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代位权具体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9 18:53:19 409 人看过

成立债权人代位权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以及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都是有效存在的;

2、债务人怠于行使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和从权利;

3、影响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

一、代位权的性质是什么有什么特点

代位权的性质是是保全合同债权人的权利。代位权的特点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和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都到期;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不专属于债务人自身;法定其他条件等。

二、从代位权涵义论代位权适用条件有哪些

从代位权涵义论代位权适用条件有: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撤销的,合同债务自始至终不存在,债权不存在,债权人不能行使代位权;

2、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代位权以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为对象。因此,代位权的发生当然是基于债务人的实际权利。此外,可代位行使的债权必须不属于债务人;

3、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

4、债务人已履行延迟;

5、债权人有必要保全债权。

三、有哪些行使代位权的条件与方式

行使代位权的前提条件是: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7日 15: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位权相关文章
  • 代位权对次债务人具体有何效力
    代位权乃指当债务人未能适时行使其到期之债权,对债权人权益构成损害时,债权人有权依据该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允许自身在无须取代债务人身份的情况下,代替债务人直接行使相关合同权利。至于对于债务次债务人的效力层面上,无论此项权利系由债务人本人自行行使亦或是债权人依法代位行使,都不会对次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及权益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2024-08-07
    306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效力具体如何?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效力为:1、对于债务人而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2、对次债务人而言,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3、对债权人而言,债权人只能在债权额内提起代位权诉讼,不得超出债务人权利的范围。行使代位权的效力是什么1、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以后,债务人对其权利不得处分,否则债权人可以主张该处分无效。2、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直接向该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当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债权人以同一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财产不足的,依据各自债权数额的大小按照比例分配。3、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请求数额超过债务人所负债务额或者超过次债务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额的,对超
    2023-08-01
    384人看过
  • 债权人具体可以行使代位权的时间
    债权人具体可以行使代位权的时间是: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债权债务关系存在,代位权是债权的从权利,没有债权的存在,就没有代位权的存在。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时,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务,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3、债券有保全债权的必要,代位权为保全债权设立,故只能在有保全债权的必要时,才能行使。4、债权已届履行期,债权人需在债权履行期届满时才能行使代位权。5、债权人须有权利存在,首先,债务人须有权利存在,是债务人代位行使的必要条件;其次,债权人得以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主要为财产权利,但也包括诉讼上的权利,比如代位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一、什么是代位追偿权?代位追偿权的成立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债权的存在是代位权存在的基础,如果债权债务关系并不成立,债权即不存在,债权人自然不享有代位权。(二)债务人须有权利存在。此处所说的
    2023-04-12
    245人看过
  • 债权人的代位权具体是如何行使的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行使:1、债权人与债务人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2、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4、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债权人有保全债权的必要。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要具备什么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即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所谓专屑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安置费、人寿保险、赔偿请求权等权利。《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
    2023-08-10
    431人看过
  •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具体流程
    一、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具体流程1.书写起诉状;2.到人民法院立案庭申请立案;3.人民法院立案后预交诉讼费用;4.等待人民法院开庭审理;5.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二、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满足哪些法律条件1.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2.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已到期;3.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受到影响。代位求偿权行使的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三、代位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
    2023-12-14
    373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是什么?代位权有哪些基本概念?
    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次债务人主张的权利,具有债的对外效力、债的保全措施和法定债权权能等特点。通过代位权,债权人可以在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实现债的保障,同时也可以有效降低债权人的风险,促进债务人和次债务人之间的和解。代位权具有以下特点:1.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次债务人主张的权利,这种权利体现了债的对外效力。2.债权人通过代位权,可以在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从而实现债的保障。3.代位权是一种债的保全措施,可以有效降低债权人的风险,促进债务人和次债务人之间的和解。二、代位权是一种法定债权的权能。无论第三人是否约定,债权人都享有此种权能。三、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四、代位权在内容上并不是对于债务人和第三人的请求权。代位权是什么,债权人有哪些权利?代位权是指债权人将其在债务人处的债权权利转让给第三人的一种法律制
    2023-11-13
    330人看过
  • 具有代位继承权的人有哪些
    一、具有代位继承权的人有哪些具有代位继承权的人有: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的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关于被代位人范围的规定,大体有四种类型:1.被代位人限于被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2.被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和兄弟姐妹及其直系卑亲属都可以作为被代位人。3.被代位人的范围包括直系卑亲属、父母及其直系卑亲属和祖父母及其直系卑亲属。4.被代位人的范围包括直系卑亲属、兄弟姐妹及其直系卑亲属、祖父母及其直系卑亲属。二、代位继承放弃继承有效吗代位继承放弃继承有效,有代位继承权是可以放弃继承的。继承是继承人的权利,继承人可以选择继承,也可以选择放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2023-04-25
