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转载侵权怎样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17:25:38 171 人看过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报刊单位和互联网媒体合法、诚信经营,推动建立健全版权合作机制,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现就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互联网媒体转载他人作品,应当遵守著作权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必须经过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并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及作品来源。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互联网媒体依照前款规定转载他人作品,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益。

2、报刊单位之间相互转载已经刊登的作品,适用《著作权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即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3、报刊单位与互联网媒体、互联网媒体之间相互转载已经发表的作品,不适用前款规定,应当经过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4、互联网媒体转载他人作品,不得对作品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对标题和内容做文字性修改和删节的,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作品的原意。

5、《著作权法》第五条所称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该单纯事实消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凡包含了著作权人独创性劳动的消息、通讯、特写、报道等作品均不属于单纯事实消息,互联网媒体进行转载时,必须经过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6、报刊单位可以就通过约稿、投稿等方式获得的作品与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明确约定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和期间、付酬标准和办法、违约责任以及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双方约定权利由报刊单位行使的,互联网媒体转载该作品,应当经过报刊单位许可并支付报酬。

报刊单位可以与其职工通过合同就职工为完成报刊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进行约定。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报刊单位享有的,报刊单位可以通过发布版权声明的方式,明确报刊单位刊登作品的权属关系,互联网媒体转载此类作品,应当经过报刊单位许可并支付报酬。

7、报刊单位和互联网媒体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版权管理制度。建立本单位及本单位职工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信息库,载明作品权属信息,对许可他人使用的作品应载明授权方式、授权期限等相关信息。建立经许可使用的他人作品信息库,载明权利来源、授权方式、授权期限等相关信息。

8、报刊单位与互联网媒体、互联网媒体之间应当通过签订版权许可协议等方式建立网络转载版权合作机制,加强对转载作品的版权审核,共同探索合理的授权价格体系,进一步完善作品的授权交易机制。

