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解释:第十五条【过失犯罪定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08:47:00 136 人看过

第十五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解释】本条是关于过失犯罪定义的规定。本条分为两款。

第一款是关于什么是过失犯罪的规定。“过失”和“故意”一样,同是行为人主观上对危害行为发生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状态。根据本款的规定,过失犯罪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社会的结果,构成犯罪的;第二类是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社会的结果,构成犯罪的。本款规定的“应当预见”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结果可认识的能力。“应当预见”要求根据行为人的具体情况,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能够作出正确的判断。所谓行为人的具体情况,主要是指行为人的年龄、责任能力、文化程度、知识的广度和深度、职业专长、工作经验、社会经验等。上述情况不同,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的可认识能力也不同。疏忽大意过失的特征有两点:一是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具有可认识的能力,即应当预见;二是由于行为人主观上粗心大意,忽略了对行为后果的认真考虑,盲目实施了这种行为,以致发生了危害社会的结果。过于自信过失的特征也有两点:一是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二是由于行为人过高地估计自己的能力,相信自己能够避免这种结果的发生,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结果。不论是疏忽大意过失还是过于自信过失,其共同特点是行为人都不希望危害社会的结果发生,即主观上都没有危害社会的意图。

第二款是关于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为的才负刑事责任的规定。根据本款规定,由于行为人主观上的过失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的,不一定都负刑事责任。行为人主观上对危害社会的结果持过失的心理状态,其主观恶性比故意犯罪的行为人的主观恶性要小,社会危害程度也小于故意犯罪。因此法律没有将行为人过失造成危害结果的,都规定为犯罪,只将对社会危害比较大,需要用刑罚手段处理的过失造成危害结果的行为规定为犯罪。本款的“法律有规定”的是指本法分则规定的过失犯罪。

