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本公司上个月刚招聘了一名英文翻译,现在试用期内,但经过一个月的试用,我们发现该员工的英文基础较差,经常出现一些基础性语法错误,几次提醒后仍未见改善,据此我们认为该员工不符合作为专业英文翻译的录用条件,拟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但由于该员工现已怀孕,听说法律不允许用人单位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合同,那么在试用期内可以解除吗?
答:现在不少人有种误解,即用人单位不能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其实这种认识是不对的。细看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就知道,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而女职工怀孕后法律不允许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也只限于几种情形,并不包含“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如怀孕女职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为了更加明确此点,劳动部曾有一文清楚地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如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双方劳动合同,但不得以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为由解除合同。
据此,如你公司确实能够证明该翻译不符合录用条件,那么无论其怀孕与否,均可解除双方劳动关系。
-
用人单位如有正当理由,可与试用期内怀孕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467人看过
-
怀孕的女职工在试用期内可否被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448人看过
-
用人单位能与怀孕期间的女职工解除合同吗
445人看过
-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女职工怀孕、分娩、哺乳期间的劳动合同?
68人看过
-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而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吗
274人看过
-
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赔偿怀孕期间的工资吗
194人看过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用人单位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自其依法成立之时产生,自其依法撤消之时消灭。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 更多>
-
试用期怀孕女职工可以辞退吗?试用期怀孕如何解除劳动合同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12我们都知道每个女性都会有怀孕的时候,那么有些公司就会因为是怀孕就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对女性职工的不负责,也是对女性职工的不尊重。所以还需要对女性职工进行保护。保护女性职工的合法权益。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詹俊妮律师解析。 一、最新试用期怀孕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里,无论是在试用期内,还是在正常的劳动合同期限内,企业都是不允许以员工怀孕为由进行单方辞退的。用人单位若仅以员工怀孕为由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能与怀孕期间的女职工解除与孕妇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5我国劳动法第29条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据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法律并未对怀孕的原因进行界定,也就是说,“未婚先孕”与“婚后怀孕”在解除劳动合同这一方面,在法律上是受同等保护的。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并非仅是保护已婚女职工,因
-
女职工怀孕,但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否解除劳动合同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23女职工在孕期,用人单位不得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即便合同到期,劳动关系也应该顺延指孕期结束。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
-
女职工在孕期用人单位能否与其解除与孕妇双方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06女职工在孕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
-
用人单位在员工怀孕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怀孕期间能否解除合同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19怀孕期间也不是绝对的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