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具备行政法主体资格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10:06:15 468 人看过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何种性质的组织,其能否作为行政诉讼主体参与行政诉讼?

依据《劳动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表明仲裁委员会是依法成立的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而不是经批准设立的行政机关。根据仲裁委的这一组织性质,仲裁委不属于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被诉主体范围。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法律制度,而行政争议是国家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因行政管理活动而引起的纠纷。成为行政诉讼被告主体的重要条件之一就是享有行政权力并实施相应行政管理活动的组织,才能成为行政主体。而仲裁委不具有法律、法规授予的行政管理权,也不能以自已的名义实施行政活动,因而仲裁委不具备行政法主体资格,其不能作为行政诉讼主体参与行政诉讼。此外,与仲裁委相同性质的还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该委员会也不具备行政诉讼案件被告主体资格。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l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该委员会也不是行政机关,不具有行政职能,所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行为也不属于行政行为。

因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样不具备行政法主体资格,不能作为行政诉讼主体参与行政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8: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能力鉴定相关文章
  • 工伤鉴定去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即可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一)选聘医疗卫生专家,组建医疗卫生专家库,对专家进行培训和管理;(二)组织劳动能力鉴定;(三)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四)建立完整的鉴定数据库,保管鉴定工作档案50年;(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一、工伤鉴定需要的材料(一)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下,职工可直接申请;(二)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属因工伤残的,需持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属职业病的,需持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诊断资料;属精神病的,需持精神病院的诊断资料;其它情况的,需持有说服力的证明等报劳动鉴定委员会;(三)劳动鉴定委员会应认真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资料不全或情况不明的不予受理;(四)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并把鉴定的时间、地点、人员提前通知企业及有关人员(五)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委托
    2023-02-25
    219人看过
  • 景德镇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1、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组成。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劳动鉴定是根据国家鉴定标准,确定伤病员劳动能力和伤残程度的技术性工作,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的。劳动鉴定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的干涉。工伤直接导致疾病确认6其他委托劳动能力鉴定(1)中央驻海南单位及其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省直社会团体及其从业人员,企业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3)用人单位或者从业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提出的复审申请(4)他人委托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等部门(一)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县、自治县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超出第八条规定范围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二)杨浦经济
    2023-05-02
    496人看过
  • 是否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鉴定委员会的职能是什么
    1、是否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p>工伤救治后,劳动能力鉴定是给予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同时也是工伤保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1)劳动能力鉴定提供的正确结论,是批准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退休、辞职的科学依据,疾病或非工伤(2)劳动能力鉴定所提供的正确结论,也是合理更换因工负伤、造成不同工序劳动能力损害和复工的科学依据。当工人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并不同程度地丧失工作能力时,有三种后果。一是工人可能再也不能做任何工作了;二是可能使劳动者不能从事原适合自己的正常工作岗位或者职业;第三,劳动者本人有可能恢复工作或者职业。它将导致什么样的后果取决于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3)通过劳动能力鉴定,可以确定员工因工致残后的劳动能力丧失程度,通过劳动能力鉴定,为工伤职工能否被认定为工伤或者职业病提供了政策和标准依据,第二,什么是劳动鉴定委员会在我国,劳动鉴定委员会是一个非常设的机构,实行属地管理。劳动
    2023-05-02
    160人看过
  •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工伤鉴定是怎么进行的?
    员工发生事故伤害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二)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复印件);劳动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并通知单位、职工或者亲属。员工可以凭《工伤认定书》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人员收取当事人财物怎么处罚1、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当事人财物的,给予以下处罚:(1)、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相应处分;(2)、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职工发生工
    2023-08-07
    343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被取消的具体条款是什么?
