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放刑诉法相关的规定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3 21:13:54 381 人看过

释放刑诉法的意思是刑事诉讼法的释放条件,在刑事诉讼法中有详细解析。以下就是我们释放刑诉法有哪些相关规定,释放被逮捕人的条件、依据及证明,使我们在法律上能通过正确的途径,更好地运用释放的手段,令被逮捕人尽快得到释放。

首先,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候可以延长至一个月,也就是说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长是三十七天。

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十年以下刑罚的嫌疑人,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

也就是说,在公安阶段的时间一般是二个半月到三个月左右,最长是八个月。

然后,案件由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写出起诉意见书及案卷、证据移送到检察院,即审查起诉阶段。这个阶段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

检察院审查后认可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的期限。检察院的公诉科审查完成后,写出公诉书,向对应的法院提起公诉。

即: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最长会达到五个月。

最后是到法院。审理是二审终审制,一审是在法院受理后一个月内开庭审判并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如果是边远地区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如果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上诉;如果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的,也可向上一级法院提出抗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

二审的审判时限跟一审的审限是一样的,也是一个月,不超过一个半月,如果是边远地区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上诉、抗诉,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最长是二个半月如果有二审,一般是二至三个月,最长五个月。如果有法院认为证据不足退回检察院的情况,时间还会延长。

综上所述,一个刑事案件,如果不复杂,案情简单,会在五至六个月审理结束,如果复杂,又多次退回,那审限最长会在二年左右。在实践中,超期羁押的现象是很多很普遍的,如果碰到有超期羁押的种情况,应当及时聘请律师代为申诉,申请取保候审等,维护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