9、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对互联网媒体的版权监管力度,支持行业组织在推动版权保护、版权交易、自律维权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严厉打击未经许可转载、非法传播他人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3日 18: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怎样确认网络侵权管辖权
    互联网影响着人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它在给人们带来高效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法律新问题。比如,在发生了信息网络侵权事件后,想要到法院起诉,但却不知道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那么,如何确定信息网络侵权的管辖法院呢??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侵权案件的管辖权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行为结果地。自2015年2月4日起,《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对新型信息网络侵权进行了进一步明确的界定,对信息网络侵权的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进行了进一步明确五条规定,信息网络侵权的实施地包括被诉侵权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的所在地,侵权结果的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的住所地。也就是说,例如,对于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发布诽谤他人名誉的名誉侵权事件,受害者可以在当地法院起诉侵权人。网络侵权行为种类网络侵权行为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划分为不同的种类。第一,根据侵权构成要件,可分为一般网
    2023-08-07
    370人看过
  • 未经同意转载属于网络侵权吗
    从行为性质上而言,任何未经许可的使用著作权人作品的行为都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不论其是否以盈利为目的或者是否盈利。因此,这些转载行为,无论是网站的制作人将作品直接发表在网站中,还是网站的会员将作品发布在网站的论坛中,都是侵犯作品权利人著作权的行为。其次,关于信息网络传播方面的问题,目前已经由国务院于2006年5月18日颁布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以规定,该《条例》已于200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上述在网络上转载他人作品的行为,属于《条例》所调整的法律关系,我们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根据《条例》来具体操作。根据《条例》的规定,如果作为学术论文的作者,即权利人,认为网站侵犯了信息网络传播权,可以向该网站提交书面通知,要求其删除该作品,或者断开与该作品的链接。书面通知书应当包含:(一)姓名、联系方式和地址;(二)要求删除或者断开链接的侵权作品的名称和网络地址;(三)构成侵
    2023-04-17
    146人看过
  • 网络上转载作品构成侵权该怎么处理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报刊、期刊社、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在网络进行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但转载、摘编作品超过有关报刊转载作品范围的,应当认定为侵权。所以,如果在网上发表文章时作出了不准转载的声明,其他网站转载是一种侵权行为;或者,虽然没有作出不准转载的声明,但其他网站转载时没有支付报酬,也应该是一种侵权行为,可以要求侵权者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转载他人的文章是侵权吗《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转载,是指报纸、期刊登载其他报纸期刊已发表的作品的行为。报纸、期刊转载其他报纸已经发表的作品,是《著作权法》赋予的。《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
    2023-02-22
    224人看过
  • 网络文章转载没有署名是否侵权
    一、网络文章转载没有署名是否侵权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利用网络转载他人文章,并且不载明出处,文章没有作者署名的,是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
    2023-04-29
    262人看过
  • 法律对网络转载侵权问题的规范
    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报刊、期刊社、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在网络进行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但转载、摘编作品超过有关报刊转载作品范围的,应当认定为侵权。有关借条的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
    2023-07-05
    488人看过
  • 转载书本上的文章到网络侵权吗
    转载书本上的文章到网络是否侵权任何个人或者机构,对没有得到书面许可的内容擅自发布或者修改,都属于侵权行为。《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转载,是指报纸、期刊登载其他报纸期刊已发表的作品的行为。报纸、期刊转载其他报纸已经发表的作品,是《著作权法》赋予的。《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1、《著作权法》允许其他报纸、期刊转载已经发表的作品,但必须遵守以下三个要求:(1)著作权人未作不得转载声明的作品,才可以转载;(2)只适用于转载或作为文摘、资料刊登;(3)必须按规定支付著作权报酬。2、对于报纸、期刊转载作品的要求,《著作权法》的规定是:(1)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2)对作品内容的修改,应经作者许可。报纸、期刊转载他人作品,是否应注明作品的作者、作品的最初出处,
    2023-06-13
    79人看过
  • 网络日志转载侵犯隐私吗
    网络日志转载是否侵犯隐私一般不属于所谓隐私,指不愿告人或不便告人的事情。隐私权的特征有:隐私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隐私权的内容具有真实性和隐秘性,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受公共利益的限制。得隐私权以及隐私观念,它至少是一个人格尊严的体现,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它是必要的,它是重要的,它体现一个人,人格,人格尊严这样一个东西。“支配或控制隐私权”和别人分享、在总结由纯属我个人事件当中可以阐发出来的公共的意义叫做支配或者控制隐私的权利。什么情况是侵犯了隐私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
    2023-06-13
    349人看过
  • 转载计算机网络作品如何避免侵权?
    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上载该作品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的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网站予以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但由于网络的特殊性,著作权人很难联系,特别是一些随笔、评论的小文章,在支付报酬上,网站难以操作,而且对著作权人的认定也有困难,这时可委托中国版权协会和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收转稿费,还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将应当支付的款项提存,并注明是具体权利人的具体作品的稿费,就可认定使用人已经履行了支付稿费的义务,同时还需注意,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例如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作者:董*连律师,2009-12-27)作者:董*连知识产权律师电话:13910629206
    2023-06-13
    158人看过
  • 有关网络下载侵权问题
