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释义:第六十一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7:30:46 290 人看过

第六十一条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

【释义】本条是关于行政法规公布主体的规定。

公布是行政法规制定工作中的最后一道程序。行政法规和法律的制定一样,在其通过之后,并不自然产生法律效力。因为这时的法律尚不为公众知晓,不能发挥调整社会关系、规范人们行为的作用。要使法律得到遵守和执行,就必须将法律公之于众。立法理论认为,法律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法律,不具有法律效力,对公众不具有约束力。因此,行政法规通过之后,要及时公布。

我国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地方性法规由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委会公告公布,规章由部门首长或者地方政府首长签署公布。行政法规的公布权属于总理。总理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首长,领导和主持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国务院组织法规定,国务院发布决定、命令和行政法规,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的议案,任免人员,由总理签署。

总理签署公布行政法规,表明该项行政法规已经完成了立法程序,开始产生法律效力。总理公布行政法规,采取签署国务院令的形式。国务院令的内容通常包括该行政法规的制定机关、通过日期和施行时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10: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立法程序相关文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释义: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信托财产与属于受托人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固有财产)相区别,不得归入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或者成为固有财产的一部分。受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而终止,信托财产不属于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释义】本条是对信托财产与受托人固有财产关系的规定。信托成立后,受托人因承诺信托而取得信托财产,并以自己的名义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或者处分。可以说信托成立后,信托财产处于受托人的实际支配控制之下。但信托财产是为信托目的而存在的,是实现信托目的的物质基础和保障。为保护信托财产,保障信托目的的完成,应当赋予信托财产独立于受托人财产的法律地位。因此,本条对信托财产与受托人固有财产的界限作出了规定。按照本条规定,确定信托财产与受托人固有财产的界限主要有两项规则:第一,信托财产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相区别,不得归入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或者成为固有财产的一部分。信托财产与受托人固有财产的区别主要在于受托人对这两
    2023-04-24
    204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释义:第六十条
    第六十条为了下列公共利益目的之一而设立的信托,属于公益信托:(一)救济贫困;(二)救助灾民;(三)扶助残疾人;(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事业;(五)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六)发展环境保护事业,维护生态环境;(七)发展其他社会公益事业。【释义】本条是对公益信托范围的规定。公益信托由于关系到公共利益,且享受税收等方面的优惠,因此,对公益信托必须要有严格的判定标准,即什么属于公益目的。根据英美信托法的理论与审判实务,公益信托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要件:(一)公益目的。英美法院在实践中对公益目的的判定标准以英国《公益事业法》的规定为基础,该法列举了公益目的内容,学者将其概括为十类公益目的。此外,《美国信托法重述》规定公益目的包括救济贫困、发展教育、发展宗教、增进健康、政府或社会目的及其他有利于社会利益实现的目的。大陆法系国家的信托法对于公益目的,也是采取了列举的方式。比如《韩国信托法》规定,
    2023-04-24
    90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释义:第四十条
    第四十条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委员长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释义】本条是对法律草案表决通过程序作出的规定。常委会对法律草案进行充分审议后,必须交付全体会议表决通过才能成为正式法律。因此,对法律案的表决是立法程序中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只有通过表决才能判断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法律案赞成与否,从而确认该法律案是否获得通过。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经过三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只要不存在重大问题即应当交付表决。对于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法律案,可以经两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就交付表决,对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部分修改的法律案,也可以经一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法律委员会在常委会会议期间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审议的法律草案修改稿作进一步修改,提
    2023-06-06
    66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释义:第五十条
    第五十条交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的法律案,如果提案人认为必须制定该法律,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重新提出,由主席团、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其中,未获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案,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释义】本条是关于表决未获通过的法律案如何处理的规定。法律草案经表决能否获得立法机关的通过,是法律草案成为法律的最重要和最直接的阶段。全国人大和常委会会议通过法律草案是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采用绝对多数即全体成员过半数的办法确定是否通过。法律草案获得全体代表的过半数和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同意,该法律草案将公布成为法律。如果法律草案经表决,赞成票未获得过半数,该法律草案就不能公布为法律。法律案的表决,标志着法律案审议程序的终结。过去有一种意见,认为法律案表决没有通过,还可以进行再次表决,直到通过为止。这种看法是不正确的,表决意味着审
    2023-06-06
    377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释义: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六条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在未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未予赔偿前,不得请求给付报酬。【释义】本条是对受托人请求给付报酬的限制性规定。受托人可以不取得报酬,但也不排除可以取得报酬,对于约定取得报酬的,本条对受托人请求给付报酬规定了一个限制。由于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当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为履行其义务,应首先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赔偿损失。恢复财产的原状是指对动产、不动产进行修复、重建或通过依法行使权利使因经过法律上的处分的信托财产回复到原来的状态,如已经卖出的予以赎回,已经出租的予以收回等。对确实无法恢复原状的,依法或信托文件的规定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指对信托财产造成的物质上的损耗和金钱上的减少予以弥补
    2023-04-24
    250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释义: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受托人除依照本法规定取得报酬外,不得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受托人违反前款规定,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的,所得利益归入信托财产。【释义】本条是对禁止受托人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规定。受托人不论以何种名义和方式,都不得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这是一项重要的规则。对受托人作出这一限制,是受托人在信托关系中所处的地位所决定的。受托人拥有信托财产的管理处分权,而信托财产的收益应归属于受益人。如果受托人可以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利益,那么受托人在处理信托事务时就会优先考虑自己的利益,而不顾甚至损害受益人的利益。这样不免使信托失去了其应有的功能和意义。因此,受托人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的行为,是应当禁止的。确立这项法定规则是十分必要的,是保护受益人利益的要求。禁止受托人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的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受托人不得以受托人的地位直接或间接地享有信托财产的收
    2023-04-24
    213人看过
换一批
#宪法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立法程序
    相关咨询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六十一条的解释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02
      对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杂费的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十五条的解释是?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9-11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应当由XX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XX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XX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六十一条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9-27
      对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杂费的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六条解释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9-09
      地方政府财政部门根据上级政府财政部门的部署,制定本行政区域决算草案和本级各部门决算草案的具体编制办法。各部门根据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的部署,制定所属各单位决算草案的具体编制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第六十六条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02
      学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