    400人看过
  •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利具体要具备什么条件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是合法的.确定的,且必须到期。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三、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已对债权人造成损害。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债务人自己的债权。哪些债务人权利不能由债权人代位行使以下四项权利为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不得由债权人代位行使:(1)非财产性权利。例如,监护权、婚姻撤销权、离婚请求权、非婚生子女的认领权及否认权、婚生子女的否认权等。(2)主要为保护权利人无形利益的财产权。例如,继承或遗赠的承认或抛弃的权利、抚养请求权、因生命、健康、名誉、自由等受到侵害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等。(3)不得让与的权利。主要是指那些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或者以特定身份关系为基础的债权、不作为债权等。(4)不得扣押的权利。例如,养老金、救济金、抚恤金等。《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
    2023-08-18
    442人看过
  •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次债务人有哪些权利
    “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权利。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既然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那么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就有权对债权人行使,否则对次债务人是不公平的。该条文中的“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实际上是指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次债务人还有权对债权人行使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而且债务人没有行使自己的抗辩权,次债务人仍有权行使,否则,对次债务人同样是不公平的。有抵销权吗在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时,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权,可以作为拒绝对债权人清偿的理由,因为抵销了,债消灭了,代位权就被消灭。问题的关键,是次债务人作为被告,其抵销权是向债务人行使,还是向原告债权人行使?债权人作为原告以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是以自己的名义,但直接行使的是债务人的债权
    2023-04-21
    98人看过
  • 债权人想要行使代位权具体该怎么办
    需要满足以下要件债权人才能行使代位权:(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前提和基础。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合同不成立,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等,债权人就不能行使代位权。在上述案例中,甲之所以能够向丙主张代位权,前提条件就是甲对乙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否则,甲无从主张代位权。(二)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代位权以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为客体,因此,代位权之所以能够产生是因为债务人对第三人有可以实现的权利。因此,这就要求不仅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债权,而且还必须是到期债权,否则,所谓代位权也无从谈起。比如,甲是乙的债权人,其债权于2009年到期,而乙是丙的债权人,其债权于2010年到期。如果乙到期不能偿还对甲的债权,那么即使乙对丙享有债权,甲也不可以直接向丙行使代位权,因为乙对丙的债权没有到期。(三)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所谓怠于行使,是指应该行使并且能够
    2023-03-23
    94人看过
  • 债权人撤销权有哪些具体内容
    债权人撤销权有下列构成要件:1.须有债务人的行为;2.债务人的行为必须以财产为标的;3.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4.债务人、受益人、转得人主观上存在恶意。一、代位权与撤销权的条件是什么代位权行使条件:1.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权利。2.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债务人已经陷于迟延。3.债权人有保全自己债权的必要。撤销权行使条件:1.须有债务人有害债权的行为。2.债务人的行为以财产为标的。3.债务人实施行为时主观上有恶意。4.受益人在与债务人为行为时主观上也存在恶意。二、合同保全中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合同保全中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包括:1、债权人对债务人存在有效债权;2、债权人债权需先于债务人行为成立;3、债务人实施的需为将导致其财产减少的行为;4、债务人的行为需有害于债权人实现其债权;5、若债务人实施的属于有偿行为,则其相对人需知道或应知相关情形。若债务人实施的属于无偿行为,则无需这一要件。三、低价租
    2023-03-05
    116人看过
  • 债权人无担保债权人有哪些具体规定
    无担保债权人有下列具体规定:无担保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不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债权人仍然可以通过协商、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来向债务人追债。一、抵押不过户是什么意思?在无力偿还一些债务的时候,拿固定财产来作抵押,比如说房子,可以抵押多少年供债主使用或出租,到期偿还完债务,这就是抵押不过户。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某些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是建立在某些特定的物之上的,是一种债的担保形式,主要保障债权人在债务中不履行债务时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而这一优先受偿权是以设置抵押的实物形态转化成一定价值来实现的,所以,抵押是以抵押权人所有的实物形态为抵押主体,以不转移所有权和使用权为方式作为债务担保的一种法律保障行为,按揭是抵押的一种。二、著作权质押合同是指什么呢著作权质押合同是指
    2023-04-05
    381人看过
  • 债权人权利和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债权人权利和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特征有:债权人权利为相对权,为财产上的请求权,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债权的从权利,随债权的转让而转让,其法律目的是为了保全债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债权人代位权举证是指债权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以下事实: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3、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行为影响债权人实现到期债权。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第一、二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能够向
    2023-06-16
    352人看过
  • 税收代位权职权范围有哪些具体的条件
    一、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需具备下列条件1、需纳税人对第三人享有债权,且纳税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已到期(不包括非专属于纳税人本身的债权)。2、需纳税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即纳税人应当收取债权,且能够收取而不收取,也就是说纳税人消极地减少其责任财产。3、需纳税人怠于行使其债权,且已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即纳税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导致其偿还债务能力的减弱,并达到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程度。4、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的规定行使撤销权。5、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的方式是通过诉讼方式,即由税务机关申请,由人民法院行使,而不能由税务机关自己进行的执法行为直接实现;代位权、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国家税收债权即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和滞纳金为限;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的必要费用,
    2023-04-17
    35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位权
    词条

