人看过
  • 社保费用:个人和公司的责任
    公司缴费金额大概是个人缴费金额3倍,但是2020年政府对公司缴费部分存在减免,各地减免费率、减免时长有差异,即便以2.5倍计算,也是1293元。但是公司缴费金额与我们个人没有直接关系,都是直接划到统筹基金由社保统筹支配。怎么查个人社保编号查询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查询:一、社保局查询,带上身份证和社保卡到当地社保局查询;二、电话查询,拨打劳动保障服务电话12333,根据电话提示或者人工服务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就可以查询到社保编号;三、网上查询,如果所在地开通了社保网上自助服务系统,社保局网站,就可以登录自己的社保个人账户查询自己的社保编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
    2023-07-04
    194人看过
  • 新公司法平衡了公司的盈利目标和所需承担的社会责任
    公司社会责任是指公司在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还应当尽可能增进股东权益以外的其他社会利益。这些利益具体包括公司债权人利益、雇员(职工)利益、消费者利益、中小竞争者、当地社区利益、环境利益等内容。1994年《公司法》虽然没有直接出现公司社会责任的条文,但其第14条规定中已经体现出了公司社会责任的思想;而2002年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86条则首次明确提出了“公司社会责任”,该条规定:“上市公司在保持公司持续发展、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应关注所在社区的福利、环境保护、公益事业等问题,重视公司的社会责任。”新公司法的制定中注重体现对公司的社会责任的要求,从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内部治理的各个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具体条文体现在《公司法》第5条第一款、第17条、《公司法》第18条、《公司法》第45条规定国有企业董事会中应吸收职工代表、第52条规定监事会中职工代表不得低于三分之一、第71
    2023-06-09
    411人看过
  • 强化公司社会责任与借鉴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
    (一)公司法人格在中国的滥用与公司社会责任的忽视我国自1978年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基于发展市场经济的需要,开始大规模地设立公司。与此前我国普遍不承认企业为一种营利性法人组织相比,改革开放后迅速发展起来的公司,其营利性首先得到了广泛的认可,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历史进步。强调公司的营利性,符合公司法人制度经济价值目标的客观要求。特别是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的制度安排,将股东的责任限定于其投资范围之内,使股东责任与公司债务隔离,公司利益最大化地实现,就意味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地实现,投资者设立公司之主要意图即在于此。所以,公司制度一经在我国确立,就极大地刺激了投资者的积极性,使其发挥着前所未有的推动经济发展的作用。但是在实践中,一方面,单纯强调公司的营利性特征,容易产生注重保护股东的利益而忽视公司社会责任的问题。西方国家公司制度历经余年的发展,直到本世纪中叶,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和经济实力的增强,公
    2023-06-22
    462人看过
  • 承担责任履行义务保定供电公司发布社会责任报告
    中新河北网保定9月29日电根据河北省电力公司统一安排,9月27日,保定供电公司公开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加强与社会各界互动交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服务保定经济社会发展。多年来,保定供电公司始终把加快电网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全面实施主网、城网和农网的协调发展,坚持基本建设与技术改造并举,实现了电网的快速发展,为促进地方经济快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并在服务社会、服务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此次发布的《河北省电力公司社会责任报告》提出了电力公司的责任目标、责任准则等社会责任观,并从政企合作、电网发展、供电服务、助力三农、管理创新、环保节约、员工发展、和谐共进等八个方面记述了电力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实践。保定副市长曹汝涛代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对发布会的成功举办表示祝贺。他说,社会责任是企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企业在创造利润的同时,还要积极承担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
    2023-06-09
    315人看过
  • 强奸犯的刑事责任和社会责任
    半推半就是否构成强奸罪,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判断,结果是否达到违背妇女意志的程度。如果男性能证明当时女性确实属于半推半就,则不属于强奸罪;不能证明属于半推半就,但女性有证据证明性行为违背了自己的意志,并以强奸罪论处。行为人知道自己是14岁以下的女孩,与她发生性关系,无论她是否自愿,都构成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应该如何处罚强奸犯罪根据刑法规定,犯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于奸淫幼女的,以强奸罪定罪并从重处罚。究竟哪些行为属于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严重的,法律共列了五项情形,即: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4、二人以上轮奸的,这里所说的“轮奸”,是指两个以上的男子在同一犯罪
