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条件有两种:1、若案件中没有犯罪事实,例如没有危害社会的行为,或者这些行为没有达到犯罪程度,或者没有确凿充分的证据;2、若案件中的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例如危害不大,或者案件已经过诉讼时效,或者犯罪嫌疑人已经宣告死亡,或者其他法律规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等等。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条件有两种:1、若案件中没有犯罪事实,例如没有危害社会的行为,或者这些行为没有达到犯罪程度,或者没有确凿充分的证据;2、若案件中的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例如危害不大,或者案件已经过诉讼时效,或者犯罪嫌疑人已经宣告死亡,或者其他法律规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等等。
刑事案件不予立案条件:不涉及犯罪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条件包括:有明确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属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范围或者案件管辖分工范围、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因此,若案件不涉及犯罪事实,则不符合上述条件,不能被立案处理。这一规定是为了保证司法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避免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立案处理的情况发生。
总结: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条件有两种,一是若案件中没有犯罪事实,二是若案件中的犯罪情节显著轻微。若案件不符合上述条件,则不能被立案处理。这一规定是为了保证司法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避免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立案处理的情况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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