    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但是由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而危及债权人的利益时,债权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或仲裁机关向第三人提起诉讼,请求其偿还债务人之债。... 更多>

    #代位权
    相关咨询
    • 债权人代位权是指什么?债权人代位权具有哪些特征?具有哪些特征?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09
      债权人代位权是指什么?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损害的,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债权人代位权具有哪些特征?债权人代位权具有以下特征:(1)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此点不同于代理权。(2)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针对的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消极行为,此点与债权人撤销权
    • 代位权债权人是否具有代位权
      新疆在线咨询 2021-09-28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的一种。所谓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代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 从法律意义上讲,债具有严格的相对性,债权债务关系只能约束特定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对第三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即债权人只能要求特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不对其他人产生任何影响。所以,债务人同第三人的关系与债权人无关。
    • 具体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效力规定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28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效力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终止,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 债权人代位权的后果有哪些债权人代位权的后果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22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后的法律效力是: 1、债权人的效力。债权人可以直接从行使代位权的利益中受偿。 二是对债务人的效力。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并通知债务人后,债务人不得处分妨碍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权利,即不得抛弃、免除、让步或者其他行使代位权失效的行为。
    • 债权人代位权,权利特征有哪些,需要具备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21
      债权人代位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的从权利,随着债权的产生、转移和消灭而产生、转移和消灭。 债权人的代位权不能独立产生,也不能独立存在,只能依附于合同债权和其他债权。债务人没有到期债权,债权人就没有代位权。债权转移,随同转移,随同消灭。 2、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债权人代位权不是代理权,不适用代理权。区别在于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利,而不是以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