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物权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9 08:01:50 297 人看过

担保物权的诉讼时效应从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适用一般诉讼时效规定,为3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一、担保物权的效力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

【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和反担保】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百八十八条

【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九十条

【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及代位物的提存】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二、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程序

担保物权的实现,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担保物权的实现方式,一个是担保物权的竞争解决办法。典型担保和非典型担保的担保物权实现都涉及到这两个方面。

1、对于典型物权担保的担保物权实现方式,以抵押权为例,民法典规定了拍卖、变卖和折价抵债等方式。“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对于典型担保物权,不论是抵押,还是质押和留置,担保物权的实现方式都可归结为拍卖、变卖和折价。

2、对于一物上多个担保物权竞争的情形,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及第四百一十五条规定了竞争顺序规则“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1)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2)抵押权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05: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担保物权相关文章
  •  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刑事拘留期限?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后,计算羁押期限是从实际执行拘留的日期开始算起。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在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后,应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后,计算羁押期限是从实际执行拘留的日期开始算起。而公安机关发布拘留通知书的日期,就是羁押期限的起始时间。《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
    2023-09-10
    440人看过
  • 社保基数什么时候开始调整?是怎么计算的?
    一、社保基数是什么意思所谓的社保基数就是指企业或者员工个人,用于核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薪酬基数,用这个基数乘以相应的费率,就可以得到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缴纳多少社会保险金额。全国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都会有所不同,因为社保缴费基数是跟当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挂钩的,每年确定一次,在确定之后一年之内不再改动。对于企业来说,他们一般是以员工的薪酬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缴纳社保费用,而员工个人一般是以自己上一年度的月平均薪酬为缴费基数来缴纳社保费用的。二、社保基数什么时候开始调整大概在7月份左右。一般情况下,每年的7月份,国家都会对社保缴费基数进行一次调整,在调整的时候是根据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来进行确定的。国家在对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的同时,社保局也会要求事业单位根据员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来进行缴费基数的申报。调整的原则是按照相应员工上一年度所有的工资收入所得,取一个平均数来得出当年度新的缴费基数,在得
    2023-05-14
    250人看过
  • 什么时候开始计算连带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四条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交通事故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呢交通事故诉讼时效起算点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2023-08-17
    93人看过
  • 著作权保护时间什么时候开始
    一、个人著作权保护期限多久一、著作权财产权的保护期,根据作品性质和著作权主体的不同,其保护期规定如下。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2、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3、特殊作品的期限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及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4、作者身份不明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以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这里的作者“身份不明”,多指作品因以假名、笔名、化名或者未署名发表,难以确定作者确定身份的情况。如在50年内确定了作者
    2023-03-16
    463人看过
  • 劳动关系开始计算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劳动关系起始时间的认定依据:劳动关系起始时间是从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开始计算,用工之日起用人单位即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关系认定主要依据是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考勤记录。诉讼时效期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起算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也就是说在权利实际被侵害之日起的二十年内,如果还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的,再起诉,法院不再保护。通过上述内容我们知道连续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也是三年。大多数买卖合
    2023-08-14
    355人看过
  • 产假天数怎么算,产假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产假天数的计算根据孕妇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如难产的延长产假15天,不满四个月流产延长15天,满四个月流产的延长42天等;产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开始计算,至产后两个半月结束。一、产假天数怎么算产假天数的计算如下: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2.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3.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晚婚的职工,增加晚婚假十二天;晚育的女职工,增加产假十四天。二、产假什么时候开始计算产假从分娩前半个月开始计算,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产假工资应由用人单位支付,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当然各单位企业给女职工发放的产假工资会依据各地区规定和本单
    2023-06-04
    312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担保物权,是指债权人所享有的为确保债权实现,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所有的物或者权利之上设定的,就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优先受偿的他物权。 担保物权的基本性质仍属对担保物的支配权,而不是请求权;担保物权所具有... 更多>

    #担保物权
    相关咨询
    • 计算工龄什么时候开始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29
      是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那一天算起的。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之前,工龄是从劳动者去用人单位报到,正式上班的那一天算起的。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之前,工龄以档案工龄为准;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之后,工龄从员工的社会保险档案建档的那一天算起。
    • 商品房质量保修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算,保修期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呢?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6
      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其实,商品房的保修期是从房产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的使用只是就开始计算的,这是总的一个说法,具体的每个部分会有不同的规定,时间保修期从什么时候算有多久都是不一样的,具体如下: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
    • 不予立案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1-26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从其报案或者控告之日起中断。上述机关决定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立案、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刑事案件进入审理阶段,诉讼时效期间从刑事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其次,根据《诉讼费
    • 什么时候开始计算破产债权的利息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24
      法院受理企业破产申请时,附利息的债权从破产申请受理日起停止计息。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 合同担保期限从何时开始计算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12
      (1)双方约定了保证期间的起算点,且约定的保证期间起算点合法有效(即起算点不早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那么应从其约定,从当事人约定的时间起算保证期间。 (2)保证合同中双方只约定了保证期间的长短,但未约定其起算点,该约定保证期间应与法定保证期间一样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