    本篇文章主要介绍了有关,有关网络下载侵权问题,进行分析解答及一系列相关专业知识,并提供专业律师免费解答。有关网络下载侵权问题版权,国内网络中至今未能解决症结。侵权行为不断,被起诉的却寥寥无几。一方面是普遍缺乏保护版权意识,另一方面盗版者多,分布范围广而侵权行为普遍较轻,起诉成功的补偿常常不及起诉时人力财力的消耗。对于中小网站,常见的侵权方式集中于非法转载。法律咨询:过去一起小说和电影电视剧,在网络上出现的比较早也比较全,现在许多都没有了,而且出现的也比较晚,都是等正规播放完了,才出现。为什么啊?很不方便啊。有什么比较好的网站,提前免费下载观看电影电视剧?以前迅雷的全集资源可以下载,现在怎么没有了?以前狗狗网站可以下载许多资源,学习资源等,现在都没了。有什么比较好的资源全的网站?律师解答:中国一直以来都是盗版大国,远比上国外重视版权,现在可能想下决心搞好。其实这也是迟早的事,现在还不能一下下
    2023-06-07
    307人看过
  • 网络转载:转载的文章拥有著作权吗?
    对于转载很多人都认为其侵犯了自身的权利,认为转载过后就没有了著作权,至此导致了很多人想不让别人转载其文章。对此,作为作者的或者文章发布平台的网站,在文章转载过后是否还有著作权呢?首先来看看网站转载的文章是否拥有著作权?每个作品都享有著作权,而著作权的所有人为该作品的作者。作为转载的文章是不是作品呢?是不是都拥有著作权呢?1、我国《著作权法》第3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四)美术、摄影作品;(五)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六)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七)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院解释》)第2条的规定,受著作权法保
    2023-06-07
    489人看过
  • 网络侵权行为怎么认定,网络侵权平台有责任吗
    一、网络侵权行为怎么认定网络侵权是指在网络环境下所发生的侵权行为。所谓网络是指将地理位置不同,并具有独立功能的多个计算机系统通过通信设备和线路连接起来以功能完善的网络软件及网络操作系统等,实现网络中资源共享的系统。网络侵权行为有:1、网络名誉侵权。网络名誉侵权可以分成两类,一是通过语言、文字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导致他们社会评价下降的行为;二是诽谤,即通过捏造和散布虚假信息或者是揭人隐私、贬低他人人格,导致他人社会评价下降的行为。2、网络侵权盗版。网络侵权盗版是依托网络环境侵犯著作权的行为,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和发展,各种网络侵权盗版现象层出不穷。当前网络下载已经成为盗版网络音像产品、网络游戏产品进入中国文化市场的重要渠道。一些不法分子还私自架设服务器,外挂软件程序,擅自利用互联网从事网络游戏经营。3、博客侵权。博客侵权是一种现代的、新类型的侵权行为,就是在博客这一网络空间采用写博客日志的方
    2023-04-12
    71人看过
  • 擅自转载别人论文属网络著作权侵权吗
    问:未经我的同意将我的论文擅自发布在内部期刊内算侵权吗答:你所提出的问题其实是关于知识产权是否在互联网时代同样存在,是否是传统知识产权有所更改在互联网时代,这是大家所面临的新的问题。这种情况目前比较普遍。从行为性质上而言,任何未经许可的使用著作权人作品的行为都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不论其是否以盈利为目的或者是否盈利。因此,这些转载行为,无论是网站的制作人将作品直接发表在网站中,还是网站的会员将作品发布在网站的论坛中,都是侵犯作品权利人著作权的行为。其次,关于信息网络传播方面的问题,目前已经由国务院于2006年5月18日颁布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以规定,该《条例》已于200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上述在网络上转载他人作品的行为,属于《条例》所调整的法律关系,我们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根据《条例》来具体操作。根据《条例》的规定,如果你作为学术论文的作者,即权利人,认为网站
    2023-05-01
    364人看过
  • 转载网络文章在杂志上会构成侵权吗
    转载网络文章在杂志上是否会构成侵权有可能会。《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转载,是指报纸、期刊登载其他报纸期刊已发表的作品的行为。报纸、期刊转载其他报纸已经发表的作品,是《著作权法》赋予的。《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1、《著作权法》允许其他报纸、期刊转载已经发表的作品,但必须遵守以下三个要求:(1)著作权人未作不得转载声明的作品,才可以转载;(2)只适用于转载或作为文摘、资料刊登;(3)必须按规定支付著作权报酬。2、对于报纸、期刊转载作品的要求,《著作权法》的规定是:(1)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2)对作品内容的修改,应经作者许可。报纸、期刊转载他人作品,是否应注明作品的作者、作品的最初出处,《著作权法》未作明确规定,但是转载人应当按《著作权法》的其他规
    2023-04-29
    259人看过
  • “手机搜狐网”转载网络小说《鬼吹灯》被诉侵权
    未经许可手机搜狐网转载了《鬼吹灯》等十部网络小说,为此,上海玄霆娱乐信息公司将经营手机搜狐网的搜狐互联网信息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索赔。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著作权纠纷案。原告上海玄霆娱乐信息公司诉称,其系原创文学门户网站起点中文网运营商,对网站内登载的《鬼吹灯》、《鬼吹灯Ⅱ》、《盗墓风水师》等10部作品独家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被告未经许可即在其经营的手机搜狐网上转载上述10部作品,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其依法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特诉请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23万余元。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23-06-08
    28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网络图片转载被告侵权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8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第二条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 网络转载属于侵权行为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2-19
      一、网络转载侵权吗 我国著作权法第3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四)美术、摄影作品;(五)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六)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七)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
    • 转载网络文章在杂志上侵权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2-17
      转载网络文章在杂志上有可能会侵权。 《著作权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转载,是指报纸、期刊登载其他报纸期刊已发表的作品的行为。 《著作权法》允许其他报纸、期刊转载已经发表的作品,但必须遵守以下三个要求: (1)著作权人未作不得转载声明的作品,才可以转载; (2)只适用于转载或作为文摘、资料刊登; (3)必须按规定支付著作权报酬。
    • 网络转载作品能否侵权的问题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30
      对于你说的网络转载作品是否侵权,当前,新《著作权法》草案刚公示,其第四十五条规定:“中国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文字作品在报刊上刊登后,其他报刊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条件,不经作者许可进行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报刊对其刊登的作品根据作者的授权享有专有出版权,并在其出版的报刊显著位置作出声明的,其他报刊不得进行转载或刊登”。 新《著作权法》草案依旧把转载的法定许可赋予了传统的纸质媒体,可
    • 转载网络文章是否侵犯著作权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15
      是否违法关键是看拷贝他人的作品的用途,如果是为自己学习欣赏而使用,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只要你不是以盈利为目的,或恶意篡改使用别人的文章就不会有问题. 自己收藏当然没关系,但建议你不要公开他的文章,因为涉及到他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