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范围之外的状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9 08:04:40 398 人看过

鉴于认定工伤的原则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根据该原则以下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非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不是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但从事个人活动受到伤害的;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但本人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抢救无效在48小时后死亡的。

另外,法律还明确规定了即使符合三工条件,也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伤亡的;

3、劳动者自残或自杀的。

被视同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被视同为工伤的情形有: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9日 00: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认定范围相关文章
  • 工伤认定(赔偿)范围
    属于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事故受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并因事故受伤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他们因履行职责受到暴力和其他事故的伤害。外出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发生意外,下落不明的6。上下班途中发生机动车事故受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认定为工伤的:1。工作时间及工作岗位48小时内突发疾病死亡或抢救无效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活动中受伤的人员。曾在部队服役,因战争致残,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2023-05-02
    311人看过
  • 工伤认定范围情形有哪些哪些情况不能认定为工伤
    一、工伤认定范围情形有哪些被保险人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其中“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是指企业职工在执行本单位当班的班、组长以上领导临时指派的与企业生产或职工正常工作有直接关系的任务;“紧急情况”是指企业出现险情,急需处理解决而又未来得及请示单位负责人的情况。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其中“本单位负责人”是指本单位相当车间主任级以上负责人。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其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是指企业职工的工作岗位是在有职业危害因素的环境中。“职业病”是经市卫生局指定的职业病诊断医院在其职业病诊断范围内予以确诊,并符合卫生部、劳动人事部、
    2023-04-05
    456人看过
  • 法律规定工伤认定范围
    工伤认定范围
    工伤是工作伤害的简称,亦称职业伤害(occpationalinjries),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关于“工伤”的概念,1921年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公约中对“工伤”的定义是:“由于工作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事故为工伤。”1964年第48届国际劳工大会也规定了工伤补偿应将职业病和上下班交通事故包括在内。因此,当前国际上比较规范的“工伤”定义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由工作引起并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法律规定的工伤范围: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1.
    2023-05-01
    122人看过
  • 工伤认定的范围应怎样确定
    一、工伤认定的范围应怎样确定工伤认定的范围应按照法定的情形来确定,即员工具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等情形的,能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应当怎样认定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认定标准为:在上下班途
    2024-01-29
    178人看过
  • 工伤保险赔付范围的认定
    工伤认定是工伤保险的认定的前提,根据我国最新出台的保险法,工伤认定有以下条件:(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同时,根据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相关知识《
    2023-05-01
    91人看过
  • 民法典对工伤的认定范围
    工伤认定的范围包括: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2024-05-11
    367人看过
  • 工伤外的哪些情况不属于赔偿范围?
    在工作期间职工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不属于工伤范畴。职工在工作期间醉酒或者吸毒,不属于工伤范畴。职工在工作期间选择自残或者自杀的,不属于工伤范畴。上述这三种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不属于工伤的,其治疗期间的费用由职工本人自己承担,也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哪些劳动争议是不属于工伤范畴以下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其他。《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2023-07-01
    400人看过
  • 最新工伤认定、工伤待遇范围
    一、《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
    2023-04-26
    143人看过
  • 工伤范围的认定,工伤认定去什么地方申请
    一、工伤范围的认定工伤认定范围包括: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6.因工、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单位工作后旧伤复发的;7.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以及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失踪的,或者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8.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
    2023-03-17
    449人看过
  • 重庆在什么情况下属于工伤认定范围
    1、工伤认定的范围是什么A: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工伤:
    2023-05-02
    193人看过
  • 上下班工伤认定范围四种情况有什么
    一、上下班工伤认定范围四种情况有什么1、上下班工伤认定范围: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其他。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工
    2023-06-16
    398人看过
  • 残疾状况评定与伤情状况评定之间的分界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伤残评定,指的是受害人因受伤致残后该伤残等级程度的评定;伤情鉴定,指的是受害人受伤的严重程度。两者的评定时间、目的、标准依据、等级划分、使用目的等都不一样。伤残评定主要用于民事赔偿,而伤情鉴定主要用于刑事和行政责任。工伤鉴定与伤残鉴定等级区别1、工伤认定由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否则,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如果认定为工伤,但是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职工就应当要求进行劳动能力鉴定。3、在许多国家,伤残被作为提前丧失劳动能力按退休对待,伤残补助金有早期支付的退休金的含义;我国是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
    2023-07-07
    196人看过
  • 如何起诉工伤认定不服的状况?
    对工伤认定不服的行政起诉状写法:行政诉讼起诉状要写明原、被告双方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最后签名,署上日期。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起诉状有哪些注意事项?众所周知,在进行工伤认定之后对于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赔偿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但是有些工伤认定的过程中存在着问题,对于工伤认定的结果并不是每一个受害人都予以认定的。那么对工伤认定不服起诉状有哪些注意事项?下文中就关于该问题做出了解释与分析回答。对工伤认定不服起诉状有哪些注意事项?正文内容包括三项: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地址。1、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是正文的第一项内容,即是原告提起行政诉讼要解决的问题,要达到的目的。根据行政案件的特点,原告所提出的诉讼请求主要有:部分或全部
    2023-07-07
    269人看过
  • 不能被认定为工伤的三种状况
    不能认定工伤的三种情况一.不是劳动关系二.是劳动关系但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三.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订立劳动合同的三种情况1.同时签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先用后签: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3.先签后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是完全合法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2023-07-06
    335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认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认定范围: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 更多>

    #工伤认定范围
    相关咨询
    • 梨状肌是否属于工伤认定范围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03
      梨状肌并不属于职业病的一种,所以是不属于工伤范畴的。申请工伤认定的流程如下: 1、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认定为工伤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3、持鉴定结论、住院结算单及费用明细表等材料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 责任不在范围之内的如何认定工伤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05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就视为没有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就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
    • 意外伤害工伤鉴定范围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5-28
      工伤的伤残鉴定和意外伤残的伤残鉴定肯定有区别。 工伤的伤残是在工作期间伤残的,而意外伤残在各种条件下都可能发生。唯有工伤的伤残鉴定才有意义,因为他可能给伤残者一定的补偿。而意外伤残鉴定除非为了社会救助,否则为0。
    • 工伤认定时间是怎样的,认定范围是怎样的,工伤认定的范围包括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25
      工伤认定时间为:自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被诊断、鉴定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保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劳保行政部门60日内作出。认定范围范围:一)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二)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三)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
    • 工伤认定条件有哪些, 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应当认定的范围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4
      符合下列情形,都可以申请认定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