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调解的实践经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08:03:32 191 人看过

(1)首先要求的是加害人承认犯罪。(2)由被害人描述犯罪行为给其身体、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产生的影响。(3)与犯罪行为结果有关的人叙述他们的感受(4)在对犯罪行为及其造成的后果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之后,调解员可以询问被害人希望从这次和解中获得的补偿或赔偿项目,从而帮助确定加害人应当履行的义务。(5)所有的与会者都可以对加害人如何补偿、如何解决犯罪事件发表意见。(6)最后的环节,在听取了所有的与会者意见后,调解员主持和解参加人达成和解协议,督促与会者签署和解协议。

刑事案件法院怎么调解

一般来说,只有比较轻微的刑事案件法院才会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特别是因为一些由民事纠纷引起的案件。在调整的过程中,首先要求行为人承认自身的犯罪行为。其次,被害人还要向调解员描述该犯罪行为对自己产生的影响。然后,参与调解的人员需要表达他们的感受。最后,调解员在听取了在场所有人的意见之后,可以选择是否达成和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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