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参加交通事故调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2 11:03:06 379 人看过

一、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二)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参加调解时当事人一方不得超过三发生事故后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同时要保护好现场。交通事故是以责论处;根据事故的大小与事故责任大小,区分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指派二名交通警察主持调解。调解采取公开方式进行,调解时间应当提前公布,调解时允许旁听,但是当事人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

二、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二)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

(三)分析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四)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五)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分担的数额。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六)确定赔偿方式。

对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损害的,按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11: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交通事故调解相关文章
  • 参加交通事故调解须做什么准备
    当事人参加交通事故调解的,一定要做好非常充分的准备工作,特别是一些证据的准备,证据是否准备充分,将直接影响到最终的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的确定,受害人,在调解过程当中也要准备以下方面的基本证据材料,同时要做到对于赔偿项目和金额心中有数。(1)由死者户口所在地辖区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死者生前扶养关系证明。证明书中注明被扶养人与死者的关系、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若被扶养人劳动能力的,需要有县级以上医院残疾证明或者法医证明,并且还须注明被扶养人的户口属农业户口或是城镇居民户口。(2)若死者直系亲属(指死者父、母、配偶)因不能前来处理,须定委托书委托其他人全权代表处理,并注明不、赔偿款项由什么人(只能是一个人)领取,委托书须由当地政府加盖公章。(3)死者及其家属的户口本及结婚证。是什么人可以参加交通事故调解?参与交通事故调解的人员有:1、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代理人可以是有授权的亲属也可以是委托的律师
    2023-07-24
    130人看过
  • 可以对交通事故人伤调解吗?
    一、可以对交通事故人伤调解吗?是可以的;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二、交通事故怎样进行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了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对交通事故进行调解。第一、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3日前通知当事人。调解的时间地点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与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能在预定的时间参加调解,可以在预定
    2023-06-02
    392人看过
  • 交通事故调解方式、申请、参加人、效力等常识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解决方式: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处理;可以共同请求交通警察协助调解;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对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警察的交通事故认定没有异议并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三、对按照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
    2023-04-12
    206人看过
  • 参加交通事故调解需要准备什么东西
    参加交通事故调解须做这些准备:1、确定调解的时间地点;2、明确调解的次数限制,只能调解两次;3、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须向交通事故办案人员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4、调解重大、复杂交通事故需要延长调解期限的,须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交通事故调解的参加人有哪些?(一)交通事故当事人;(二)交通事故伤亡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三)交通事故车辆所有权人;(四)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五)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上述人员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准参加调解,一方人数不得超过三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须向交通事故办案人员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相关知识:交通事故调解的注意事项1、全面了解对方赔偿能力、车辆保险情况,比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商业险保额。掌握上述信息是调解的前提条件。如果对方有足够的赔偿能力或交强险、商业
    2023-07-26
    184人看过
  • 保险公司是否需要参加交通事故调解?
    调解是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在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有关组织主持下,自愿进行协商,通过教育疏导,促成各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办法。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涉及交通事故调解的,当事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均必须在场,除非某方当事人在调解之前已经委托代理人,由代理人代表到场处理。如任何一方无故不到场的,交警则不予调解或者由交警另行约时间进行。若当事人不在场原则上不能调解,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通过电话方式谈好的,事先约定好的,直接签署调解协议的可以例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了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对交通事故进行调解。第一、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3日前通知当事人。第二、通知有关人员进行调解。通知一般采用书面形式,采用口头形式的要计入调解笔录。第三、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进行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
    2023-07-03
    111人看过
  • 交通事故调解包括哪些内容,怎么进行交通事故调解
    一、交通事故调解包括哪些内容1、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2、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4、计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5、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二、怎么进行交通事故调解1、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按照下列程序实施:(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2)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3)分析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4)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
    2023-05-02
    125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调解的内容,交通事故调解技巧有哪些
    内容如下:1.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2.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3.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4.计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5.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技巧如下:1.要分析对方提出调解或者愿意接受调解的动机和目的;2.要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3.要收集信息,熟悉案情;4.把握局势,控制情绪。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分几种1、公安机关的调解在诉讼前,一般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所造成的损失后,召集当事人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法院的调解在附带民事诉讼中,如果双方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未达成调解协议或者事后反悔的,在审理期间,法院仍可就民事赔偿继续调解。问
    2023-07-22
    301人看过
  • 交通事故人还在治疗可以走调解吗
    可以的。事故双方当事人都愿意协商赔偿,尽快了结事故纠纷。双方就赔偿达成协议的,立即履行协议,最好达成文字协议。双方愿意协商赔偿,需要法律服务机构调解的,可请事故代理中心等法律机构参与调解。由调解人介绍相关情况,并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车号等情况。一、交通事故私了该如何处理?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双方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双方签订协议书。交通事故协议书中应当注明事故发生的时间以及地点,双方的身份信息以及驾驶证信息。还有交通事故的事实情况、双方的赔偿履行等信息。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出了医疗事故要怎么处理出了医疗事故的处理:1、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当事人自愿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医疗事故赔偿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