    下列情况下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大会提出辞呈的;无故缺席业主委员会会议连续三次以上的;拒不履行业主义务的;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因物业转让、灭失等原因不再是业主的;因疾病等原因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有犯罪行为的。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自动中止情形有哪些1、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自动中止情形有: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大会提出辞呈的;无故缺席业主委员会会议连续三次以上的;拒不履行业主义务的;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因物业转让、灭失等原因不再是业主的;因疾病等原因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有犯罪行为的。2、法律依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四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自行终止:(一)因物业转让、灭失等原因不再是业主的;(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三)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四)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情形。《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
    2023-07-06
    227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主体资格如何证明
    业主委员会不能作为诉讼主体,应当由业主提起集体诉讼,可以推选代表。一、居民小区养鸡扰民该谁管居民小区养鸡扰民,可以向物业进行反应。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小区总平图因政府征地改变,业主可以起诉房开吗1、作出住宅小区规划变更的规划行为侵犯业主相邻权(通风、采光权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12条第1项之规定,该业主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情形,具有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可以单独提起行政诉讼2、作出住宅小区规划变更的规划行为只涉及业主共同利益而不涉及
    2023-03-23
    104人看过
  • 郑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台《郑州市劳动能力鉴定规则》
    日前,郑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制定印发了《郑州市劳动能力鉴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该《规则》的出台对规范我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促进劳动鉴定工作及时、有效地开展,保证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客观、公正、真实的鉴定结论,更好地保护用人单位及职工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该《规则》清楚的界定了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性质和原则。劳动能力鉴定是执行国家鉴定标准的技术行为,不属于行政行为,劳动能力鉴定遵循公开、公正、客观、及时的原则;明确了各级劳动鉴定部门的职责、权利及监督办法;规定了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方法和工作范围。在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作中,做到程序简便,标准明确,增强透明度,方便广大企业和职工就近及时办理劳动能力鉴定事务。为贯彻落实农民工平安计划,推进各类企业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该《规则》授权我市矿山、煤矿等高风险企业较多的巩义市、新密市、荥阳市等六县(市)和上街区受理本行政区域内工伤职工的劳
    2023-04-23
    408人看过
  • 个人是否具备司法鉴定委托人资格
    个人具备司法鉴定委托人资格,司法鉴定机构也受理个人的委托,在法律实务中,委托进行鉴定的一般为律师事务所等单位。一、法医鉴定程序内容是什么法医鉴定程序内容是:首先司法机关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后,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的鉴定人员必须有两名,且应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二、医疗事故认定法律程序是什么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是:(一)委托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二)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三)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
    2023-04-07
    299人看过
  • 学生是否具备劳动主体资格要细分
    案例回放应届毕业生签三年合同工作三月企业拒付工资王某是某大学药学专业2011届毕业生,于2011年7月毕业。2010年10月王某得知某医药公司正在招聘营销员,就前去应聘。王某在求职人员登记表中登记其为2010年应届毕业生。经过笔试及面试,该单位最终同意录用,并与王某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约定,录用王某为营销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不低于同工种同岗位职工工资的80%。然而,王某在单位工作了三个月后,单位并没有按合同约定支付王某工资,王某多次找单位交涉,单位一直不予理睬。前不久,王某向朝阳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申请调解。案件分析问题1符合求职就业条件应有劳动主体资格法律对在校学生就业有哪些方面的规定?在校生具不具备劳动主体资格?朝阳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将案例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意见》中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
    2023-04-25
    399人看过
  • 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地址在哪儿
    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当事人对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第二十七条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一、相关知识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根据工伤保险和办法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同时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2)审查
    2023-04-05
    217人看过
  •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不回复被判“进行答复”
    收到公司要求再次鉴定的申请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公司认为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行政不作为。昨天,郑州市金水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法定期限内对原告的申请事项审查并进行答复,履行职责。2005年3月29日,河南某广告公司员工朱辉(化名)因工作原因受伤,被金水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后郑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其为9级伤残。该鉴定委员会将评定报告送达广告公司,并告知:若不服其鉴定结论,可以在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公司在当年7月就提出了申请,鉴定委员会在15日内收到了申请,但至今没有告知有关补交材料及缴费等事宜,也没有作出鉴定结论。广告公司认为,鉴定委员会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鉴定结论,属于行政不作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该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重新评定。昨天,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对于广告公司要求法院直接判令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法院不予支
