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二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会议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召开股东大会时自行召集和主持会议,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应当在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在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自收到提案之日起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议题明确,决议具体。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出席股东大会的非记名股票持有人,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五日前将其持有的股份交存公司,直至股东大会闭幕。
第一百零四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时,他/她持有的每一股份有一个投票权。但是,本公司持有的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合并、分立的决议,公司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零五条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转让的,公司转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担保,必须由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应当及时召开股东大会,第一百零六条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时,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本法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时,每股享有与应选董事、监事相同的表决权,第一百零七条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授权委托书,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第一百零八条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董事长和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会议的股东的签名簿、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一并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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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 股东大会既是一种定期或临时举行的由全体股东出席的会议,又是一种非常设的由全体股东所组成的公司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关...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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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关于股东大会股权转让的规定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09关于公司股权转让,需要区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相对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更多。如: (1)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其他股东的同意权。公司法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应当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过半数同意”是指除出让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表决采取的是人头主义,即按股东人数表决,要求股东人数过半数同意,而不是所代表的股权过半数。 (3)股东同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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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规定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01公司在出现以下法定事由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5人至19人。所以,董事会成员一旦少于5人,公司就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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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关于董事会股东会的规定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01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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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关于股东会通知的规定?江西在线咨询 2021-12-2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第一百零二条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会议召开前20天通知股东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事项;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会议召开前15天通知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在会议召开前30天公布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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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关于股东退股的规定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1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