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户口材料应用公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1:40:14 89 人看过

当前司法实践中,侦查机关随案移送的犯罪嫌疑人的户口摘抄材料出生日期并不规范统一,存在农历、公历混登现象。在一些地区尤其是农村地区,在确认出生日期习惯沿用农历日期,但在户口登记中未标明是公历或是农历。而侦查机关随案移送的犯罪嫌疑人的户口摘抄出生日期均来源于户口登记,故也未标明日期是农历或是公历。由于户口摘抄出生日期不规范,使得一些犯罪嫌疑人的实际出生日期与户口摘抄出生日期存在着一些差异,虽然两种日期相差一般不足两个月,但在刑事诉讼中的某些情况下,它事关司法公正,涉及对行为人的处理却大相径庭。据笔者调查,某检察院近年已审查出数起因侦查机关随案移送的犯罪嫌疑人的户口摘抄出生日期不规范(登记农历,但未标明)而使处理却大相径庭的案件,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笔者举一实例:李某,男,生于1979年9月1日(户口摘抄日期)。1995年9月15日、10月7日、10月12日、10月15日,李四次单独或伙同他人在某县实施盗窃,盗得赃物共计价值4100余元。在审查起诉阶段,李辩称其户口摘抄上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农历。经深入调查核实,李的出生日期确为农历1979年9月1日,即公历1979年10月2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之规定,盗窃行为人之刑事责任年龄为16周岁以上。该案中,如果采信户口摘抄出生日期,那么李四次作案均为年满16周岁之后,其行为构成了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然而按其实际出生日期折算,李四次作案均未满16周岁,未达刑事责任年龄,就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刑事诉讼中,在14周岁、16周岁、18周岁等关键年龄上且具备上述案例类似情况还有,它涉及到行为人是否负刑事责任,是否具备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条件,如果采信错误,就可造成司法不公。笔者认为,当前侦查机关随案移送的犯罪嫌疑人的户口摘抄材料出生日期需规范,建议统一采用公历日期进行登记,并且予以注明。如此规范,既可以有效确保司法公正,又能减少检察院或法院对犯罪嫌疑人年龄的重复核查工作,从而也节约了诉讼成本,提高了诉讼效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15: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责任年龄相关文章
  • 嫌疑人和犯罪嫌疑人是一样吗
    有区别但是也有联系。案件嫌疑人就是怀疑本案作案嫌疑人,具有作案的重大嫌疑。案件嫌疑人可以变成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是涉嫌犯罪被准备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一、什么情况会被刑事拘留可以刑事拘留的情形:1、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2、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具有以下两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权决定拘留:(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
    2023-03-18
    234人看过
  • 在犯罪嫌疑人户口所在地报案可以吗?
    在犯罪嫌疑人户口所在地报案可以。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所以可不可以在户口所在地报案,要看犯罪嫌疑人户口所在地是不是居住地,是的话,可以报案,也有前提就是居住地更为合适。一、刑事案件管辖权如何确定一般情形下,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二、案发地报警还是户籍地报警案发时应该在案件的发生地报案。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
    2023-06-24
    91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逃跑应对策略
    被告人逃跑了,会被追捕或者上网追逃,一直到抓捕归案。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的发送范围,由签发通缉令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一、被定为在逃具备的条件如下:1、被通缉的人必须是犯罪嫌疑人;2、该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3、该犯罪嫌疑人确实在逃避法律责任而下落不明。二、列为网逃的标准:1、司法机关已批准或决定逮捕、刑事拘留和有证据证明已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逃离居住地、监视地、作案地;2、经办案机关抓捕未归案的,以及从看守、劳改、劳教场所脱逃的犯罪嫌疑人、罪犯或劳教人员。总而言之,犯罪嫌疑人逃跑了,会被追捕,已经批准立案的,立案单位应确定警力,及时展开侦查工作。在侦查进程中,公安机关可以依职权使用各种侦查手段,包
    2023-07-05
    180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和罪犯的区别及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一、犯罪嫌疑人与罪犯的区别犯罪嫌疑人与罪犯的区别主要是二者所处的阶段不同以及是否被确认有罪。犯罪嫌疑人是指未经审判,没有认定有罪,但是经公安机关确认有重大嫌疑的人,包括移送检察机关时也是使用这个称谓。而罪犯是犯罪嫌疑人经法院审判,被确认有做的人。犯罪嫌疑人同时也是是公诉案件在侦查起诉阶段对被追诉对象的称谓。如果该犯罪嫌疑人被起诉,则应称为被告人。刑事诉讼法还规定没被判刑的都不能称为罪犯。二、犯罪嫌疑人的权利犯罪嫌疑人享有如下权利:1.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时有权要求配备翻译人员。2.对于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申诉或者控告。3.对相关人员申请回避。4.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5.在接受传唤、拘传、讯问时,有权要求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6.对于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7.有核对讯问笔录的权利。8.未满18周岁的犯罪嫌疑人在接受讯
