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妇被医院宣布死亡1小时后呼救医疗事故死亡赔偿金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6 09:21:52 460 人看过

日前,安徽农民工唐某某从含山平安医院拿到妻子的死亡赔偿金。7月,唐某某的妻子裴某某即将临产,两人从打工的上海回老家,妻子住进含山县平安医院。剖腹产手术中,裴某某大出血,医院没有足够血浆,家属几次要求转院遭拒。医生没有征得家属同意,将裴某某子宫切除后,宣布其因抢救无效死亡。一小时后,裴某某突然发出呼救声。唐某某四处磕头下跪哀求医生救人,但大夫们纷纷躲避,最终致产妇死亡。

把老婆送进鬼门关

7月12日,在上海打工的唐某某扶着妻子裴某某回安徽含山老家。在老家等妻子临产的几天,唐某某看到电视上播出含山县平安医院打出的广告。电视上产妇的笑容和孩子嘹亮的啼哭,让唐某某决心送妻子在平安医院就诊。

7月28日一早,裴某某腹部阵痛,唐某某便带妻子到平安医院。两人一到医院就有些失望,医院外表破旧、内部杂乱,与广告上宣传的相差甚远。唐某某决定带妻子去别的医院,医院院长说:你们如果不放心,我们从巢湖市请权威妇产科专家为你妻子做剖腹产手术,保证万无一失。院长的承诺打消了唐某某的顾虑,为妻子办了住院手续。

之后发生的事,唐某某这么说:我们刚办好住院手续,护士便通知十分钟后手术。我心里疑惑,这么快就把专家请来了?老婆肚子疼得越来越厉害,我帮着护士将她推进手术室。一刻钟后孩子出生了,是个女儿。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某某还没出来。这时,院长从手术室出来,我问,大人有危险吗?院长说,大人没事。我有种不好的预感,便提出将妻子转到含山县一医院,院长没同意,并保证产妇不会有事。一小时后,院长从手术室出来说,胎盘前置戳破了产妇子宫,要想保命必须切除。没多久,院长对我说,产妇的子宫已切除。医院怎能在未征得病人家属的同意擅自手术呢?我又气又急

事发后,唐某某陷入极度悔恨中,总觉得他把老婆推进鬼门关。

四处磕头医生见死不救

中午12时,裴某某的弟弟和母亲再次提出转院,院方认为会耽误抢救时间,再次拒绝。一会儿医生说:病人血没止住,急需输血。

唐某某说:原来医院没有血库,手术前也没备足应急用的血浆。我是A型血,妻子是B型血,血型不合,抽了也不能用。护士说:先抽了再说。下午1时50分,医生宣布妻子因抢救无效死亡,随后护士把她推出来。我趴在妻子身边痛哭,不让任何人带走妻子。大约一小时后,唐某某感觉妻子手动了一下,他对岳母说:妈,某某还活着,你看她的手动了一下。唐某某抓着妻子的手呼喊,裴某某微微睁开眼说:某某,救救我,我疼。她没有死1唐某某向家人说:你们守着某某,我去找医生。

我冲出病房,见到一个医生,大夫,我妻子没死,快救救她。医生像见了怪物一样挣脱我的手快步离开。我又找到一位护士,快去找院长,我妻子还没死。护士进了一间病房,把门反锁上任凭我怎么敲。我从一楼跑到二楼,二楼跑到三楼,见到医生便跪下哀求:求求你救救我妻子,她还没死,还能说话我的头在地上磕得直响我跑遍医院所有楼层,不知给多少医生护士下跪后来,全院上下见不到一个医护人员。我跪在院长办公室门口,使劲拍打办公室的门,可没一个人出来帮忙。

这时,妻弟跑来说:我姐快不行了。唐某某跑到病房跪在妻子身边说:某某,我是某某,你醒醒,医生就来了。裴某某微微动了一下手,眼泪顺着眼角流下来这次,妻子真的走了。

院方赔付31万元私了

下午3时,在没有一个医护人员解释的情况下,唐某某冲进一间办公室,砸毁两台电脑和一些办公设备。巨大的响声惊动了医护人员,一个个都冒出来,并拨打了110。唐某某总算见到院长,对方低着头不敢看他的眼睛。