    2023-04-23
    56人看过
  • 司法鉴定主体的资格
    刑事诉讼法
    是在诉讼过程中,对于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按诉讼法的规定,经当事人申请,司法机关决定,或司法机关主动决定,指派、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手段,对专门性问题做出判断结论的一种核实证据的活动。什么样的人可以向司法机关提供鉴定结论,或者说什么样的人具备鉴定主体的资格,这是司法鉴定制度中不容忽视的重要内容,也是一个颇具实践意义的问题。鉴定主体资格的历史发展与现状(一)西方司法鉴定制度的起源与完善西方国家的司法鉴定制度起源于封建社会初期。有史料证实,司法鉴定在16世纪就被纳入法典。1532年,德国的《加洛林纳法典》219条当中有40条涉及到对鉴定的规定。从18世纪到19世纪末期,西方国家由于资本主义的兴起与发展,促进了司法制度的大变革,其中的刑事诉讼制度由纠问式向控告式转变。许多国家(如英国、法国、德国等)相继制定了适合于资本主义社会需要的较为完备的刑事诉讼法典,其中对于鉴定问题作了
    2023-06-06
    324人看过
  • 筹备中的公司不具备劳动主体资格,职工社保怎么办
    如果发起人是企业法人,则被雇佣的员工与该单位之间形成劳动关系,应受劳动法的调整,双方应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待筹备公司正式成立后再转入新公司,解除之前与股东方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与已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延续劳动关系。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筹备中的公司的责任应由负责其筹备的发起人承担。但从《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关系主体来看,筹备中的公司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是没有用工权的。也就是说,筹备中的公司虽然没有用工主体资格,但发起人应是用工主体。发起人有自然人和企业法人两种情形。如果发起人是自然人,并以个人名义雇佣员工,则双方形成雇佣关系,当公司成立时,发起人雇佣的员工转入公司,双方之间形成劳动用工关系。
    2023-05-31
    93人看过
  • 仲裁委员会是行政主体吗
    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2至4人和委员7至`11人组成。不知道仲裁委怎么会有院长的。其次,我国直属事业单位有1、新*社;2、中科院;3、社科院;4、工程院;5、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6、国家行政学院;7、中国地震局;8、中国气象局;9、银监会;10、证监会;11、保监会;12、电监会;13、社保基金理事会;14、自然科学基金委;15、台办;16、新闻办;17、档案局。除了5会两局,没有行政主体资格。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是常设性仲裁机构,是独立、公正、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常设仲裁机构。一般在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并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未经设立登记的,其仲裁裁决不具有法律效力。职责仲裁一
    2023-06-12
    473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鉴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能力鉴定是通过对一个人从事体力工作的能力的鉴定,确定其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劳动能力的丧失可分为: (1)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这种人虽然因伤、病导致身体衰弱、器官功能障碍或肢体残废,但仍能从事一些轻微或力所能及的工作。 (2) 完全丧失... 更多>

    #劳动能力鉴定
    相关咨询
    • 由哪些人员不具备劳动关系主体资格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08
      我国《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是否具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资格要人两个方面来看:一是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我国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主体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不包括群众性自治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村承包经营户)。企业、个
    •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对劳动能力委员会所作的鉴定能否复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09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是由劳动,卫生,工会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临时性常设机构,没有明确的编制,人员,经费,不是独立的行政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作出的鉴定结论只是一种技术性结论,不具有行政确认的性质,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因此不适用《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所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既不能申请行政复议,又不能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
    • 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初审可以报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报区社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06
      不服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初次鉴定结论,向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在鉴定理由和请求,但申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一般不需要提交申请书,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资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2、初次鉴定结论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
    •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具体的劳动功能障碍等级,应当如何申请劳动能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13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具体的劳动功能障碍等级,应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由该部门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鉴定结论。申请时应当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完整的医疗材料、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
    • 司法鉴定委托主体资格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8-28
      司法鉴定主体需具备如下资格: 1、专业知识条件:司法鉴定人必须对其所从事的司法鉴定领域的专门知识有过系统的学习,掌握了比较深厚的基础理论和熟练的运用技术,具备一定的学历条件。 2、实践能力条件:司法鉴定人必须具有一定年限的从事本专业司法鉴定工作的实践经验,经过考核办案的数量和质量达到规定的要求,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司法鉴定工作的实际问题。 3、法律知识条件:司法鉴定人必须具备与司法鉴定工作和诉讼活动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