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质权应注意什么?存款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8 09:33:07 161 人看过

1、鉴于上述规定,银行在接受质押新权利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书面质押合同仍然是办理相关质押手续的必要环节。我们不应因为登记手续而忽视书面质押合同。

2。新权利质权的登记,必须确定相应的登记机关,否则登记无效。特别是“其他股权”的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结合新《条例》的要求,出台相应的具体登记管辖和操作细则。银行在办理程序时,应当保证程序的合法性和合规性,防止利害关系人抗辩登记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对于应收账款质押,应建立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应的格式质押合同,因为该权利质押与其他权利的担保在法律上、效力上、充分价值上存在一定的差异。这是因为这里的“应收账款”不仅具有各种具有物权属性的押记权,还包括“债权”类型的应收账款,其表现形式复杂多样。银行不仅要关心这些应收账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还要合理评估其价值,以保证将来担保权益实现的及时性和充分性。基于此,我行对应收账款后台交易的合法合规性以及相关方的信用和声誉进行适当审查,关系到应收账款担保的可执行性。

4。银行在质押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单、仓单、提单时,如无权利凭证,应注意选择相应的登记部门。显然,这些不同类型权利的登记部门不能统一,这也是立法没有明确规定的原因。而且,从这些不同类型权利的性质来看,很难明确一般部门的规定。对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予以适当明确,具有现实意义。(1)保证金担保的主合同必须有效;(2)签订书面保证金合同。定金的设立需要当事人签订书面定金合同。定金合同可以是单独的书面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的担保函和传真,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3日 11: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权利质权相关文章
  • 存单质押模式是什么存单质押贷款条件是什么
    存单质押模式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作为质押。存单质押贷款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3、持有中国银行开具的未到期的个人定期本外币储蓄存单,定期一本通存折;4、申请人持非本人名下存单,还应出示存单所有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存单所有人同意质押的书面文件;5、持外币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的,借款人须持本人名下存单;6、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2024-05-10
    289人看过
  • 股权质押贷款是需要注意什么?
    一、公司股权质押贷款,还可贷款吗公司股权质押贷款之后不可以再进行贷款,需要偿还之前的贷款后才能进行再次贷款。、二、股权质押贷款的注意事项1、质权人应注意审查出质人的主体资格①出质人如为自然人,应提供有关身份的证明;②出质人如为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及其它有关文件,并须有法人股东会同意股权出质的决议;2、质权人应认真分析处置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①考察企业生产经营情况:a、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否正常;b、核实企业的供货合同或订单。②分析企业财务状况:a、财务报表分析:要求企业提供审计报告、财务报表,核实企业的资产规模、负债情况;核实企业所有者权益是如何形成的;判断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③核实企业的银行对账单及个人银行卡流水单,考察企业每个月是否有比较稳定的现金流;④企业贷款卡信用记录查询;⑤企业的纳税情况调查。⑥加强对公司质押股权的价值监控。涉及上市公司股权的,要跟踪证券市场行
    2023-03-27
    198人看过
  • 股权质权人的权利应包括什么?
    股权质权人享有的权利一般应包括:1、优先受偿权,质权人可以优先受偿出质股权的价值;2、物上代位权,当因出质股权损失或者其他原因得到赔偿或者替代物时,质权和赔偿或者替代物;3、质权保全权,质权保全权又称预行拍卖质权,是指质权人因质物有败坏的危险,或者其价值有明显降低的可能,足以损害质权人的权利,必须预行处分质物,以所得价提前清偿担保的债权或充值质物。股权质权的效力是指质权人对质押股权在担保债务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以及质押股权对其他权利的限制和影响。股权质权人怎样实现股权质权股权质权的实现是指股权质权人于其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受清偿时,处分出质权而使其债权优先得到清偿。股权质权的实现是质权人所享有的优先受偿权的落实,是设立股权质权的最终归结。股权质权的实现,与动产质权相同,一般需具备如下两个要件:其一,须质权有效存在。其二,须债权清偿期满而未受清偿。所谓未受清偿,不仅指债权全部未受清偿,也包括债权
    2023-07-02
    276人看过
  • 利用土地使用权贷款要注意什么
    1、土地使用权在申请贷款的时候,如果使用权已经超过二十年,贷款的机率会大大减小。2、使用土地使用权贷款,贷款的最长年限不能超过十年,且贷款的额度不能超过评估价格的百分之七十。3、使用土地使用权贷款,使用人必须要能提供合法的土地使用证,否则不能申请贷款,交易也没有保障。4、如果使用他人名下的土地使用权贷款,必须要去的该土地所有产权人同意,并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5、在申请土地使用权贷款时,如果该土地上有附着物或建筑,需要连同土地使用权一同抵押。6、虽然地皮可以抵押,但在申请贷款之前,需要先找专业的评估机构评估,以免期望的费用与银行实际贷款不同。一、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出售吗不可以,理论上说,二手房一般需要三证才可以交易,没有土地证是不可以交易的。但是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些房子还是可以过户的。非市内的二手房交易,需要三证都必须备齐方可交易,而市内的二手房房源,则只需有房产证和契证两证即可上市交易。
    2023-06-25
    255人看过
  • 2024权利质押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定金适用的条件有哪些
    一、权利质押的注意事项有哪些针对上述规定,银行在接受出质的新型权利,应注意以下几点:1、书面质押合同仍然是办理相关质押手续的必经环节。不能因为有登记手续而疏忽书面质押合同。2、对于新型权利质押的登记,必须确定适格的登记机关,否则登记将无效。尤其是在“其他股权”的登记问题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能还会结合新法规的要求出台相应的具体登记管辖及操作的细则。银行在办理手续时,应确保程序上合法合规,防范利害关系人抗辩登记的合法有效性。3、对于应收账款的质押,应建立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应的格式质押合同,因为此类权利的质押的合法有效和足值问题与其他权利的担保存在一定的差异。这是因为这里的“应收账款”既有具有物权属性的各类收费权,也包括了“债权”类的应收账款,其表现形式复杂多样。银行不仅应当关心这些应收账款自身的合法有效性,而且应该合理地评估其价值,以确保未来担保权益实现中变现的及时性和充分性。基于此,银
    2023-12-18
    133人看过
  • 什么是应收账款质权?