产妇故去两天,医方对裴某某的死因一直没给出确切说法,连道歉也没有。医院冷漠的态度激怒了唐某某的家人,他们打着横幅在医院门口静坐。7月30日,当地领导出面,将唐某某和医院方面代表召集在一起,商量解决办法。医院辩解,院方对裴某某进行抢救,确认其生命体征完全消失才宣布其死亡,病人死而复生是病人家属过度伤心产生的幻觉。

近日,院方已将31万元损失赔偿给付完毕。据工人日报

医疗事故赔偿是医疗事故纠纷中争议最大的话题,也是解决医疗事故问题的主要途径,了解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和计算方法的法律知识对于医疗事故的当事人来说十分重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5日 09: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死亡赔偿金相关文章
  • 60多岁医疗事故死亡赔金额有多少
    60多岁发生医疗事故死亡的死亡赔偿金标准为:一般是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一般情况下都是按二十年计算,但是六十周岁以上的当事人,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如果是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
    2024-04-25
    204人看过
  • 医院死亡医疗事故如何处理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县医院转院省医院死亡医疗事故鉴定向哪申请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由当地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鉴定。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的由医学会组织鉴定。起诉之后法院要求鉴定的
    2023-08-13
    360人看过
  • 交通事故小孩死亡死亡赔偿金
    儿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首先看事故认定书确定的责任,之后看小孩的户籍,以及经常居住地。根据法律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一、车祸公务员死亡赔偿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订了二等,第一等;城市居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第二等,农村居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普遍的以户籍为准,城镇户籍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农村户籍的,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在同一个事件中受害,用不同的标准来赔偿,应该说有问题,但这是规定。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确定的死亡赔偿采取的是“继承丧失说”理论,确认死亡赔偿金是对未来收入的减少的补偿,根据我国
    2023-06-24
    203人看过
  • 医疗事故死亡怎么和医院闹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一、医疗事故怎么解决最有效1、当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争议时,当事者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在24小时之内向医疗服务监控办公室或总值班汇报,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向监控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汇报,发生医疗事故的按规则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应在1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汇报。2、已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的,当事人在按规定程序上报同时,由科室或院部组
    2023-03-13
    276人看过
  • 医疗意外死亡医院如何赔偿
    一、医疗意外死亡医院如何赔偿(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确定。(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三)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四)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五)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六)交通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六个月。(八)死亡赔偿金: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九)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成年近亲属,计算二十年。(十)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医疗过错程度、损害后果予以确定。二、医疗事故构成要件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
    2023-06-04
    50人看过
  • 大庆产妇死亡,如何鉴定医疗事故
    事件的经过是产妇在老公的陪同下到大庆某医院就诊,医生就诊后开具入院通知单,要求患者入院。后来产妇到医疗住院部办理住院手续时,被告知没有床位,让其到其他医院住院,期间产妇丈夫在医院多次打电话,并且联系产妇主任未果后回家,期间有联系某医疗,被告知没有床位,所以没去该医院。回家后,做手术的妇产科主任了解情况后,告知患者有脑出血风险,要立即禁止饮食,并且马上到医院住院。产妇听从医生建议,返院接受治疗,产品在剖宫产分娩,在生产过程中,产妇出现高危病情,经抢救无效死亡。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是否属于医疗事故还不能确定,目前大庆市卫健委已经对涉事和医护人员进行调查,并且委托第三方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
    2023-02-09
    157人看过
  • 剖腹产后产妇大出血死亡算医疗事故吗
    是否算医疗事故需要看到底是不是医生的原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一、在哪里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可
    2023-03-13
    427人看过
  • 抢救不当致人死亡医疗事故怎么赔偿?
    一、抢救不当致人死亡医疗事故怎么赔偿?(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
    2023-06-16
    269人看过
  • 医疗事故赔偿金如何计算?医疗事故赔偿死亡赔偿金怎么算?
    一、医疗事故赔偿死亡赔偿金怎么算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以客观计算方法为基础,采用标准化的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的赔偿标准和赔偿期限。具体来说,赔偿是20年的一次性赔偿,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者年满60岁,年龄每增加一年就减少一岁,75岁以上的赔偿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的对象是剩余寿命,但不是完全的剩余寿命。如果年龄太小,补偿将在20年内完成。较老的一个是年龄将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年。死亡赔偿金采用“继承与损失理论”代替精神痛苦,其计算公式如下:(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3)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
    2024-01-09
    369人看过
  • 医疗事故难获死亡赔偿金引争议
    2008年5月19日,湖口县文桥乡文桥村47岁农妇殷平枝在文桥卫生院做肾结石手术过程中身亡,事后,被鉴定为一级甲等损害赔偿纠纷,在参照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同时,并不排斥患者家属还可获得包括死亡赔偿金在内的其他赔偿,因为死亡赔偿金不等同于精神损害抚慰金。王辉明律师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没规定死亡赔偿金,但相关司法解释已明确了该项赔偿,如果单纯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使得构成医疗事故比一般性医疗过错反而赔偿更少,由此将使裁判结果显失公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只是要求法院对该条例参照适用,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颁布在后,且该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在本解释公布施行之前已经生效施行的司法解释,其内容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因此,根据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患者家属所主张的死亡赔偿金应当得到支持。
    2023-06-05
    406人看过
  • 医疗死亡赔偿金怎么赔偿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
    2023-06-13
    418人看过
  • 怎样计算医疗事故死亡的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第三十条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医疗事故死亡赔偿金属于遗产吗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是一种特殊的财产,填补的是受害人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的生活资源的减少丧失,是对受害人家庭损失的弥补,对死者家庭利益的赔偿,不应属于死
    2023-07-02
    268人看过
  •  死亡赔偿金与医疗事故关系探讨
    该文章主要探讨了我国现行法律中缺乏针对医疗事故导致死亡设立的损害赔偿金赔偿制度,导致患者在存在合法医患关系的前提下,因医院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而导致的死亡结果无法得到有效赔偿。患者方可以请求医院方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赔偿,还可以主张精神抚慰金。然而,这样的立法可能会加剧医患矛盾,对社会和谐造成不良影响。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在现有体系内,没有针对医疗事故导致死亡所设立的损害赔偿金赔偿制度。但是这样的立法空洞无疑会加大医患矛盾,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因此在法院的审判实践中,在确定存在合法的医患关系的前提下,因为医院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而导致的患者的死亡结果的情形,可以请求医院方按照民法典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死亡赔偿金的规定进行赔偿。除此之外,患者方还可以主张精神抚慰金,精神抚慰金的是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的平均生活费用计算的。 是 否 有 死 亡 赔
    2023-08-31
    151人看过
  •  医疗事故死亡鉴定报告的发布时限
    根据提供的素材,我们可以得知医疗事故死亡鉴定结果需在45天内得出,自医学会收到当事人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计算。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因此,答案为“医疗事故死亡鉴定需在45天内完成,医学会可向当事人调查取证。”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医疗事故死亡鉴定结果需在45天内得出。从当事人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计算。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 医 疗 事 故 死 亡 鉴 定 结 果 何 时 出 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患者死亡后,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
    2023-09-16
    96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 死亡赔偿金赔偿是受害人因人身损害死亡,家庭可以预期的其未来生存年限的收入因此丧失,家庭成员在财产上蒙受了消极损失。按照损害赔偿法原理,消... 更多>