    2023-06-19
    75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如何应对传唤
    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传唤的,应当及时到案接受讯问,公安机关需要将传唤的原因以及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行为人,可以强制传唤。一、异地协助调查不去的后果会强制传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1、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2、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3、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行为人,可以强制传唤。4、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
    2023-03-26
    393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多久能解除嫌疑
    犯罪嫌疑人能提出有效证据证明自己和此事无关时,嫌疑人身份会被公安机关予以撤销。一般在案件判决处理完毕后消除,但涉及到刑事责任的,还会留下案底,并且不会消除。正常案件涉案记录是无法消除的,可以撤销的案件撤销后即可消除。犯罪嫌疑人是指对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检察机关正式向法院对其提起公诉以前的称谓。一、吸毒案底能消除吗吸毒案件的案底无法消除。根据法律规定,吸毒犯罪记录将永久保存,吸毒记录不能消除,但动态监管可以废除。涉毒案底不能刻意消除,只是社会戒毒三年以上了,就可以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然后申请取消动态管控措施以后身份证信息不会再报警了。一、吸毒的处罚标准具体如下:1、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具;2、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予以强制戒除、进行治疗、教育;3、强制戒除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
    2023-03-11
    160人看过
  • 嫌疑人嫌疑人不认罪应该立案吗
    嫌疑人不认罪,如果有证据证明其犯罪行为的也能判刑。根据法律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一、没有辨认笔录是否能认定犯罪没有辨认笔录不能认定犯罪;犯罪确实、充分的,才能认定为犯罪;法院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二、醉驾两次口供不一致怎么处理醉驾两次口供不一致公安机关会进行调查,结合其他证据对口供的真实性进行判断。一般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三、涉嫌走私稀有珍贵动物罪拒不认罪可以定罪吗?涉嫌走私稀有珍贵动物罪拒不认罪的,只要证据充分就可以定罪。
    2023-03-05
    476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犯罪分子算公民吗
    算公民的。犯罪嫌疑人是指对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法律规定的特定阶段的一种称谓,这个特定的法律阶段是指刑事立案侦查之后,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之前。犯罪嫌疑人可以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检察院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一、犯罪嫌疑人具有的法律权利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3、申请回避的权利对检察人员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检察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犯罪嫌疑人有权
    2023-04-12
    323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自杀保险公司是否应赔?
    案情概要:2002年4月,吴某在保险公司购买平安幸福定期保险一份,受益人是其母亲刘某。保险期限为20年,被保险人身故可赔偿保险金4万元。2004年9月5日,吴某与同村蔡某发生口角,便持刀砍杀蔡某,致使蔡某死亡。当日下午,吴某在家服用氰化物自杀身亡。公安局接到报案后,当即到现场勘查。认为吴某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儿子死了,刘某作为受益人,开始向保险公司索赔。2004年12月27日,保险公司作出理赔决定通知书: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其自身伤残或死亡,决定不予给付保险金。刘某认为,根据《》66条第2款和《合同条款》规定,投保二年后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公司应该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儿子吴某是2002年4月27日投保,至2004年9月5日自杀身亡,已逾两年,保险公司为什么不赔呢?保险公司认为,根据《保险法》第67条和《合同条款》第3条第2款的规定,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其自身伤残或死亡,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
    2023-04-23
    310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涉嫌故意伤害应怎判刑
    故意伤害罪的判刑标准需要根据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害后果分析,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最严厉的量刑标准是死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一、涉嫌故意伤害罪可以刑拘嫌疑人的情形有哪些?(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二、故意伤害罪的定罪证据需符合哪些要求?(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
    2023-06-29
    404人看过
  • 对哪些犯罪嫌疑人应当逮捕?