    应收账款是指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一)应收账款性质:应收账款质押是应收账款的债权人将其对债务人的应收账款的债权向他人提供质押担保并获得贷款的行为,这种担保应属于权利质中的普通债权质。1.属于一般债权/包括尚未发生的将来债权;2.仅限于金钱债权。(二)应收账款特征:应收账款为一般债权/金钱债权/系由合同产生。1.应收账款是因合同而生的债权债务关系:A.应收账款不以质权设定时已存在为限;B.应收账款应是基础交易关系[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设施而取得的]已经确定的账款;C.应收账款排除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侵权责任等法定之债。2.应收账款是非被证券化的金钱给付之债:应收账款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三)应收账款范围:1.销售产生的债权,包括销
    2023-06-27
    406人看过
  • 应收账款质权是什么
    应收账款是指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应收账款质押是应收账款的债权人将其对债务人的应收账款的债权向他人提供质押担保并获得贷款的行为,这种担保应属于权利质中的普通债权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五条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一、应收账款的特征应收账款为一般债权/金钱债权/系由合同产生。1、应收账款是因合同而生的债权债务关系:(1)应收账款不以质权设定时已存在为限;(2)应收账款应是基础交易关系[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设施而取得的]已经确定的账款;(3)应收账款排除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侵权责任等法定之债。2、应
    2023-03-23
    109人看过
  • 什么样的产权可以质押,在权利质押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但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具有财产内容的普通债权都可以质押,有些普通债权不能质押,如租赁权、不可转让的一般人身债权、约定的不可转让债权等,质押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我们不应因为登记手续而忽视书面质押合同。2。新权利质权的登记,必须确定相应的登记机关,否则登记无效。特别是“其他股权”的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结合新《条例》的要求,出台相应的具体登记管辖和操作细则。银行在办理程序时,应当保证程序的合法性和合规性,防止利害关系人抗辩登记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对于应收账款质押,应建立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应的格式质押合同,因为该权利质押与其他权利的担保在法律上、效力上、充分价值上存在一定的差异。这是因为这里的“应收账款”不仅具有各种具有物权属性的押记权,还包括“债权”类型的应收账款,其表现形式复杂多样。银行不仅要关心这些应收账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还要合理评估其价值,以保证将来担保权益实现的及时性和充分
    2023-05-02
    459人看过
  • 如何用股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是什么意思
    一、如何用股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是什么意思当事人决定用股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的意思是一种权利质押,是指以所有权之外的财产权为标的物而设定的质押。用于质押的应收账款必须具备以下特征:1.可转让性,即用于设立质押的应收账款必须是依照法律和当事人约定允许转让的。2.特定性,即用于设立质押的应收账款的有关要素,包括金额、期限、支付方式、债务人的名称和地址、产生应收账款的基础合同、基础合同的履行程度等必须明确、具体和固定化。3.时效性,即用于设定质押的应收账款债权必须尚未超过诉讼时效。诉讼时效超过,便意味着债权人的债权从法律权利已蜕变为一种自然权利。二、股东质押股权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吗股权质押需要其他股东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7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股权而不受限制(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应当购买,不
    2023-04-25
    413人看过
  • 存疑不起诉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根据刑诉法第一百四十条第四款的规定,适用存疑不起诉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案件必须经过补充侦查。这是程序条件,这里涉及到的问题有两个:1.由谁负责补充侦查。法律规定可退回侦查机关补查,也可以由检察机关自行补查。现在多数人赞同由公安机关补查,笔者赞同这种观点。因为,第一,公安机关查过该案,熟悉侦查的过程和症结所在,加上其侦查装备水平优于检察机关,这样就可以避免重复劳动且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第二,这一做法也是宪法确定的三机关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原则的具体体现。当然,若原侦查人员有徇私舞弊嫌疑的可由检察机关补查。2.补查的次数是否必须有两次。一般还是应以两次为宜。因为既然是证据不足,那就意味着此案有诸多疑点,应至少补查两次。现行刑诉法对此规定就是为了解决1979年刑诉法造成的无限期滥用退侦手段导致的种种弊端。(二)案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这是实体条件。值得一提的是,这里证据不足是指
    2023-04-04
    418人看过
  • 质权人享有什么权利,什么是质权人
    一、质权人享有什么权利质权人享有以下权利:1.质权人可以占有质物质物应当为动产,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也可用作质押。2.质权人可以收取孳息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的孳息,但质权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质权人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质物,因此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质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质权的保全质物有损坏或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4.质权人有优先受偿的权利5.质权人转质权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可以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以担保自己的债务。要注意,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二、什么是质权人质权人,是指占有财产,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
    2023-06-16
    352人看过
  • 适用违约金条款要注意什么?