    #死亡赔偿金
    相关咨询
    • 医院宣布死亡产妇赔偿百万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5
      医疗事故产妇死亡医院赔偿百万日前,西城法院审结一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判决被告某医院给付原告小桑医疗、误工、丧葬等各项损失125万余元。2003年10月17日,余某在被告某医院处进行试管婴儿移植术,此后一直由被告负责孕期的围产检查。2004年6月24日至28日,被告5次为余某注射催产素。6月27日9时,被告为余某实施人工破膜加催产素引产,在长达近15个小时后,余某才于当晚23时许在产钳帮助下分娩
    • 2022年医疗事故产妇死亡医院全责赔偿多少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13
      首先医院需要赔付医疗费、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死亡赔偿金的支付死亡赔偿金应当一次性支付。另外还有丧葬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 您好,咨询一下医疗事故产妇死亡医院如何赔偿
      海南在线咨询 2024-09-19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
    • 产妇死亡医院赔偿多少钱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11
      首先医院需要赔付医疗费、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死亡赔偿金的支付死亡赔偿金应当一次性支付。另外还有丧葬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 死亡医疗事故赔偿诉讼时效
      北京在线咨询 2021-03-11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对自己权益予以保护的权利。法律对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属于强制性规定。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否则,原告的胜诉权将消灭。 根据《民法总则》第135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及第136条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对于医疗侵权纠纷,则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而对于合同违约纠纷,则适用3年的诉讼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