执行本条规定应当注意以下三点:1.在认定和处理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时,应当注意区分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和意外事件,以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二者的根本区别是:前者主观上有过失,即行为人由于主观上疏忽大意,对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结果;而后者是由于客观上不可抗拒,主观上不能预见的原因造成了危害社会的结果,行为人对危害社会的结果主观上没有过失,不负刑事责任。2.在认定和处理过失犯罪时,应当注意区分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和间接故意的故意犯罪,以划清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的界限。二者的根本区别是:前者虽然对其行为的危害结果已有预见,但其主观上并不具有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其危害结果的发生,是由于行为人过高地估计了自己的能力,过于相信自己能够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在危害结果发生之前,行为人主观上一直认为这种危害结果不会发生;而后者是行为人已经预见到其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对这种危害结果是否发生持漠不关心、听之任之,有意放任的态度。即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虽然已有预见,但为了达到个人目的,不管危害结果是否发生,却决然去实施这一行为。危害结果的发生是行为人预见中的事。可见间接故意的犯罪,其行为人的主观恶性要远远大于过失犯罪的行为人。主观恶性不同,其社会危害程度不同,对犯罪人改造的难度也不同,对过失犯罪和间接故意犯罪适用的罪名和刑罚也有重大区别。划清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与间接故意的故意犯罪界限的意义就在于此。3.对由于过失造成危害结果的,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的,不能对行为人定罪处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0: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意外事件相关文章
  • 刑诉法第九十二条释义
    根据本条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时,可以在侦查机关进行。但为了方便群众,方便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侦查人员也可以将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传唤到他所在的市、县内的其他指定地点或者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传唤、拘传时间过长,或者以传唤、拘传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是对犯罪嫌疑人人身权利的侵犯。因此,法律明确规定每次传唤、拘传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拘传具有强制性,直接涉及公民的人身权利,不能随意使用。对犯罪嫌疑人采用拘传,必须具有犯罪嫌疑人经传唤而拒不接受的情况。到犯罪嫌疑人住处进行讯问的,不得采用拘传的手段。一、刑诉法第九十二条内容是什么?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二、拘
    2023-03-23
    80人看过
  • 刑法解释:第五十二条【如何确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解释】本条是关于如何确定罚金数额的规定。关于罚金的数额,刑法分则有的犯罪未作具体规定,有的犯罪规定了一定幅度。根据本条规定,无论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了罚金刑幅度的,还是没有明确规定罚金刑幅度的,判处罚金刑时都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所谓“犯罪情节”,主要是指犯罪分子罪行的危害程度,主观恶性的大小,手段是否恶劣,非法所得的多少,后果是否严重等等。一般说来,情节严重的,罚金数额应当多些,情节较轻的,罚金数额应当少些,以做到罪刑相适应,使犯罪分子不在经济上占到便宜。同时,犯罪分子的经济负担能力也是一个考虑的因素。如果罚金数额过多,超过了犯罪分子的实际负担能力,犯罪分子也无法缴纳,这对教育改造犯罪分子也不利,同时由于罚金刑无法得到实际执行,也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如果罚金数额过少,则会使犯罪分子感受不到经济惩罚,对犯罪分子起不到惩戒作用。
    2023-06-11
    149人看过
  • 刑法解释:第二百二十条【单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犯罪定义、量刑】
    第二百二十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解释】本条是关于单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罪的犯罪及其刑罚的规定。根据本条规定,本节规定的犯罪,犯罪主体除自然人外,还包括单位。针对实践中,一些单位参与本节规定的犯罪活动,以牟取非法利益的情况较为突出,本条规定除对单位判处罚金外,还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2023-06-11
    500人看过
  • 刑法解释:第一百五十四条【走私保税货物和特定减免税货物罪定义、量刑】
    第一百五十四条下列走私行为,根据本节规定构成犯罪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一)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批准进口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的原材料、零件、制成品、设备等保税货物,在境内销售牟利的;(二)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在境内销售牟利的。【解释】本条是关于走私保税货物和特定减免税货物罪及其刑事处罚的规定。根据本条第一项规定,“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批准进口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的原材料、零件、制成品、设备等保税货物,在境内销售牟利’,的行为,是走私行为。如果个人或者单位偷逃应缴税额在五万元以上,就构成犯罪,应分别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罚。本条规定的“保税货物”,根据《海关法》第五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是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保
    2023-06-11
    185人看过
  • 刑法解释:第二十六条【主犯和犯罪集团的定义及对主犯如何处罚】
    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解释】本条是关于主犯和犯罪集团的定义及对主犯如何处罚的规定。本条分为四款。第一款是关于什么是主犯的规定。根据本款规定,主犯包括两种人:一种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即组织犯罪集团,领导、策划、指挥犯罪集团成员进行犯罪活动的组织、领导者可能是一个人,也可能是数个人。另一种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所谓“起主要作用的人”是指在共同犯罪中,出谋划策或者对发生危害结果起重要作用的。第二款是关于犯罪集团定义的规定。根据本款规定,犯罪集团应当具备三个条件:1.必须由三人以上组成;2.为了共同进行犯罪活动;3.有较为
    2023-06-11
    263人看过
  • 刑法解释:第二百五十三条【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定义、量刑】
    第二百五十三条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解释】本条是关于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的处刑规定。本条第一款是关于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的处刑规定。依照本款规定,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是指邮政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行为。本条所规定的“邮政工作人员”,是指邮政部门的营业员、分拣员、投递员、押运员以及其他从事邮政工作的人员。本罪的主体只能是邮政工作人员,而且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的行为必须是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的。如果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电报的行为人不是邮政工作人员或者邮政工作人员不是利用职务之便而实施上述行为的,不构成本罪,情节严重的,构成本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侵犯通信自由罪。本条规定
    2023-06-11
    175人看过
  • 刑法解释:第六十六条【危害国家安全罪累犯】
    第六十六条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解释】本条是关于危害国家安全罪累犯的特殊规定。根据本条规定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累犯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犯罪分子所犯的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其中一罪不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不能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累犯。2.不论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或者刑罚的轻重,只要构成犯罪即可,不受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限制。3.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罪犯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之后,不论何时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都构成累犯。不受五年期限的限制。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这类犯罪社会危害性大,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所以,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本条对此作了特殊的规定。