    2023-07-07
    56人看过
  • 运用公司社会责任理论规范我国上市公司收购
    1.公司社会责任理论作为反收购措施利用的可能性自1993年9月我国第一起上市公司收购案——宝延风波案揭开上市公司兼并收购的序幕以来,我国资本市场上至今已发生数十起较大规模的收购与反收购的案例。2005年4月底开始的股权分置改革正向纵深推进,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将逐渐走向股份全流通的状态。随着全流通市场环境的到来,针对上市公司的收购活动也将进入到全新的阶段,公司控制权争夺将日益激烈,反收购活动将出现逐步上升的趋势。在此背景之下,在新《证券法》实施后仅仅半年,中国证监会于2006年7月31日正式发布了新《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同年9月1日实施,以下简称新《办法》)。为保护公司董事会为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所采取的合法反收购措施,防止反收购措施被公司内部人滥用,新《办法》对上市公司反收购做出了适度限制性规定,要求反收购措施不能损害上市公司本身或股东的合法权益。新《办法》第8条吸收了新《公司法》导入的
    2023-06-09
    148人看过
  • 公司不缴纳社会保险要付哪些责任呢
    目前,很多用人单位为节约成本,逃避法律责任,故意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导致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犯。不缴纳社会保险的后果是给劳动者造成了相应的损失,比如导致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不能根据国家法律按月领取社会养老保险金,发生工伤不受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等。在可以通过社会保险积分入户的部分城市,由于未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还可能给劳动者不能享受社保积分入户的损失,并进而对劳动者的工作、就业、医疗以及子女入学等造成相应的影响。如果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劳动者要求赔偿损失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值得一提的是,201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社会
    2023-05-04
    276人看过
  • 公司是否应承担向员工提供社会保险的责任?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且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公司可以给不交社保吗不可以。如果用人单位不为其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保。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
    2023-07-13
    200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社保经办人离职后,社保公司会有责任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3-28
      已经离职的,原公司就不会继续为你交社保了,原单位会去社保局办理减员手续,这样你的社保就自动封停了。 如果你去外地了,那么得将社保转移至外地,你只需到原交费地的社保部门开一张“缴纳凭证”带到新地方新单位,就可以了,其余的事由单位来办。 如果转移到本地的新单位,则只需将你的社保号告诉新单位就行了,单位就可以为你办理社保续交手续(若不知道自己的社保号又不想到原单位去问,只需凭身份证到社保部门查询即可)。
    • 缴纳社保公司有责任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07
      公司有责任。先看能否认定工伤,然后要求公司赔偿。
    • 保险公司社会责任需要怎样处理呢?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25
      履行社会责任的方式和目标。注重在保险企业经营管理各方面贯彻社会责任理念,通过经济、法律、道德等方面的行为和措施,有效管理企业经营对社会各方面的影响,加强与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公众的互动,加大对社会公共事业的支持力度,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综合效益的统一。
    • 社会保险公司违反社会保险的规定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2
      社会保险公司违反社会保险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开发区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拒绝办理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社会保险手续;(2)擅自扩大或者缩小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基数,提高或者降低缴费比例,随意减免或者增加用人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3)擅自更改职工社会保险档案或者泄露职工缴费情况;(4)延期支付或者少发、不
    • 司法鉴定中的社会责任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1-08-18
      1、司法鉴定机构的法律责任司法鉴定机构承担法律责任主要有三个方面,即行政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 2、司法鉴定人法律责任的含义司法鉴定人的法律责任是指司法鉴定人违反法定或约定义务而应受到的法律制裁. 3、司法鉴定人法律责任的分类 (一)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由于司法鉴定人违反刑法规定、构成犯罪所应担承的刑事法律责任 (二)民事责任司法鉴定人承担的民事责任主要表现为司法鉴定人与委托人之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