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审查发包方与承包方是否具备建设与承包施工资格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2 17:05:10 499 人看过

首先,建设工程合同主体应具有一定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一般应为法人单位。

二是资质证书。所承包的工程范围应与该企业的级别范围相符。

三是承包人在施工所在地建筑管理部门办理的施工许可手续。外地施工企业进入本地区施工,应根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是发包方吗

发包人不只是包括建设单位,他还可以是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等,可以说实际施工人前二手以上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说是发包人,但一般见到的是发包人就是建设单位。如建设单位需要建设项目,并且已经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的项目立项、规划许可、建设用地许可、施工许可等有关手续后,通过委托招标代理公司或者自行进行招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以及勘察、设计单位等,与中标的单位签订合同,这时发包人就是建设单位,注意这里的施工单位是总承包单位,在与总承包单位签订合同中,建设单位可以与总包单位约定:一些专业的工程可以分包,比如消防、弱电、内外装饰专业工程等。在总包完成主体之后,总包可以进行分包的招标工作,这些由总包招标的专业就是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可以进行分包的专业,这时的发包人是总承包单位,这些分包与总包签订合同。

《建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

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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