    2023-06-11
    179人看过
  • 释义《刑法》第238条
    《刑法》第238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释义:本条是关于非法拘禁罪的处刑规定。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非法拘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实施了拘禁他人的行为。其次、是这种拘禁行为是非法的。拘禁行为的方法多种多样,如捆绑、关押、扣留等,其实质就是强制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根据《宪法》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具有殴打、侮辱情节”,是指在非法拘禁的过程中,对被害人实施了殴打、侮
    2023-06-12
    109人看过
  • 刑法解释:第一百五十七条【武装掩护走私和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犯罪定义、量刑】
    第一百五十七条武装掩护走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解释】本条是对武装掩护走私和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犯罪的刑事处罚规定。本条第一款是关于武装掩护走私的刑事处罚规定。“武装掩护走私”,是指行为人携带武器用以保护、掩饰走私活动行为。在实践中,有的犯罪分子在遇到缉私检查时,公然持武器进行抵抗,有的没有用武器进行抵抗或者没有来得及用武器进行抵抗,便被捕获。只要犯罪分子携带武器武装掩护,无论是否使用武器,不影响本罪的成立。武装掩护走私,是最严重的走私行为之一,社会危害性极大,所以本款规定,对武装掩护走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四款将量刑幅度分为三个档次: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6-11
    451人看过
  • 刑法解释:第一百六十一条【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定义、量刑】
    第一百六十一条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解释】本条是关于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罪及其刑事处罚的规定。“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是指由公司的业务部门或者公司委托的其他会计、审计机构,按照国家的规定于每一年度终了时制作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文件。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实事求是地制作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才能准确地记录和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才能让股东了解自己出资或者投资所产生的经营效果,便于股东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如果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或者是一本糊涂帐,不仅不能通过公司财务报告去发现公司在经营中存在的
    2023-06-11
    114人看过
  • 刑法解释: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义、量刑】
    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解释】本条是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及其处罚的规定。本条第一款是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及其处罚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社会上以存款的形式公开吸收公众资金的行为。广义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包含两种情况:一是行为人不具有吸收存款的主体资格而吸收公众存款破坏金融秩序的行为。二是行为人具有吸收存款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吸收公众存款所采用的方法是违法的。如有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为争揽储户,违反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利率的规定,采用擅自提高
    2023-06-11
    294人看过
  • 刑法解释:第一百七十七条【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定义、量刑】
    第一百七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二)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三)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四)伪造信用卡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解释】本条是关于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及其处罚的规定。这里所说的“金融票证”,主要包括汇票、本票、支票、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信用卡以及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等。对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行为,本条具体规定了五项:本条
    2023-06-11
    215人看过
  • 公务员法第十一条释义
    第十一条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十八周岁;(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释义】本条是关于公务员条件的规定。公务员承担着依法履行公职、服务公众的职责。其对于整个国家社会的正常运转、社会良好秩序的维持、公民权益的维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公务员所管理与服务的领域几乎是无所不包的,对外而言有国家的外交、在外国的公民权益的保护以及在外国的本国公司利益的维护等,对内而言有国家事务的管理、社会秩序的维持、公众安全的保护、公民福利的保障等等。公务员所管理与服务的领域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公务员体系一旦停止运转或者运转出现了问题就会对公民的权益甚至国家的安定造成重大的影响。因此,必须严格规定公务员的条件。根据本条规定,公务员应具备以下条
    2023-04-24
    138人看过
  • 刑法解释:第九十六条【违反国家规定的解释】
    第九十六条本法所称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解释】本条是关于违反国家规定的解释性规定。本条关于违反国家规定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包括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如宪法及其他基本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决定以及对现行法律的修改和补充的规定。宪法规定,立法权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法律是全国人民的意志表现,所以只有代表全体人民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才可以制定。2.违反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既包括由国务院直接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也包括由国务院直属的有关部委制定,经国务院批准并以国务院名义发布的。宪法规定,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
    2023-06-11
    325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意外事件是由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非其过错引发的偶然事故。它具有不可预见性,行为人在当时处境下不可能通过合理的注意而预见,完全是行为人自身以外的原因而引起的偶然事件,发生概率极低。... 更多>

    #意外事件
    相关咨询
    • 不知道刑法过失犯罪定义具体是怎么来解释这个罪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30
      《刑法》第十五条规定:【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司法解释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司法解释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28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没有专门的司法解释,只有释义,请参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
    • 刑法对犯罪定义作了明确的解释, 刑法对犯罪定义作了怎样的具体解释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14
      刑法对犯罪定义作了明确的解释:《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必须是同时具备以下特征的行为
    • 单位过失犯罪司法解释的相关法条
      辽宁在线咨询 2021-01-02
      第一条刑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第二条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第三条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
    • 怎样理解解释三第十五条实际分割的定义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五条规定的“实际分割”的意思,即具有继承权而且完成了分割(实现了继承权)即实割分割或者说是分得了继承财产。没有实现继承权(没分割前)属于待实现继承权,一方请求分割的待实现继承权的财产法院暂不支持,需要待实现了继承权后另行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五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