    2023-02-22
    248人看过
  • 交通事故调解书的法律效力,交通事故调解书可以公证吗
    一、交通事故调解书的法律效力交通事故调解书是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靠事故双方当事人自觉履行,其中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方当事人均可将交通事故调解书作为证据提交给人民法院,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交通事故调解书可以公证吗交通事故调解书可以公证。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就事故赔偿问题协商一致的,可以写一份书面的协议书,用来约束双方,只需要将协议书写的具体完善,将所有问题都以书面的形式约束,通常情况下是没有必要公证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三、交通事故调解书履行期限交通事故调解书履行期限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
    2023-06-25
    361人看过
  • 交通事故调解哪些情形下应终止调解
    交通事故调解不是交通事故处理的必经程序,而是由交通事故当事双方一致向交警部门提出申请,由交警部门主持对交通事故赔偿问题进行调解,当调解活动无法进行,或者调解无法达成,或者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发生时交警部门会终止调解,《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并记录在案:第一,调解期间有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第二,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第三,一方当事人调解过程中退出调解的。一、交通事故调解有没有期限规定为了促进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使侵权行为当事人及时受到民事制裁,使蒙受损害的当事人能及时得到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义务人、权利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
    2023-03-01
    383人看过
  • 交通事故调解,需要律师参与吗?
    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60条之规定,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可以要求交管部门进行调解。各方协商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需要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申请复核后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交通事故认定结论之日起1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必须采取书面的形式。对于调解,交通管理部门会依照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并采取公开方式进行。调解可以避开各方当事人的直接对抗,由交管部门作为一个缓冲,从而能使各方平静心态处理事故。对于调解是否需要律师参与,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一、调解涉及的内容调解涉及的内容需要从案件的事实进行分析。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有多大,对方提出了哪些赔偿内容,而自己期待的赔偿又是什么?在赔偿中,是否既有人身伤害的赔偿,又有财产损失的赔偿,是否既有直接证据证明的赔偿要求,又有不合理又无证据的赔
    2023-06-08
    458人看过
  • 交通事故调解活动参与者是谁?
    交通事故调解参加人员如下:1、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2、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3、公安交警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4、承保机动车保险的保险公司人员。道路交通事故调解程序如下:1、告知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2、听取各方当事人的请求及理由;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4、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5、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什么是交通事故调解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九条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
    2023-08-11
    143人看过
  • 哪些交通事故不适用调解,可以调解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哪些交通事故不适用调解: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交通事故调解如何处理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相关知识阅读:交通事故调解程序(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向当事人送达事故认定书时,应告知事故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2023-06-27
    323人看过
  • 交通事故调解原则和交通事故调解技巧
    《民事诉讼法》第8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第88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前述规定,人民法院和诉讼当事人在调解的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三个基本原则:自愿原则、合法原则、事实清楚原则。在协商、调解过程中,当事人不能因为是自愿协商就做出无原则的让步和妥协,也不可以因为是调解而放松警惕,因而不进行相关的准备和制定相关的策略。对于当事人来说,其选择调解方式结案的目的就是想以最小的付出和成本来换取最大的收益。而且不可否认的是,对方当事人主动提出调解可能是他们的一个诉讼策略或者圈套。在进行调解时,当事人应当掌握以下技巧:1、要分析对方提出调解或者愿意接受调解的动机和目的。对于大部分当事人来说,其接受调解都是为了尽快结案,及早结束双方之间的争议和纠纷。但不可否
    2023-06-05
    394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事故诉讼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交通事故调解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交通管理部门或保险公司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以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调解的过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事故当事人或代理人应携带相关证件,如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等前往调解地点。... 更多>

    #交通事故调解
    相关咨询
    • 哪些人员能参加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哪些人可以参加调解?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2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二)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三)承保机动车保险的保险公司人员;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 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每方不得超过三人。 因此,当事人及其
    • 事故调解参加人有哪些?可以是哪些人?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09
      交通事故调解参加人包括: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二)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不得超过三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指派二名交通警察主持调解。调解采取公开方式进行,调解时间应当提前公布,调解时允许旁听,但是当事人要求不予公
    • 交通事故中什么人是可以参加调解,当事人可以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31
      1、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2、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3、其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 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 交通事故调解当事人不参加怎么办?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13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4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60条规定解答如下:第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调解权是以事故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共同书面申请为存在条件的。第二,当事人是否参与、接受办案交警的交通事故民事赔偿是由当事人自行决定的。当事人不会因为不参与、不接受调解而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交通事故调解一般由什么人参加?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09
      交通事故调解的参加人有: 1、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2、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3、公安交警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 4、承保机动车保险的保险公司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