    对哪些犯罪嫌疑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如果同时具备了以下三个条件的,即应当逮捕: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等七种。只要有任何一种证据能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即符合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具体说来,这主要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l)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这里的犯罪事实可以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中的一个。2.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有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如果所犯罪行可能连徒刑都判不了,即表明所犯罪行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就无必要逮捕。3.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不关押措施,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如有逃跑、毁灭证据,威胁、报
    2023-06-11
    360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是什么意思,犯罪嫌疑人能保释吗
    犯罪嫌疑人又称嫌疑犯、嫌犯、疑犯,是指犯罪侦查机关的侦查对象或者被侦查线索初步确定的怀疑对象。犯罪嫌疑人必须是特定的人,对尚未找到的和身份未确定的犯罪实施者不能称为犯罪嫌疑人。在刑侦实践中,犯罪嫌疑人可能被不在场证据和其他科学证据排除嫌疑。刑事侦查终结后受到刑事指控的犯罪嫌疑人称为刑事被告人。依无罪推定的原则,除非经审判证明有罪确定,不然犯罪嫌疑人是无罪的。我国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可以被取保候审,但有条件:(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并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法律依
    2023-04-01
    57人看过
  • 对犯罪嫌疑人不应重复拘留
    刑事拘留是一种可以暂时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一般只在紧急情况下采用。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未明确是否可以重复采取刑事拘留,但实践中却存在重复刑事拘留的情形。诸如:同一个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先后基于不同的案由连续对同一犯罪嫌疑人适用刑事拘留;有管辖权的不同的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先后基于不同的案由连续对同一犯罪嫌疑人适用刑事拘留;同一办案机关间断实施的拘留;不同办案机关间断实施的拘留。第一、二种情形虽不违反具体的法律规定,但其目的是为了不受检察机关的审查逮捕法律监督而擅自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第三种情形违反了法律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之规定,如果需要羁押犯罪嫌疑人的,应当采取逮捕措施,而不是再行刑事拘留。第四种情形违反了人权保护和程序正义原则。因为对未被拘留但已被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如不能随时到案或逃避侦查的,可予以逮捕,如此,即便是移送到新办案机关不再行拘
    2023-06-11
    443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户籍证明如何开
    户籍证明办理,一般只需要本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就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科进行申请办理的。考虑到现阶段,部分业务办理已经不再出具户籍证明,建议公民先到当地户籍部门明确相关业务办理所要求提供的户籍证明现阶段是否可以申请办理的,户籍机构无法证实的只可以到其他部门进行办理。《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是公民法定身份证件,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对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完全能够证明的以下9类事项,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1、公民姓名。2、公民曾用名。3、公民性别。4、公民身份号码(含15位升18位证明)。5、公民民族成份。6、公民出生日期。7、公民出生地。8、公民籍贯。9、公民户籍所在地住址。(二)对于下列5类事项,凡居民户口簿能够证明的,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公安派出所
    2023-06-12
    326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划分。 根据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在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八大严重犯罪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低于十四周岁的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 更多>

    #刑事责任年龄
    相关咨询
    • 看守所多久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 会见嫌疑人需要什么材料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27
      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第三十九条受人犯委托的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在人犯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人犯会见、通信。律师会见被羁押的人犯,须持有律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处)的工作证和有固定格式的专用介绍信;其他辩护人请求会见被羁押的人犯需持有人民法院专用介绍信。律师和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辩护人,必须在看守所里会见人犯。看守所应当给予方便,
    • 辩护犯罪嫌疑人前后的需要材料?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17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人民法院审判案件过程中,应当充分保证被告人行使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辩护权利。但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一)被宣告缓刑和刑罚
    • 公安局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追捕材料写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31
      写这个没用的,公安机关经过案件调查觉得有犯罪嫌疑才会进行抓捕,不会看你的所谓申请书办事。
    • 犯罪嫌疑人怀孕犯罪嫌疑人怀孕怎么处理,犯罪嫌疑人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1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所以,只要怀孕,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因此涉嫌犯罪且怀孕的情况下,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审。
    • 犯罪嫌疑人提交了检察院、拘留所材料,嫌疑人可以用被拘留的财物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28
      嫌疑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才可以用。《看守所条例》第四十九条看守所对人犯带入所内以及后来寄送的财物,需要代为保管的,应当当面点清,详细登记。填写《财物保管登记表》时,应当把财物的名称、数量、质量、规格、特征和牌号写清楚,并由人犯签名捺印。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存根,一份交人犯收执,一份连同财物一起保存。人犯在羁押期间确实需要使用其被保管的财物的,应当经过看守所所长批准。人犯领取财物时,应当出具字据。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