在法院宣判后,用被判刑期减去已经在看守所内被羁期的时间,如果少于一年,那剩下的刑期要在看守所中服刑,在看守所中一般是不会减刑的。如果高于一年,就会在一段时间后按剩余刑期的长短被送到不同的监狱去服刑。在监狱内服刑,符合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条件的可以申请减刑、假释、保外就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8日 05: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减刑相关文章
  • 当庭认罪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在刑事诉讼当中大家都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在自己触犯刑法以后怎样去减轻处罚,因为在现实生活当中一般只要是触犯了刑法,那么处罚都是较为严厉的,并且会限制自己的人身自由,所以很多时候我们都会寻求各种办法去为自己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当庭认罪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有哪些。自首、坦白、当庭自愿认罪是刑事案件中比较常见的有一定关联性的三个量刑情节。其中自首是法定的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的情节;坦白是法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当庭自愿认罪是酌定的从轻处罚情节。这三个情节的认定与适用关系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落实,关系到罪责刑一致刑法原则的体现。因此,在审判实务中务必正确理解,准确把握。一、关于自首、坦白、当庭自愿认罪的基本构成1、自首。我国《刑法》第67条第1款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由此可以看出,构成自首必须具备两个基本要件:①必须自动投案;②必须如实供述自己的罪
    2022-09-28
    426人看过
  •  刑诉法不起诉规定的相关内容及其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第十二条规定,不起诉的情形包括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经特赦令免除刑罚、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第十二条规定,不起诉的情形包括:1.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5.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刑诉法不起诉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情况下,应当不起诉。这一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一条中有明确规定,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后没有悔改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时,应当不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第十二条规定,不起诉的情形
    2023-08-27
    230人看过
  • 民法典关于抚养费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民法典关于抚养费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有哪些民法典关于抚养费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有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二、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给到多少岁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给到子女十八周岁为止,抚育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若是子女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三、不愿支付抚养费的后果不愿支付抚养费的后果是:首先会面临被诉;法院下达生效判决书后,仍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2023-05-01
    97人看过
  • 减刑释放还要受监管几个月,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减刑释放后不需要受监管。减刑释放就是指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了,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后即恢复自由,不用专门接受司法机关监管。各级人民政府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为其生活、劳动和接受教育创造必要的条。《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2024-05-01
    192人看过
  • 2023非法行医罪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非法行医罪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有哪些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三)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四)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五)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
    2023-01-23
    391人看过
  • 刑诉法条的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第一章管辖第一条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本项规
    2023-06-03
    129人看过
  • 司法部关于减刑假释的相关规定
    为确保依法公正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减刑、假释是激励罪犯改造的刑罚制度,减刑、假释的适用应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的功能,实现刑罚的目的。第二条对于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减刑”条件的案件,在办理时应当综合考察罪犯犯罪的性质和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原判刑罚及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交付执行后的一贯表现等因素。第三条“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认罪悔罪;(二)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三)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四)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对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犯,不积极退赃、协助追缴赃款赃物、赔偿损失,或者服
    2023-02-27
    339人看过
  • 职务犯罪司法解释2024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决法律监督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决的法律监督,依法准确、公正地惩治职务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检察机关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决的法律监督实行上下两级人民检察院同步审查的内部工作机制。作出一审判决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是同步审查的主要责任主体,上一级人民检察院负督促和制约的责任。第三条职务犯罪案件一审庭审后,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公诉案件审查报告、起诉书、出庭意见书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有量刑建议书的,应当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收到同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决书后,应当在二日内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收到同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职务犯罪案件第一
    2024-01-31
    109人看过
  •  释放前缓刑的相关手续
    在收到法院下达的缓刑判决书后, 如果法院判决了缓刑, 那么在判决生效后, 法院会向当事人出具执行通知。根据执行通知, 当事人需要前往当地司法局报道。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指的司法局是根据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或暂住证所在地而指定的。在收到法院下达的缓刑判决书后,如果法院判决了缓刑,那么在判决生效后,法院会向当事人出具执行通知。根据执行通知,当事人需要前往当地司法局报道。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指的司法局是根据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或暂住证所在地而指定的。实践上来说,如果判刑法院所在地不是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而当事人又没有在判刑法院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办理暂住证。那么,判刑法院所在地或当事人的经常居住地司法局是不会接收的。报到后,司法局会出具报道单,当事人再持报到单到具体经办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定期按要求报到即可。矫正结束后,会出具一个解除矫正通知,矫正结束了,相当于刑罚执行完毕。 缓 刑 判 决 后
    2023-09-21
    133人看过
  • 关于刑事抗诉司法解释的规定主要有哪些
    一、关于刑事抗诉司法解释的规定主要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第二百二十九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第二百三十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第二百三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
    2023-04-13
    258人看过
  • 最高法关于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有哪些法律规定?
    最高法关于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章管辖第一条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5、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7、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8、刑法分则第
    2024-02-03
    94人看过
  • 刑拘释放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刑拘释放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刑拘释放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国家法律规定任何人不得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之后,发现不应该拘留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被拘留人可以申请赔偿。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二、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刑拘期间是否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刑拘期间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指侦查、
    2024-01-24
    349人看过
  • 最高法对民法典相邻关系的解释有哪些规定
    一、最高法对民法典相邻关系的解释有哪些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九条【处理相邻关系的法律依据】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第二百九十条【用水、排水相邻关系】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第二百九十一条【通行相邻关系】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第二百九十二条【相邻土地的利用】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第二百九十三条【相邻通风、采光和日照】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第二百九十四条【相邻不动产之间不可量
    2023-04-12
    289人看过
  • 刑诉法解释第272条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刑诉法解释第272条相关规定是什么?刑诉法解释第二百七十二条:判决宣告前,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自诉人可以撤回自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撤回自诉确属自愿的,应当裁定准许;认为系被强迫、威吓等,并非出于自愿的,不予准许。二、刑事自诉案件包括哪些?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对自诉案件,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在宣判前,对于前两类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也可以自行和解,第三类只能和解,三类案件都可以撤回起诉,由法院审查;被告人还可以向自诉人提起反诉。三、如何发起刑事自诉?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
    2023-06-03
    11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减刑
    词条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更多>

    #减刑
    相关咨询
    • 刑事诉讼法中的拘留释放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2-13
      拘留释放根据刑事诉讼法一百六十一条之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此条适用于刑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
    • 刑诉法的各种释放有哪些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1-09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刑满释放不去报道行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0-07
      刑满释放不去报道可以,因为刑满释放后,犯罪分子已经恢复人身自由,可以自由生活和工作,刑满释放人员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 无罪释放是刑诉法有哪些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2-20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刑满释放5年内不能出境,有哪些相关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4-09-28
      法律分析 刑满释放5年内可以出境,刑满释放人员出国没有限制,只要刑满释放了就可以出国。我国出入境管理法中限制出境的人员当中并不包括刑满释放人员,所以是可以出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