    一、适用违约金条款要注意什么?适用违约金条款要注意以下事项:1.对于在合同中同时约定违约金金额和损失赔偿金的处理。如果一方未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没有超过违约金的,只适用违约金,而不适用赔偿金;如果受损害一方有证据证明损失大于违约金的,按约定的损失计算方法计算出的实际损失赔偿;没有约定或无法定违约的,只适用损失赔偿金。但是,对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交通费等特殊损失的承担有约定的,并不对抗约定违约金的适用。2.对于解除合同或继续履行合同的请求,并不能对抗履行违约金的支付请求。3.在适用违约金条款时,注意审查违约金是否过高过低于实际损失。当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于实际损失时,法院通常是依据当事人的请求调整违约金,而不是依据实际损失裁判。二、违约金条款的特点是什么1.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当
    2023-06-04
    330人看过
  • 特殊权利存单质押的含义及用途是什么
    一、特殊权利存单质押存单质押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也有银行办理与本行签订有保证承诺协议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存单的抵押贷款)作为质押。简单的来讲,若你需要贷款,银行让你用房产等实物做为担保,称为抵押物;若用货币、国债等有价证券称之为质押物。若你说你有100W活期存款行不行,从银行贷款的角度看,是不行的,因为不好监管,必须将活期存款存成定期,定期存款会给你一张定期存单,这张定期存款可以做为银行贷款的保证,贷款的时候就交给银行了,若贷款按期归还,该定期存单给你,若没有归还贷款,银行就拿这张定期存单支取了归还所欠贷款。这张定期存款就称为质押存单。二、存单质押的用途存单质押,从字面意思上来讲就是把存单作为质押物质押给对方获得一定借款的过程。确切的说,就是借款人想从某个人或者机构处借一笔款,而借款人手里有一张银行签发的个人定期的储蓄存单并且还没有到期,这时,借款人就
    2023-06-01
    492人看过
  • 什么是姓名权,是什么性质的权利
    姓名权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姓名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权利内容1、改名权。姓名变更权,指自然人享有的依法改变自己姓或名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都是允许的,只不过需要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改名权就是指自然人按照法律规定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也称为姓名变更权。其含义为,自然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不受其他限制。这种变更姓名的行为,虽然仅依单方意思表示就可以生效,但是不经过公示,不得对抗第三人。登记姓名的变更,也必须经过登记,非法变更登记程序不生效力。2、使用权。姓名使用权,指自然人依法使用自己姓名的专有使用权。使用自己的姓名是自然人姓名权的重要内容,自然人在民事活动中,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可以使用本名,也可以使用自己的笔名、艺名或化名等
    2024-03-27
    396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权利质权是指权利人将其拥有的特定权利以合法形式作为担保质押给他人的一种法律行为。在此过程中,权利人仍保有权利,但其权利作为债务的担保物,用以确保债务人履行相关义务。 这种安排通常通过协议和法律程序来规范,以确保权利的有效转移和还款的机制。权... 更多>

    #权利质权
    相关咨询
    • 什么是质权?质权人实现质权的条件是什么?质权人应当向谁主张权利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08
      质权,亦称质押,是指为了担保债权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质押包括动产质押与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权人实现质权,就质物的变价优先受清偿,其前提条件是
    • 应注意的债权代位权的具备条件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02
      债权人行使债权代位权的条件是: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的债权到期; 3、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损害债权人到期债权的实现。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
    • 设立质权应该注意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24
      1、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2、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 权利质权要什么条件设立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1-06
      权利质权的设立条件包括:该权利应当是法律规定可以质押的权利,应当是出质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等,法律规定可以出质的权利包括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等。
    • 股权质押存续期间应该注意些什么问题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07
      1、股权质押必须要签订书面的合同2、一定要办理登记手续,否则质押合同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